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主義儒家開放社會及其政治經濟內涵_風聞
guan_15703727112035-10-16 10:27
集體主義儒家開放社會及其政治經濟內涵·
夏慶傑 唐琦
(該文原文標題為《歷史和哲學中國的政治經濟內涵》,發表于吉林省社科院刊物《社會科學戰線》)
摘要:本文試圖從堯舜禹以來的中國曆代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演化史中探究“形而上”的“哲學”中國及其政治經濟內涵。年復一年的黃河長江水患和幾乎每年都出現的北方遊牧部落的入侵造就了中華民族的“集體主義”性格。為有效抗洪治水和抵禦外侮,“集體主義”中國的政治體制逐漸從西周的“分封制”發展為秦漢的“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為保持各級政府官員和社會精英對國家的認同,西漢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在科舉制下,從隋唐至清朝的歷代王朝通過科舉考試對天下遵奉儒家學説的賢能之士“開放”,實現了皇帝與精英集體治理國家的狀況,這可以稱之為“儒家開放社會”。十七世紀中葉後中國在工業化大潮中落後,從而不斷被西方列強和日本侵略瓜分。完成政治經濟社會“再造”的“集體主義”中國終於迎來了新中國的誕生和成功工業化,新中國“開放社會”的建設也開啓了革命性的變革。
一、前言
西方學者如魏特夫(Wittfogel) [i]、阿西莫格魯(Acemoglu)[ii]把中國的政治體制稱之為“獨裁體制”、“專制體制”、“威權體制”。中國人自己稱之為郡縣制或者中央集權制。阿西莫格魯還斷定:自由民主會導致興盛和強大,獨裁專制一定會導致國家失敗(經濟凋敝、民不聊生)。然而,自秦始皇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到明末清初以前,中國一直是世界上政治經濟最為強大的國家。從明末清初到1949年國民黨潰敗出逃台灣的這段歷史時期裏,中國沒有趕上世界科技發展和工業革命的步伐,從而愚昧貧窮落後,乃至被西方列強和日本不停地吊打一百多年(從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在這個不停被吊打的過程中,中華民族完成了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體制的再造,從而迎來了1949年新中國的誕生。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中國成功實現了工業化,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在過去兩千多年裏的絕大部分歷史時期裏,中國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對於這樣一個文明國家而言,“威權”、“獨裁”、“專制”等西方理論家的判定根本無法概括中國的主要特徵。同樣,“郡縣制”、“中央集權制”等中國理論家們所認可的標籤恐怕也不能解釋“中國究竟是什麼樣的國家?”的疑問。要想從哲學高度上理解“究竟什麼是中國?”,只能從中華文明的源頭開始,對中華民族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發展軌跡進行深度剖析和概括,才能發現“形而上”意義上的“哲學”中國及其政治經濟內涵。
二、中國“集體主義”的來源及其制度安排的形成和變遷
(一) “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
“集體主義”是指集體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在集體利益(集體的安危、存亡、發展)受到威脅的時候,個人需要讓出自己的利益,服從於集體利益,當然集體也會對個人或某個羣體的犧牲予以相應補償。
與集體主義相對應的是“個人主義”,強調個人利益高於一切,神聖不可侵犯,個人的住宅“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雖然西方以個人主義為中心的自由言論來源較晚,是中世紀神學解體後的產物,但是在啓蒙運動以後的重構中,“自由主義是構成近代西方政治文化的主流傳統和基本精神,而個人主義是自由主義的基石。‘個人選擇權力到17世紀再西方被普遍接受’”。[iii]
與西方社會里“霍布斯、斯賓諾莎等人將自由看作權利的本質,或者認為權利就是自由。康德、黑格爾也用‘自由’來解説權力,但偏重於‘意志’”[iv]不同,中國集體主義原則下的整體利益更受到社會的重視。但是這並非不尊重個體的利益,而是在開放社會中實現了集體與個體利益的融合。個人的發展可以呈現遵循集體主義原則下和禮制、規範與道德規範下的有序上升,而少見無序的混亂和難以流動的社會狀況。西方世界的個人主義道德固然貌似賦予個人更大的自主權,但是一方面這一缺乏集體目標的道德觀是歐洲大陸邦國林立的產物,另一方面也沒有賦予庶民與貴族階層有序流動的合法性。從而在帝王層面既少見大一統的目標與見解,在民間也少見中國式的“地瘦種松柏,人窮子讀書”“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諺語以宣揚士紳平民的家國情懷。
集體主義精神或多或少在所有國家都存在,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民族英雄,這些英雄就是那些為本民族的生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或者犧牲的偉大人物。另外在爭取民族獨立、反對民族國家分裂、反抗外敵入侵的戰爭中,軍隊將士為了國家和民族的生存不惜犧牲生命浴血奮戰,這是把民族國家集體的利益放到個人利益之上。即使在個人主義盛行的歐美國家裏,個人利益也受到國家法律的制約,只能在法律框架維護個人利益,在民族國家的緊急時刻(戰爭)也要服兵役上前線打仗。同樣,即使在講究集體主義的中國,2021年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也強調“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總而言之,集體主義和個人主義在所有國家都存在,區別在於有些國家集體主義多一些、有些國家個人主義多一些而已。
(二)中國“集體主義”的來源
生活在春秋年代末期的老子李耳(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認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v]因而只要遵循“道”,就可以達到“無為而治”的狀態。老子的理想社會狀態是:“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vi]孫中山説:“中國四萬萬之眾如同一盤散沙,此豈天生而然耶?”[vii]自秦漢至明末清初,中國處於分散小農經濟為主的農耕社會。那麼“交通主要靠走,宣傳主要靠吼”的傳統小農中國是如何成為“集體主義”中國的呢?
