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草集|老師不值得被同情,學生也不值得被同情_風聞
shoo-大王见我烧火烧得好, 新提拔我来巡山呐!10-15 19:09
我發現,每當社會上發生家校矛盾、師生矛盾時,家校或師生雙方的支持者基本上是勢均力敵的。而在有的矛盾發生時,往往其中一方的支持者會比較強勢。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呢?
就象我們平日裏説的那樣,人都是得便宜賣乖的、人都是犯賤的。家校、師生雙方也不例外。
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是一對天生的矛盾,這對矛盾的雙方都不是善茬,任何一方被同情,他都會徹底地利用公眾的同情得寸進尺。
因此,我認為,社會輿論需要平衡雙方。
(1)在“尊師重教”的宣傳下,老師就會有權威感,這種權威不僅施加給學生,還會施加給家長。
(2)在“愛護學生”的宣傳下,學生就會藐視教學管理制度、干擾老師的教學秩序,更甚者欺負老師。
(3)強調老師(學校)的教育職責,就會使部分家長產生“自己的孩子很聰明,不會讀書都是老師的錯、都是學校的責任”的錯覺。
(4)強調家長的教育職責,就會使部分老師產生“放下助人情結,尊重他人命運”的“躺平”思想,進而懶於履行職責。
第一個例子:關於體罰問題。
(1)老師有沒有體罰權?
(2)體罰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應否懲戒這名老師?
(3)懲戒了這名老師以後,還有沒有老師敢管學生?別的學生有樣學樣,怎麼辦?
(4)不懲戒老師,學生確實受到傷害了、家長要鬧事,別的老師有樣學樣,怎麼辦?
第二個例子:關於微信羣、釘釘打卡問題。
(1)老師(學校)和家長是什麼關係?
(2)老師(學校)有沒有權力(power)通過微信羣給家長安排任務?
(3)有權力的話,老師(學校)藉此推卸本職工作(如要求家長代為批改作業、在小程序上打卡等),怎麼辦?
(4)沒權力的話,家長不管孩子、全推給學校,老師的教學工作無法開展,怎麼辦?
第三個例子:關於補課費與教學水平不匹配及類似問題。
(1)交了補課費後,學生成績還是提不上去,是誰的問題?(類似的問題還有,花了錢訂購的校服或演出服、班服,質量不好,是誰的問題?)
(2)家長有沒有權利(right)質疑老師(學校)?家長因此爆粗口罵了老師,這個行為是否正確?家長應不應該道歉?
(3)因為家長罵了老師,學校建議家長為孩子轉學,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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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些問題,在近些年關於師生矛盾、家校矛盾的社會新聞中屢見不鮮,甚至每一問都可以找出對應的新聞來。
這些舉例揭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老師(學校)並不高尚,學生也非純良,家長更為自私,都想拿捏對方。
在目前這個社會風氣下,我們過去一切的關於教育的宣傳都失效了:老師並非都值得尊重,學生也並非都值得愛護;家長不理解學校,學校也不理解家長。大家都從自己的利益出發,也都只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因此,在輿論場上就出現了非常有意思的一幕:老師和學生最好打成平手,學校和家長最好五五開,但凡傾向一方,他都會得寸進尺。社會輿論既不會同情老師羣體(只有老師同情老師),也不會同情學生和家長(也只是顧影自憐而已)。
今天我們社會上很多矛盾在輿論上都是如此,因為雙方都不是什麼好人,所以看客們無法明確地支持其中一方,居中裁斷者也只好使出看家本領——“和稀泥”了。
我有一種預感,我們以後很難再有像張桂梅老師那樣的教育工作者了。張桂梅老師和華坪女高的存在有其獨特的條件,那就是:
盡職但不濫權的老師和學校+關心但不自以為是的家長(張桂梅老師碰到的家長最多是愚昧,愚昧之病可治,自作聰明之病難治)+想讀書的學生。
當今社會,能符合這三個條件的教育環境已經很難得了,絕大多數都是各懷鬼胎、互相算計的家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