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凱撒擬續聘會計師事務所,違法被查實或還面臨股民維權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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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10月11日,ST凱撒發佈關於擬續聘公司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
根據公告,ST凱撒於2024年10月11日召開了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及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續聘公司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公司董事會同意繼續聘用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審眾環”)擔任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提供相關審計及審閲等服務。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中審眾環具備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該所已連續擔任公司2012年至2023年度公司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的審計機構,在財務審計及內控審計期間,中審眾環遵循《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及內控審計相關規則規定,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審計準則,勤勉盡責,公允合理地發表了獨立審計意見和內控審計意見,較好履行了雙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期出具了各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意見。鑑於雙方合作良好,為保持審計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同意提名擬續聘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2024年度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中審眾環每年均按業務收入規模購買職業責任保險,並補充計提職業風險金,購買的職業保險累計賠償限額8億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擔審計失敗導致的民事賠償責任。
公告顯示,中審眾環長期負責審計ST凱撒,該所已連續擔任公司2012年至2023年度公司財務報表及內部控制的審計機構。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9月27日,ST凱撒發佈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3號)。
經查明,ST凱撒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3、“17 凱撒 03”債券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違法行為跨越新舊《證券法》適用的特別情形,針對ST凱撒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違法行為,海南證監局決定:(一)對ST凱撒給予警告,並處以550萬元罰款。(二)對陳小兵給予警告,並處以75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凱撒同盛董事長,處以25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500萬元罰款。(三)對劉江濤給予警告,並處以115萬元罰款。(四)對陳杰給予警告,並處以85萬元罰款。(五)對金鷹、史禹銘、秦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80萬元罰款。(六)對虞巧燕、徐偉、張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萬元罰款。(七)對薛強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八)對楊敏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此外,陳小兵還被單獨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9年12月17日到2022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ST凱撒(000796)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凱撒成立於1996年,青島環海灣投資發展集團成員,位於海南省三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