霍布斯説,“人與人之間的爭鬥”導致個人讓渡部分權力給一個強大的“利維坦”(即國家),換得和平與安全。[viii]可以假設,在史前中國不僅有“人與人之間的爭鬥”,而且有每個兩三年就爆發的洪水和每年都會有的北方少數遊牧民族閃電燒殺搶掠。那麼這種週期性的洪水和遊牧部落的燒殺搶掠是否也會更加有助於導致國家的形成呢?進一步説緣於“週期性的洪水和遊牧部落的燒殺搶掠”的國家與“人與人之間的爭鬥”的“利維坦”有什麼不同 呢?
從目前的考古和歷史文獻來看,堯舜禹時期的中國已經是定居型農業國家,不能像遊牧部落那樣逐水草而居。即使面對年復一年的黃河長江水患,以及幾乎每年都會出現的北方遊牧民族的入侵,上古中國的居民搬離黃河中下游兩岸故土的可能性也極小。抗洪治水和抵禦遊牧部落入侵的核心是保護百姓的生命和財產。在黃河長江的洪水面前,沒有人可以不依靠“中華大集體”而生存,也沒有任何地區性部落或集團可以脱離“中華大集體”而獨善其身。為治理年年發生的黃河長江水患,需要“中華大集體”形成一個可以調動全國人財物的權力中心,在這個權力中心下設專門部門負責河流治理、洪水檢測、部署組織抗洪隊伍。換句話説,只有團結一致聽從“中華大集體”中心權力機構的調遣、共同努力,才能抗洪、治水。比如某一處導流會淹沒某家或某些村落的住房和財產;但是為了集體的生存,這些村落需要犧牲自己的利益,讓自己的村莊成為導流區。
秦漢之前,古代中國的西部、北部邊境主要由陝西、山西、河北的西部北部邊境構成,長達上千公里。北方遊牧部落入侵可能從這上千公里邊境線的任何地方發生。遊牧部落主要是騎兵,來無蹤去無影。而上古中國主要是定居型農業,即不能遷徙又缺乏馬匹和騎兵。為了抵禦北方遊牧部落入侵,只能靠國家養育馬匹和設立常備軍,更需要依靠國家才能修築萬里長城這樣的國家超級防禦工事。在歐洲殖民者從海上入侵之前,印度的周邊都是比較安全的,其西北部伊朗高原興都庫什山脈和帕米爾高原之間的開伯爾山口是外族入侵的唯一通道。但是由於外族入侵的間隔約二百年左右,因而印度人覺得沒有必要為二百年一次的入侵修築防禦工事。正因為如此,印度不斷的被外族入侵。與印度相比,遊牧部落的頻繁侵擾卻導致了中國中原政權建設了常備軍和萬里長城。
與霍布斯的“人與人爭鬥”導致的“利維坦”相比,無論是抗洪還是抵禦入侵,都需要“中華大集體”的中心權力機構去統一調度國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並形成制度上的常設性安排。這也許就是中華文明中“集中力量辦大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等“集體主義”傳統的由來。這是“集體主義”古代中國的產生、發展、壯大的主要物質原因。
(三)“集體主義” 古代中國的權力中心和政治架構發展變遷
為了進行有效的集體行動,需要建立一個能夠有效調動所有氏族部落人財物的中央權力中心,而且各氏族部落必須無條件服從中央權力中心的調動。統一指揮和調度,需要一個權力中心和組織體系,中央税收體系和人財物配置體系。自夏商周以來,中華民族一直不斷構造、改進、優化這個集體主義的中心權力機構和政治架構。
關於夏商的政治架構和權力運作機制,中國歷史記載模糊。公元前771年周平王東遷以前的西周構造權力中心和政治架構的方法是周天子居於中央行駛權力、中央對地方的關係是一次性分封,即諸侯國可以由諸侯的子孫繼承。得到分封的諸侯主要是周天子的血親、姻親、以及少數在周武王滅商過程中有過重大貢獻的功臣。各諸侯國有義務定期到周天子的宮廷朝拜天子、進奉貢物、戰時自備軍隊糧草隨天子出征。周天子有自己的領地、屬民和軍隊。周天子的權力和影響力來源於周天子裂土封侯。然而,隨着不停地分封越來越多的諸侯國,周天子自己能夠控制的土地、屬民、軍隊越來越少,最後到了無地可封的地步。這種狀況導致周天子的權力和影響力大幅度下降。另外,西周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是通過血親分封諸侯的方式,鞏固中央政權。然而,若干代之後,周天子與諸侯之間的血親關係逐漸淡漠。周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能夠控制諸侯國的時代截止了。在東周時期的分封制下,周天子不能控制各個諸侯國的人事任命權、税收權、軍權,也無法限制諸侯國之間的結盟和戰爭行為。因而分封制的周朝註定將無法維持國家統一,逐步走向國家分裂。很顯然,以血親和姻親為基礎的分封制無法承擔 “集體主義” 中國的需求和重擔。
公元前八世紀後期周平王東遷後,中國進入了長達五百多年的春秋戰國時代,雖然周天子依然是天子,但是諸侯國已經各自為政了。諸侯國之間相互攻伐、兼併。就經濟發展而言,在春秋末期之前,中國還處於在青銅器、井田制時代。由於生產工具的落後,只有多人合作才能實施農業耕作,農業基本採用集體耕作即井田制,《詩·小雅·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春秋時代末期以後,中國進入了鐵製農具和牛耕的生產力時代。這意味着一家一户的小農就可以獨立進行農業耕作。在這種生產力發生大躍進的情況下,公元前四世紀中期秦國商鞅變法,即“廢井田、開阡陌”,允許土地私有制,“獎勵耕織”,由國君任命各級政府官員取代世襲貴族,實施統一税制,由國君任命的税官收税,建立國家常備軍,獎勵軍功,根據軍功提拔軍官。商鞅變法的核心是用“中央集權制”取代“貴族世襲分封制”,同時也是是古代中國 “開放社會”建設第一次嘗試。在經濟體制上,把世襲貴族領地制度改革為一家一户的小農經濟制度,並由中央政府對小農徵收田賦和徭役。在政治上,商鞅變法把秦國改造成為中央集權制(郡縣制)的現代國家,強大的秦國在公元前221年剿滅其他諸侯國、統一了中國。
建立大一統中國的秦朝雖然存在時間不長,但是秦朝創立的中央集權制(郡縣制)被後來的兩漢、隋唐發揚光大並改進。與西周的分封制相比,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是政治制度發展上的質的飛躍。在分封制下,周天子幾乎沒有有效的手段控制各個諸侯國。而在中央集權制或郡縣制下,中央政府可以隨時免去郡縣的行政首長職務、並任命新的行政首長。就歷代王朝的行政層級而言,在中央之下,一般有省、州、縣三級行政。與分封制相比,中央集權制的作用有:一是把政府官員的任命權從“世襲貴族”手中收回到中央政府手裏;二是在官員的任命上向非貴族士人“開放”,因而與世襲制相比是“開放性”的政治制度建設;三是強化了中央政府對全國事務的掌控能力。中央政府的行政命令可以直達縣級。就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而言,按照馬克斯韋伯的理論,應該稱為現代國家治理制度,原因是秦及其後來朝代的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政府官員的任命、國家行政不是靠血親關係或世襲,而是根據制度任用賢能。
