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傳良一己之力貪了半城財政_風聞
经济道理-10-15 16:29
問道者 杜一用
雞西、鶴崗原副市長李傳良的貪污記錄又一次刷新了國民三觀。一個一年GDP只有幾百億的地級市,一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副市長居然以一己之力貪污了半城的財政收入。
原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貪污17億、總經理白天輝貪污11億,一度讓國人驚掉下巴。李傳良刷新了貪官貪污的記錄。根據《人民法院報》公告,李傳良被扣押、凍結的資金有14億,加上被查封的1021處房產,以及土地、林地、墓地和灘塗等別的資產,李傳良貪污的數目達到了驚人的31億。
賴小民和白天輝工作過的地方華融集團可是一家副部級央企,而李傳良擔任過副市長的雞西和鶴崗兩地都只是黑龍江的一個地級市。2023年,雞西GDP 655億,鶴崗383億,兩個地級市的經濟體量甚至趕不上沿海的一個縣。
李傳良1997年開始擔任雞西財政局副局長,2003年轉為局長。從工作履歷來看,李傳良擔任雞西財政局長期間似乎還兼任了雞西國資辦主任,可謂位高權重。2012年轉任雞西副市長,2014年平級調到鶴崗繼續擔任副市長。
李傳良在鶴崗只當了兩年多的副市長,2017年辭去了公職。一直到最近法院公告,外界才知道,李傳良已經在2018年逃匿境外,2020年被立案調查並批捕後,同年12月被通輯。現在李傳良貪腐的財產是被查扣了,但本人仍然逍遙法外。
李傳良的31億元贓款贓物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大頭是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大概有29億元;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的財物是4800多萬元;此外,利用職務之便挪用了公款1.1億元。
換一個角度解讀,李傳良受賄得來的財物只有4800多萬元,有超過30億元的財物本來應該是雞西財政收入的一部分,都被李傳良利用職務之便給侵吞、騙取或挪用了。
公告表明,李傳良是從當上雞西財政局長後開始伸手的,到主動從鶴崗副市長崗位上辭職,期間有十四年時間。外界估計都很費解,在這麼長的時間裏,李傳良是怎麼做到侵吞、騙取和挪用這麼鉅額的財物,而又不被監管發現的?
如果對照一下李傳良擔任財政局長以後雞西的財政狀況,就知道這位曾經的雞西副市長貪污的胃口到底有多大。
2003年雞西財政收入11.3億元,到2023年雞西財政收入仍然不到50億元;鶴崗的情形也好不到哪裏去,李傳良擔任副市長後的2015年,鶴崗財政收入28.7億元,到2023年也不過59億元。
李傳良以一己之力貪污了一座城市不止一半的財政收入!
根據法院公告,李傳良還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使用國有資金註冊公司,擅自決定由其實際控制的公司承攬工程。公告的表述説明,李傳良屬於那種典型的“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領導幹部。擔任地方領導幹部期間,仕途上一帆風順,私下裏自己搞公司又賺得盆盈缽滿。
雞西本來家裏有礦,現在已經成為一座資源枯竭型城市,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僅有3萬餘元;鶴崗因為1萬元可以買一套房並且包過户而讓外界進一步瞭解了這座城市,202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低至2.87萬元。
然而,一位副市長在十四年的任期裏卻貪出了新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