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外賣與照片不符起訴獲賠500!網友:找到發財路了……_風聞
柴狗夫斯基-1小时前
還記得小時候,物質相對匱乏的時候,吃一袋方便麪,那就像過年一樣!
光看包裝上那大塊大塊的牛肉,就能把攢了幾個月的口水流光。

然而,當我們嘗試過各種品牌的方便麪後,才發現,包裝是包裝,跟裏面裝的啥,根本沒關係……
以至於那時候就有吐槽,這家方便麪品牌,宣稱自己一年賣幾億桶,但總共才殺一頭牛。
但他們也靠這樣的包裝圖,把一代又一代的小朋友「拉下水」,等他們長大認字了,才發現,美味的圖片之外,還有六個字:「圖片僅供參考」……

轉眼幾十年過去了,方便麪這個曾經霸佔了方便速食半個世紀的「爆品」,在超市的貨架上,終於被歸置到了不起眼的「垃圾食品」那一欄。
有人説,康師傅從來沒想到過,打敗自己的不是統一,也不是白象,而是外賣,果然,時代拋棄你的時候,連聲招呼都不帶打的。

對於消費者來説,「以前你用假圖騙我是因為我沒得選,不好意思,現在不僅有外賣,還有各式各樣的方便速食,米線牛肉麪酸辣粉螺螄粉蓋澆飯小火鍋,要啥有啥」
但是,話又説回來,方便速食新品類與外賣就沒有「圖片僅供參考」的潛規則嗎?
大家都是吃過外賣的,雖然,在方便麪上明晃晃的「圖片僅供參考」六個字被偷偷隱去了,但圖片僅供參考的事實依然在,甚至更加普遍了,而面對普遍,似乎消費者也只能默認。
不過,最近有個熱搜話題裏,出現了一個較真的消費者,他針對這一問題,幹了一件「大事」,熱搜的話題是「15元外賣與照片不符起訴獲賠500」

事情是這樣的,還在重慶讀大學的小潘,凌晨想吃個夜宵,於是在某外賣平台上花費31元點了一些燒烤和一份魚香肉絲。

等訂單送到後,小潘傻眼了!原本是主餐的魚香肉絲,在這份訂單裏,竟然成了配角,不僅分量極少,而且與商家展示的圖片嚴重不符。

簡單來説,就是香腸和花菜這兩菜品,本身是單獨點的另外的,結果被商家放在了裝魚香肉絲的盒子裏,這樣一來,魚香肉絲的分量就少了很多。
於是,小潘根據平台的聯繫方式找到了商家,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並要求商家作出賠償。
商家聽到小潘的這一要求,大概是像看到了「怪物」,畢竟這種實物與圖不符的事,都幾十年了,成了常識了,你這是準備訛錢嗎?所以被老闆無情的拒絕了。
也有網友表示:「圖片僅為宣傳,這是很多商家在宣傳頁面都會備註的,似乎也沒人較真,突然來個認真的,有點蒙圈」

當然了,這個世上最讓小柴不理解的一件事就是,某件事情明明是錯的,是黑是白清清楚楚,但當所有人都錯的時候,所有人都覺得是理所當然,覺得那是常識。

但較真的小潘,顯然不服,於是一紙訴狀,將這商家給告了。然後,最近,這起案子的判決也下來了。
法院審理認為,小潘通過網絡平台在某燒烤店點餐,雙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飲服務合同。
小潘點餐時,收到的魚香肉絲與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顯著差異,且其中混雜佔比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費者對該菜品的認知,故認定該燒烤店存在欺詐行為。

存在欺詐行為意味着什麼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據此,法院判決該燒烤店應向小潘支付三倍賠償,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故認定為500元。
看到這裏,不少網友表示:他幹了我一直不敢幹的事,真棒!