(四)“集體主義”古代中國的意識形態
任何國家政府都需要適合自己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發展狀況的主流意識形態學説。“集體主義”中國為應對年復一年的洪水威脅和外敵入侵,保護天下蒼生的性命,時刻要有調動全國人財物的執行力,因而特別需要全國國民特別是精英階層在思想和意識上與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ix]其中“祀”就是祭祀,就是意識形態。在西周血親制度下,周天子和大多數諸侯都是同一個祖宗,崇拜和祭祀祖宗,從維護諸侯對周天子的忠誠。在秦漢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下,政府官員的構成已經從同姓血親和姻親貴族為主轉化為以異姓軍功貴族和異姓士人為主,祖宗祭祀已經無法起到維護對皇帝效忠的作用。為此,需要找到適合中央集權制下官員來源“五湖四海”狀況的國家意識形態。公元前五、六世紀春秋時期,孔夫子為了恢復周禮,在各諸侯國之間奔走呼號,但是沒有任何一個諸侯國能夠採納孔夫子的恢復“周禮”的思想。儒家學説的精髓不外乎“忠君愛民”、“克己復禮”、“天下為公”,更多強調精英階層對國家的責任,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等等,個人利益要服從國家利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孔子的重要思想和實踐之一是“有教無類”,其本質也是教育向所有人“開放”。因而相對於其他諸子百家學説而言,儒家學説更符合以“集體主義”為核心的郡縣制中央政府的需要。這是西漢漢武帝採取了“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政策的主要原因。可見孔夫子的恢復周禮思想多麼超前!換句話説,周禮的恢復有賴於郡縣制中央集權制國家整體的建立。通過察舉制選拔上來的孝廉們進入太學學習儒家學説以及其他治理國家所需要的知識。
三、“集體主義”古代中國的“儒家開放社會”
(一)“察舉制”和“科舉制”下的“儒家開放社會”
中國古代政治的開放性,主要指政府在錄用和提拔政府官員上的開放性。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從世襲貴族制之外錄用官員的先例,春秋時期孔夫子的很多非貴族出身的學生從政,公元前350年秦孝公錄用魏國來的商鞅實施變法。中國古代政治上開放性制度化的始發點應該是公元前西漢初年開始實施的“察舉制”。從政治學角度看,察舉制可以稱之為政治上的“有限開放”,因為只有官員和地方鄉紳可以舉薦孝廉,即國家官員“候選人”是被推舉的,而非“候選人”能夠自己選擇稱為“候選人”。另外,官員和鄉紳舉薦國家官員“候選人”的壟斷權也逐漸演變為集團政治利益,即國家官員“候選人”來源侷限於官員和鄉紳的後代和親戚,也造成國家官員任命權被勾聯綴結的大門閥所壟斷。
從東漢末年到隋唐統一,中國經歷了長達將近四百年的三國兩晉南北朝的分裂階段。造成這次長期分裂的原因肯定很多,但是察舉制帶來的國家官員任命權被少數大門閥長期所掌控應該是一個主要原因。東漢後期少數擁地千里、富可敵國的大門閥就是事實上的“世襲貴族”。大門閥掌控東漢官員的任用就是“變相的世襲制”,從而造成了皇權的大幅度下降,導致東漢末年國家由“春秋式”的國家分裂,並走向“戰國式”的分裂。這種秦漢大一統四百多年後的長期分裂可能意味着:一是“集體主義”中國的政治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中央集權制和察舉制還不足以維繫國家的統一,或者説只有進一步的制度建設才能使避免國家分裂。二是任何利益集團事實上掌控中央權力的做法都是對國家統一的傷害。三是任何導致“世襲貴族化”的制度建設都將導致國家分裂。
為避免察舉制的弊端,隋唐創立了科舉制,即舉行全國範圍的官員考試,根據考試成績錄取官員,從而真正實現了中央政府錄取官員上的對各階層人士的“開放”。隋唐以後,科舉制在宋、明、清不斷完善,為歷代中國中央政府招賢納士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歷代皇帝“納天下英才而用之”而不是任用“世襲貴族”也體現了皇帝和國家有才之士“集體”治理國家的用意。科舉考試題目也進行改革,最後穩定儒家經典“四書五經”上,四書有《大學》、《中庸》、《論語》、《孟子》,五經為《詩經》、《尚書》、《禮記》、《周易》、《春秋》。天下學子們通過研習四書五經及相關論著,為將來從政進行學識和意識形態上的準備。科舉考試以儒家學説為主要考試內容,對於國家主流意識形態的確立和維護起了關鍵性的作用。自西漢察舉制到清末1905年廢除科舉制,察舉制和科舉考試製度下的一代代莘莘學子和士大夫階層對維護和發展儒家學説以及以儒家學説為主題的國家意識形態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與察舉制相比,科舉制在制度安排上消除了國家官員任用上的“世襲貴族化”傾向。從這點來看,“集體主義”下的 “儒家開放社會”制度不斷完善是抵制“世襲貴族化”、避免中國“春秋戰國化”的有力工具。
一旦高中進士,就可以入朝為官。剛剛入朝的新官往往從底層官員做起,如縣級官員,逐步積累歷練處理政務的經驗,如果治理州縣的成績卓著,逐級提升,最高可以官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當然,官員晉升路徑多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掌控之下。相對於西方國家往往選出從來沒有任何行政經驗的人出任總統、總理、部長而言,傳統中國政治哲學更相信“猛將出於卒伍,良相出於州郡”,這或許是由於“集體主義”的古代中國年復一年地需要面對黃河長江洪水氾濫和北方遊牧部落的入侵,只有任用富有經驗的文官武將才能有效迅猛治理水患和抵禦入侵,從而保全“天下”百姓性命。總而言之,相對於西方所謂的民選官員而言,中國的各級政府官員在意識形態上更忠於國家主流意識形態、有從低到高各層級政府崗位歷練的政務工作經驗,也就是西方所説的“賢能政治(meritocracy)”。
