男子騷擾女同事被開除,向公司索賠2萬!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2:56
男子騷擾女同事被開除,向公司索賠2萬!辯稱“不過摟抱、吃飯夾菜”,法院判了
來源:香洲法院-2024-10/1019:28
老王覺得都是同事,
開個玩笑有什麼大不了,
公司竟以“騷擾女同事”為由,
不給賠償金就把自己辭退,
這合法嗎?
不過聊聊而已
老王原是某公司的員工,2024年1月,收到一份《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告知函》,被告知公司按照規定,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老王不解,某公司雖稱自己在工作中,存在對女員工性騷擾的行為,違反了員工行為準則,但自己充其量不過是摟抱一下女同事,約女同事吃宵夜或是在中午吃飯時,把自己的肉菜夾給女同事,既沒有言語挑逗,也沒有肢體接觸,就是出於同事關係,打招呼、平常説話而已。老王不服,提起勞動仲裁,認為某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某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2.1萬餘元。仲裁請求被駁回後,老王又轉而提起了訴訟。
不止説説而已
某公司卻説老王可不只是“平常説話而已”。
老王在職期間,公司曾收到過多次投訴,多名女員工相繼站出來,控訴老王經常説黃段子,強行摸屁股,試圖勾肩摟腰,深夜發曖昧信息。公司為此展開了調查,形成了《個人行為調查報告》,對老王進行了批評教育,但情況並沒有改善。老王的言行在公司內部引發議論,對工作環境造成了不良影響,給同事造成了生理及心理上的不適和負擔,也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才依法依規解除了勞動合同,老王無權主張賠償金。
不能忍忍而已
香洲法院經審理認為,由被告某公司員工的陳述以及《個人行為調查報告》內容可見,原告老王的言語、行為,已經明顯超過正常同事交往界限,不符合勞動者基本職業道德,造成他人明顯不適,且經提醒仍不改正,對他人和公司的工作氛圍和工作開展造成了影響。原告老王的行為,違反了公司《員工商業行為準則》《工作作風管理八項規定》,違背了公序良俗,違反了民法典中有關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規定,被告某公司據此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並無不當,對原告老王訴請支付賠償金不予支持。
法官釋法
同事交往,應當保持禮貌、恰當的距離,恪守道德底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行為人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違揹他人意願,實施以性為取向、有辱他人尊嚴的行為,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職場浮沉不容易,對於職場性騷擾行為,切忌默默忍受,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要積極向有關組織、單位等尋求幫助,敢於有理有節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同時,預防和制止職場性騷擾,也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用人單位應積極完善“事前預防、事中制止、事後處置”的監督預防機制,制定完備的規章制度,在面對涉嫌構成性騷擾的行為時迅速反應、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條 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禁止違背婦女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其實施性騷擾。
受害婦女可以向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投訴。接到投訴的有關單位和國家機關應當及時處理,並書面告知處理結果。
受害婦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