「勇敢的人享受世界,勇於維護自己的權益!」

可不是嘛!一個文明的社會,就需要這樣較真的人,因為這根本不是15塊錢的事,而是在推動將大家約定好的規則落到實處。
這裏也不得不説一句,社會的進步,在這一刻具象化了……
00後好樣的,不僅要整頓職場,還要整頓商業亂象。如果這樣較真的人多了,試問哪個商家還敢「説一套做一套」,掛羊頭賣狗肉?

當然,換個角度來看,如今這些商家已經囂張到連「圖片僅供參考」幾個字都懶得寫上去,不就是因為太缺較真的人了嗎?
「希望這樣的新聞越來越多,每次都是被商家各種美圖欺騙,實際差距過大!只有消費者獲得足夠尊重,才能倒逼商家誠信經營 」

「美團拼好飯,絕大多數都是這種,圖片與實際不符,不好吃也就算了,就怕拿其他的東西糊弄你,跑肚拉稀可就遭罪了」

也有網友表示:「種驢唇不對馬嘴的情況太多了,只要你肯起訴,就能拿三倍賠償,最少500元到手。」

也有網友表示,我好像發現了發財路子,如今一天三頓外賣,實物與照片不符的那是十有八九,一單賠500,天天窩家裏點外賣,不僅能賺大錢,還能順便教訓不良商家,兩全其美。
「是個投資的好苗子,這收益率,一頓飯的功夫,30多倍收益」

「是不是有人又發現了致富之路呢?」

還有網友表示:「要真是這樣大家都賺翻天了真有符合照片的嗎沒見過 」

還有網友表示:照片與實物不符,獲賠500,看着方便麪,突然產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那麼他的想法是什麼呢?這方便麪就算一桶五塊錢,買個幾箱回來,起訴一把,是不是得賺翻?當然,如果嫌桶裝的貴,咱們可以換袋裝不是?
看來,不少消費者真是苦商家掛羊頭賣狗肉久矣,這也讓小柴想到了幾個月前小柴寫過的另一個閲讀量破百萬的類似案例「收到網貸短信起訴獲賠500!」。
在這個案例中,有位網友連續2天收到某貸款平台的商業性短信,覺得該公司未經同意擅自向其實名認證的手機號發送商業類短信息,侵犯了他的信息保護權益,於是把這公司給告了,要求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500元。

法院認為短信平台公司的行為已使謝某的生活受到侵擾,並且未能説明其獲取號碼來源的合法性,可能導致謝某個人信息的泄露,最終判決支持了用户的訴訟請求。
這兩起案例放在一起來看,也就是説,商家這些明顯違法違規的行為,只要消費者有足夠的證據去起訴,法院一般都是支持消費者。
但為何這類起訴依然能被當新聞發,甚至還成為熱搜話題,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真正較真去起訴的,**都是極少的案例。**
對於普通用户來説,起訴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就算起訴一次,要收集證據等等**,整個流程下來可能最少半年**,甚至還要一年多。
比如有網友也表示:「照片與實物不符~不是一直都是這樣嗎,打官司的成本遠遠大於賠償」

但這位網友也同時認為,雖然起訴打官司成本高,但我們不能缺少這種維權思維,需要爭口氣爭個理。
如今的商家之所以肆無忌憚,甚至是變本加厲,或許也正是我們缺少了這種維權思維。
也有網友表示:「很多外賣都與圖片不符,只不過較真的人不多而已,才給這些商家僥倖的心理。消費者都知道這些虛假的照片,平台會不知道?這種事遇到一起,就該連平台一起處罰,你看看他還敢翫忽職守吧」

「佩服這些不怕麻煩的人,希望能給不良商家敲一個警鐘」
那麼也希望,這樣的案例,也能給消費者當作一台樣本戲,讓更多的人能夠較真起來,當大部分人都有維權意識的時候,或許我們才能更好的去吃上一口放心的飯,去無所顧慮的享受世界。
柴狗夫斯基©️
作者|小柴壹號
編輯|譚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