通過科舉制,自隋唐至明清的歷代王朝實現了在政府官員錄用上的開放性。然而,科舉試題偏重儒家經典,窒息了歷代王朝中國優秀人才對自然科學(數理化工程等理工學科)的研究學習、以及中國的科技進步。
(二)“集體主義”的古代“儒家開放社會”的經濟均衡
明末清初以前,中國基本處於相對封閉的農業社會,“集體主義”中國在政治社會文化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上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周邊國家在政治經濟制度和發展水平上都相對落後於中國。在這種國際環境中,“集體主義”農業中國的主要問題是:既需要時刻準備“抗洪救災”和“抵禦外侮”,也需要讓“天下百姓”有飯吃,畢竟“民以食為天”。“抗洪救災”每年需要修河堤、“抵禦外侮”需要常備軍、修長城(超級防禦工事)、修運河(運軍糧);保證“天下百姓有飯吃”需要建立和運營平抑糧價的國家糧食儲備、以及賑災糧食倉庫。[x]因而“集體主義”中國在徵收田賦之外,每年還需要大量的兵役和徭役。換句話説,“集體主義”中國必須在“抗洪禦敵”和“讓百姓有飯吃”之間兼顧,或者説達到均衡。如果為修建國家超級防禦工事徵發超過民力能夠忍耐的徭役,如秦朝末年徵發國家上百萬民夫修長城、隋朝隋煬帝徵發海量民夫修運河,導致了秦朝和隋朝的過早崩潰。持續二百年以上的正常王朝如兩漢、唐朝、明朝等,承平日久,人口大量增加,權貴貪得無厭,富者擁地千里,貧者無立錐之地,税賦繁重,如趕上天災,大面積人口吃不上飯,往往導致王朝垮塌,這是“馬爾薩斯人口陷阱”作用的結果。
四、工業化時代“集體主義”中國及其“開放社會”的“再造”
從十七世紀開始,以英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進入工業化時代。在此次工業革命、教育科技躍進的大潮中,中國落在了時代的後面。相對西方國家而言,中國政治上腐朽,教育上愚昧(科舉制的後果是隻學儒家經典,不學數理化工程學科,無法跟上時代步伐),科技工業落後,經濟上貧窮,從而基本失去了抵禦外侮(西方列強和日本)的能力。“集體主義”中國在政治經濟社會教育文化等一切方面都面臨着“再造”的沉重任務。在經歷被西方列強和日本反覆侵略殺戮瓜分、王朝政治壽終正寢、政黨政治興起、國共共同抗日、新中國成立等一些列重大歷史事件後,“集體主義”中國終於實現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制度的“再造”。在西方列強林立的國際環境中,成功“再造”的“集體主義”新中國在抗美援朝、對印自衞反擊戰、抗美援越等“抵禦外侮”的戰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完成民族國家“再造”的新中國重新開啓了“革命性”的“開放社會”建設。中國共產黨就其本質而言,是代表被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剝削壓迫下的廣大勞苦大眾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和新中國的早期領導人乃至絕大部分政府官員都出身於社會底層。就政治而言,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加入共產黨、成為共產黨員,任何人都有機會成為新中國政府工作人員乃至國家高級領導人。因而新中國的政治是向全體國民開放的。新中國創立了一系列向全民特別是勞苦大眾開放的現代國家基礎設施,如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高等教育體系、公共醫療衞生服務體系、土地制度、就業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性別平等制度、民族平等制度、宗教信仰自由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到改革開放前這個時期裏,新中國把“開放社會”的建設由單純的“吸納社會精英從政”推進到“保障民生”、“全面提升人力資本”、“民族平等”的“以人為本”的理論和實踐。中國共產黨在制度上規定不接受任何來自黨外的個人和團體的捐贈,因而保證了不受任何利益集團的影響而制定偏袒性的政策。相比之下,歐美日等國家的政黨總是為了得到捐贈受大金主的制約,對以色列大規模屠殺巴勒斯坦平民的法西斯行徑視而不見。
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集體主義”中國的“開放社會”建設邁入了亙古未有的新階段。“改革開放”主要指對國內改革,對國外開放。對國內的“開放性”改革措施主義有:在長期租賃基礎上把土地平均分配給農民,允許城鄉非國有工商企業出現和發展,允許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城務工,高等院校大幅度擴招,全面取消中國農民自古以來就繳納的皇糧國税,重建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通過“脱貧攻堅戰”全面消除貧困等。對外“開放”的主要措施有:允許外資企業來華投資創辦合資或獨資企業、派遣專家學者出國留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舉辦亞運會奧運會、創建上海合作組織、創建亞投行、提出一帶一路倡議等。改革開放以來,“集體主義”“開放社會”新中國成功實現了工業化、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擺脱了“馬爾薩斯人口陷阱”的魔咒。
總括起來説,“集體主義”中國的政治架構從西周的“分封制”和春秋戰國的“諸侯割據”、最終走向秦漢“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秦漢以後的王朝基本遵循“中央集權制”(“郡縣制”)的政治體制。就秦漢時代而言,世界其他主要文明還沒有出現如此先進的國家政治體制。公園476年羅馬帝國解體之後,歐洲陷入邦國林立、黑暗無比的中世紀。而隋唐在繼承中央集權制的基礎上,又開啓了更具有開放性的、能夠“納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科舉制”,從而成為當時世界上政治經濟文化最為發達的國家。在歷代王朝“中央集權制”(“郡縣制”)體制下,中央政府的國家治理可以深入到“縣一級”,但依然是皇權不下縣。另外,從秦漢至明清的王朝政治框架下,等級森嚴,對國家意識形態的認同主要侷限在各級政府官員、地主士大夫階層,或者説皇權及其意識形態還無法深入勞苦大眾。國民黨中國的做法與以往王朝政治也區別不大,主要是維護官僚資本、買辦資本、地主的利益。
真正呈現出本質性區別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反侵略戰爭和反官僚資本主義的人民革命。共產黨的幹部和軍隊不僅堅決徹底地不侵佔勞苦百姓一針一線,而且通過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給勞苦大眾(八年國共合作抗戰中實施減租減息),從而獲得了億萬勞苦大眾的誠心擁護。在此基礎上,共產黨有效地把中國廣大農村勞苦大眾組織了起來,只用短短三年時間(1946-1949)就把擁有八百萬軍隊的國民黨政權趕到了台灣。新中國成立後,又實施了人類歷史上的最徹底的土地制度改革,沒收地主資本家的土地,平均分配給億萬勞苦大眾,在中國農村徹底消除了勞苦大眾在土地這一核心生產資料上的貧困。於此同時,新中國在省、地區(相當於古時代的“州”)、縣政府之下,新增設了轄制十至二十個村的鄉鎮政府機構,在自然村設立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在1958年大躍進到改革開放前的農村合作化集體經濟時代,鄉鎮政府改為人民公社,村改為生產大隊,生產大隊下設生產小隊。在城市裏,在市、區政府之下,建立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應該説,“集體主義”新中國的國家治理網絡已經強有力地關聯了每個居民家庭。正是由於這種“集體主義”新中國強大的組織性和兩千多年來受儒家文化薰陶的中國國民的紀律性,在2020年新冠疫情大爆發以及後來的防止疫情蔓延階段,中國能夠迅速傾注整個國家的力量戰勝武漢疫情和快速恢復經濟活動,並在2020年主要發達國家經濟負增長的情況下實現2%以上的GDP增長率。新中國建國以來所實施的政治經濟社會政策大多源於馬克思列寧主義,而後者又與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平等理念密切相關。十七、十八世紀興起的啓蒙運動的平等理念最終導致了1789年到1830年的法國大革命。法國革命政權發表了人權宣言,強調人生而平等和對私有財產的法律保護。這就是所謂的“第二代人權理論”。[xi]第二代人權理論的平等理念引發了歐洲各國的反對封建專制、成立代表資產階級階層利益的議會、反對資本家剝削的工人運動、殖民地人民反抗殖民者壓迫追求民族獨立等革命鬥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反侵略反壓迫革命也是1789年法國大革命以來的全世界被壓迫人民和民族革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xii]
五、工業化時代“集體主義開放社會”的經濟含義
在工業化、經濟全球化、信息化的當今國際政治經濟環境下,“集體主義”中國只有在政治經濟教育科技保持強大,才能有效應對各種危機和國際競爭。一個國家做為一個整體,就如一個人一樣,需要強有力的大腦、暢通的神經中樞系統、強壯的筋骨、再發展能力、蓬勃有力的血液循環系統、強大的造血能力。當代“集體主義”中國的大腦和神經中樞就是黨中央,神經體系就是各級黨委和地方政府機構。強壯的筋骨就是國家的交通運輸體系、通訊體系、電力能源體系。再發展能力就是大眾教育體系、科技開發體系、醫療衞生體系。蓬勃有力的血液循環系統就是金融銀行保險體系及中央監管機制。工業製造業體系可以分為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兩部分。國有工業製造業企業主要完成那些非國有企業暫時無力生產、海外有安全危險的基礎設施開發、供給速度無法適應市場需要的產品或服務,如大飛機制造、高鐵、國防軍事工業等。非國有企業從事一般消費品的生產和製造,如各種家用和商用電器、輕紡產品等等。前蘇聯垮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不能為國內民眾提供消費者喜愛的消費品。
就當今國際經濟發展特點而言,很多巨無霸型的超級大企業可能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博弈論能提供的辦法是以資本對沖資本,即以國有資本對沖國內外巨無霸超級大企業。今天中國的私人資本和在華的國際資本還比較謙卑的主要原因是中國有很多大型國有企業的存在。國有企業也不是完美無缺的,其最大問題是效率低下和腐敗,在某些極端的狀況下國有企業也可能形成封建割據式的利益集團,因而國家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就成為不可或缺的構成部分。經濟全球化化下的另一個風險是產業空心化及其副產品產業工人失業和中產階層塌陷。當今“集體主義”中國的應對措施是大力推進東南沿海的勞動密集型製造業有序向中西部落後地區轉移。這樣既解決了中西部地區勞動力就業問題,又保持了國家制造業體系的完整性。
新中國經濟奇蹟再現了現代國家發展的一些基本原理。文一教授通過對歐洲文藝復興以來的科技革命和工業革命歷史發現,從十四世紀末到十九世紀末為止的約五百年曆史時期裏,歐洲各國處於不停的戰爭狀態。為了在戰爭中取勝,歐洲各國拼力發展火炮和火藥等軍事工業,著名科學家伽利略是弗洛倫薩城邦國家的火炮工程師,達芬奇、米開朗基羅等著名藝術家的主要職業是軍工工程師,牛頓時代的英國皇家學會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火炮等軍事裝備,法國國家科學院的科學家拉瓦錫通過研究火藥發現了氧氣的燃燒性能從而創立了現代化學。換句話説,文藝復興以來的歐洲科學革命都是政府資助的研究計劃的結果,而與所謂的“自由民主法制”以及古希臘的科學思想沒有任何關係。文一教授還發現當時的歐洲各國為了開拓殖民地,成立很多國有企業,如英國荷蘭的東印度公司等,日本明治維新初期也成立了很多國有企業促進工業化的發展,可見國有企業是國家經濟起飛階段的必備工具。文一教授的另一發現是西方國家的各種制度安排是根據各自政治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而逐漸創立的。換句話説,制度安排是一國經濟發展的結果而非前提。文一教授也發現文藝復興後歐洲各國為了在連續不斷的戰爭中取勝不斷強化中央集權制特別軍事指揮和調動、戰爭物質使用上的中央集權。
文一教授研究成果可以表述如下,一國科技進步是國家財政資助的結果,國有企業是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推進器,國際政治經濟軍事競爭促進了國家去資助科技開發和應用,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是強大有為的、以人為本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組織是一國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最主要前提條件。[xiii]此外,向所有國民開放經濟權和提供教育醫療等基礎社會服務是一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提。
六、 “以德為先”的價值觀
(一)“德治”的社會主流
從周代開始流傳有序的典籍表明,以道德為立國之本的思想逐漸擴大併成為社會主流。不同於“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先罰而後賞,尊而不親”,[xiv]即商人依靠宗教儀式保持社會凝聚力的做法,周代統治者創業初期即以“篤仁,敬老,慈少…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xv]和“無念爾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xvi]的道德形象示人。“中國政治與文化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xvii],從周代開始道德成為集體主義社會的內在凝聚因素,從而上升成為統治者能否獲得“天命”繼而領導集體社會的重要基礎。
“集體主義”社會維繫的關鍵在於培養公民羣體的目標一致性。所謂“民齊者強,民不齊者弱”,[xviii]“國亂者,民多私義;兵弱者,民多私勇”,[xix]身處動亂之際的春秋戰國先賢很明確地認識到社會道德模式與百姓行為法則的不統一所帶來的必將是國家的混亂。在統一國家個體行為模式的過程中,嚴刑峻法的恫嚇與以德為先的教化在歷史長河中都發揮着重要的作用,併產生了一定的爭論。但是鑑於法家嚴苛的刑罰體系可能引發的高昂社會動亂成本,儒家所伸張的德育教化的方式在經歷戰國至秦漢的制度後成為歷代王朝主流的社會秩序穩定方略。在儒家所重視的“五經”等“教材”中,道德行為被系統地抽象為禮,形成了“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繩墨之於曲直也,規矩之於方圓也”[xx]的認知。由此,統治者需要循禮以成為天下的道德表率,繼而引導社會遵循公認的道德規範,以維持集體主義社會的運行。
在這樣的德治體系之下,統治者遵循的“禮”需要向民間教化而形成百姓所信服的“義”,從而構成約束不同階級行為的道德體系。在以最高統治者為核心的集體主義社會中,道德的發揚與統治的維護息息相關。這就是孔子所宣揚的“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以德為先才能成為政令統一和天命所歸的保證。而集體主義下有效的道德體系的建立,除了統治者自身的遵循,更離不開不同階層的相互交流與有限流動。由下及上的階層流動基本為傳統模式下的儒家開放社會所解決,而由上至下所延伸的道德教化則與之互為表裏、相互促進。因此,“孔子所説的‘教’,其注重傳授的知識是道德知識”,[xxi]通過“有教無類”的理念傳遞道德內容,保障集體主義下社會穩定所需要的道德概念為布衣百姓所知曉。繼而後世的賢良方正、科舉考試等制度設計又賦予道德行為與知識學習的有益激勵,促成了道德學習、社會流動與集體主義的統一,完成了由儒家學説所主導的集體觀念和開放制度的融合性構建。從而保障了歷代中央王朝在集體主義的文化底色下,極力追求《尚書》中所指出的“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xxii]和“九州攸同,四隩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滌原,九澤既陂,四海會同”[xxiii]的理想社會狀態。
(二)在謳歌“美德”與鞭笞“惡行”中錘鍊“以德為先”的價值觀
為保證集體主義社會下“以德為先”的價值觀的存續,傳統經典所確定的道德標準同時也會在歷史進程與民間故事中尋找合適的註解。每個民族、國家(或者説文明)都有其令後世崇敬的英雄事蹟、讓後世唾罵的敗類惡行,美德的讚頌是社會秩序的體現,而不被共同目標接納的越軌行為則可以堪稱惡行。這在不同的文明之中標準必然並不統一,而中華文明的道德觀則明確體現了集體主義與儒家開放社會的雙重色彩。在這一從未中斷過的文明裏,在稱頌這些偉大事蹟和唾罵敗類惡行的過程中,中華民族的“價值觀”或者説“價值取向”得以穩固,無論在朝還是在野都成為維繫集體主義儒家開放社會的輿論約束力量與行為激勵模式。
集體主義下的美德的衡量標準便是能否益於集體利益。因此,在早期的水災治理與外患抗擊所形成的的團結模式下,自最高統治者、官吏至底層百姓的道德衡量標準都有其內在的統一性。偉大君主事蹟如“堯舜之治”,“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周公吐哺天下歸心”,“秦始皇統一中國”,漢初“文景之治”,初唐“貞觀之治”,清朝“康乾盛世”等。這些國家成功治理的時期讓天下百姓過上平安、輕徭薄賦、有飯吃有衣穿的日子。進入近代以來,“共產黨毛主席領導人民建立新中國”,新中國剛成立“志願軍抗美援朝”等偉業百年傳唱。抗擊外敵入侵、保全國土、收復失地等“救民於水火”和“保護天下蒼生”的英烈偉業成為新中國黨和國家領導人的美德。如果實現了內部的海清河晏和外部的保境安民,國家領導人則成功“治國、平天下”而具備彪炳史冊的美德。同時官員與百姓的道德的最終目標雖然較低,但依然以維繫集體榮譽和利益為標準。“王景治河,千載無恙”、“聖人出,黃河清”[xxiv]這些關乎千萬人生命與生計的治水工程也同樣得到史書與民間的褒讚。此外,儒家開放社會下個人跨越階層的奮鬥努力同樣成為官方和民間傳唱的美德。“孟母三遷”,“孔融讓梨”,蘇秦苦讀“頭懸樑、錐刺股”等,是“修身、齊家”的個人美德。“中國文明史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中國人對其文明的獨特性和成就亦有非常清楚的意識。”[xxv]
自古以來,集體主義的中國就是一個高度一體化的國家,最高領導人和各級政府官員的“愛民如子”、“清正廉潔”、“輕徭薄賦”、“公平公正”、“賞罰分明”、“身先士卒”等不僅是支撐中華民族保持強大的核心精神動力和道德力量,更重要的是保持國家政令暢通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百姓的財產生命不受到侵害、在國家危機時刻萬眾一心戰勝洪水瘟疫等天災或外敵入侵。
在頌揚“美德”的同時,集體主義中國對“惡行”進行無情的鞭笞。千百年來令中國人切齒痛恨的莫過於荒淫無道的國君和亂臣賊子們的“禍國殃民”、以及外國侵略者姦淫燒殺中國百姓的 “缺德”惡行。敗類惡行如荒淫殘暴的國君如夏桀王、商紂王、秦二世、隋煬帝,唐朝“安史之亂”,唐末“割讓幽雲十六州”給契丹的石敬瑭,北宋“徽欽北虜”,南宋“賣國求榮”的秦檜,明末號稱“君恩似海、臣節如山”卻轉而降清的大學士洪承疇,“鴉片戰爭”輸給英國後割讓香港,清末連年割地賠款給西方列強的慈禧太后和李鴻章,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八國聯軍入侵北京”,清末“日本俄國遼寧旅順開展、清朝割讓旅順給日本”,日本侵略者佔領中國東北“九一八事變”、侵略中國華北的“七七事變”、“南京大屠殺”等等千百年令人咒罵。“惡行”不僅敗壞社會風氣,更重要的是導致王朝垮塌。最高統治者的酒池肉林縱情聲色、各級政府官員的“貪贓枉法”、“不嘉德、不懲惡”、“偏袒親信”等“上樑不正”行為,自然會導致“下樑歪”、社會風氣敗壞,國家法律政令無人遵守、權貴偷盜國家財富、百姓生活悽苦、沒有人願意為國家打仗,最後是王朝垮塌。中國歷史上,很多王朝“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主要原因莫過於皇帝及各級政府官員的道德敗壞。
趙汀陽在論述古代中國為什麼會採取“德治”時講到:“長期來看,‘德治’的政治效力遠大於武力。荀子有過詳細論證,大概意思是:有三種統治方式,武力、財富和德治。武力不得人心,統治不能持久;財富能夠吸引人,但滿足不了無限貪心,統治也不能持久;‘德治’能夠公正分利,是唯一能夠持久的政治。(《荀子·議兵》)。‘德治’的力量來自民心形成的集體力量。如果一直保持‘德治’,生活有秩序,利益有保障,人民就傾向於保守主義,沒有反叛的積極性,因為維持足夠好的現狀就是人們的佔優策略。‘德治’的核心概念是公正。《國語》曰:‘夫正,德之道也。’孔子曰:‘政者正也。’沒有公正就沒有普遍有效的準則,就可以有各種理由去消解任何規則。”
七、結語
發源於西部青藏高原的長江和黃河流經中國中部,最後在中國東部匯入太平洋。長江和黃河的年復一年的週期性氾濫成災,導致了中國需要一個核心領導機構去調度各部落民眾合力抗洪救災。同樣,每年都發生的北方草原遊牧部落的閃電性掠奪財物和燒殺行為,迫使中國的中原地區政權建立常備軍以抵禦遊牧部落的經常性入侵。在洪水和外侮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或羣體可以脱離國家這個集體而存在,這是中國“集體主義”產生的物質根源。
“集體主義” 中國經歷了以西周為代表的“分封制”、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割據,最後走向了秦漢的中央集權制或稱郡縣制,這種政治制度一直延續到現代中國。從中華民族自古到今所謳歌的“救民於水火”如“大禹治水”的偉大人物和事蹟、所唾罵的“禍國殃民”如“荒淫無道的桀紂”的缺德惡行中,可以發現中國民族的“以德為先”的價值觀。
為增進“集體主義”中國的“集體性”,中國曆代王朝不斷進行了“開放性”制度建設,如秦朝開啓了中央集權制,皇帝直接任命各級行政長官代替“貴族世襲制”。西漢為實現任用賢能而實施了察舉制,由各級行政長官推薦賢良到中央學習和為官;但是察舉制最後衰變為少數大門閥控制,大門閥成為事實上的“世襲貴族”,察舉制演變為“變相的貴族世襲制”,最後東漢末期國家不斷“春秋戰國化”,直至將近四百年後隋唐統一。為避免國家官員任命被門閥把持的狀況,隋唐首創了通過“更為開放”的“競爭性”的科舉考試製度,選拔天下賢能之士入朝為官。因而“集體主義”中國的“儒家開放社會”是以“開放性”的賢能政治為主要輔助手段的。為了更有效地“抗洪救災”和“抵禦外侮”,“集體主義”中國(與其他文明相比)更需要有利於維繫整個國家統一的意識形態。早在春秋時期,孔夫子就倡導“恢復周禮”,即恢復到天下只有一個“核心”的狀態。西漢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儒家的“忠君愛國”、“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理念漸漸成為中國科舉考試官員的核心學説以及整個國家的核心意識形態。在從秦漢一直到明末清初以小農經濟為主的農業社會里,“集體主義的儒家開放社會”中國一直是世界上政治經濟最強大最發達的文明國家。
魏特夫的觀點是治水文化導致國家體制上的“專制主義”,因而把治水大國中國歸為“東方專制主義” (Wittfogel, 1957)。中國週期性氾濫的洪水導致河流兩岸的個人或部落沒有辦法脱離集體的治水努力而生存,這個事實本身可以抽象為“集體主義”。古代中國為了治理洪水災害和北方遊牧部落的經常性閃電掠奪不得不建立全國性的統一調度指揮的治水機構和軍隊,因而“集體主義”應對危機的表象是政令軍令統一,被理解為“專制”或“專制主義”。阿西莫格魯説,專制是少數上層統治集團無限剝奪被統治者,最後是這個專制國家的敗亡和解體。魏特夫沒有觀察到的是,自從公元前四世紀中葉商鞅變法開始,“集體主義”中國就開啓了前文所述的政治經濟“開放社會”的建設過程。儘管東漢以後,中國陷入長達近四百年的分裂狀態,但是中國在隋唐又實現了統一,而且隋唐宋三朝的“開放社會”建設帶來了中國從隋唐到明末清初的世界第一強國的地位。對比之下,公園476年羅馬帝國滅亡後,歐洲陷入分裂狀態和黑暗的中世紀,一直到13世紀初意大利文藝復興,歐洲才逐漸從封建奴隸制中走出來。
儘管逐漸融入了一系列“開放性”的制度安排、“集體主義”中國的制度建設不斷完善,但是中國曆代王朝政治中的皇帝世襲制依然導致了沒有任何行政經驗和閲歷的童子皇帝和弱皇帝的狀況,進而造成皇權旁落、國家治理不善乃至王朝週期性垮塌。另外,由於科舉考試以儒家經典為核心內容(封閉),不考試自然科學和工程學,導致中國在科學技術上愚昧無知、工業發展上落後、經濟上貧困,從而在十七世紀中葉開始的西方工業革命大潮中落伍。
由於教育、科技、工業、經濟落後,自1840年鴉片戰爭到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中國遭受了西方列強和日本的百般羞辱。在這一百年的時期裏,中國由王朝政治變化為政黨政治,由“封閉性”的“世襲制”皇帝接替制度更革為“開放性”的選賢任能的國家最高領導人選拔制度,並完成了國家民族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再造,其標誌是共產黨領導的新中國成立。中國共產黨的核心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且特別注重為勞苦大眾服務。可以説,這是最為徹底的“開放性”和“包容性”的“集體主義”宣示。為此,創立了一系列更為徹底的“開放性”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制度安排,如廢除土地私有制、九年制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等公共服務等;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期以來的“改革開放”大幅度加速了“集體主義”中國的“開放社會”建設進程,允許勞動力自由流動、非國有企業建立和外資企業進入,主動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開放社會”的快速推進促使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的40年左右時間裏成功實現了工業化,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1840年以來的中國反帝反侵略歷史告訴我們,只有保持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強大,才能使中國在國際政治經濟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自堯舜禹以來的中華文明歷史警示我們,中華民族首先必須守得住“集體主義”這個核心,並通過不斷的“開放性”制度建設增強“集體性”,即整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文化的強大。換句話説,“集體主義”和“開放社會”是中華民族保持強大的核心要素。
· 作者簡介:夏慶傑,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導,英國巴斯大學經濟學博士,研究方向:發展經濟學。唐琦,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講師,北京大學經濟學博士,研究方向:政治經濟學。
[i] Karl A. Wittfogel, Oriental Despotism: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7, p. 49-100.
[ii] Daron Acemoglu & John A. Robinson, Why Nations Fail: The Origins of Power, Prosperity, and Poverty. New York: Crown Business, 2012. p.1-30.
[iii] 湯怡:《當代西方新自由主義的思想淵源探析》,《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3期。
[iv] 夏勇:《權利哲學的基本問題》,《法學研究》2004年第3期。
[v] 《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vi] 《道德經》第八十 章。
[vii] 《建國方略》《建國方略之三,民權初步,社會進步》。
[viii] 霍布斯:《利維坦》。北京:商務印書館,2019年,第92-122頁。
[ix] 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861頁。
[x] 從漢朝起,古代中國就開始運用國家糧庫平抑糧價和賑濟災民。
[xi] 強世功:《貿易與人權(上)——世界帝國與“美國行為的根源”》,《文化縱橫》2021年第5期。在這篇論文中,強世功認為第一代人權理論的核心是自由,主要為了資產階級反對封建領主和教會統治,其結果導致了資產階級大規模霸佔殖民地和奴役殖民地人民,以及嚴重的財富不平等。
[xii] 同上。
[xiii] 文一:《科學革命的“密碼”---槍炮、戰爭與西方之崛起》,上海:東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2022年,第341-482頁。
[xiv] 《禮記正義》卷54《表記》
[xv]《史記》卷4《周本紀》
[xvi]《毛詩正義》卷16《文王》
[xvii] 謝維揚等主編:《王國維全集第八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02頁。
[xviii] 北京大學《荀子》課題組:《荀子新注》,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233頁。
[xix] 石磊譯註:《商君書》,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155頁。
[xx] 《禮記正義》卷50《經解》
[xxi] 陳來:《論儒家教育思想的基本理念》,《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5期。
[xxii] 慕平譯註:《尚書》,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2頁。
[xxiii] 慕平譯註:《尚書》,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73頁。
[xxiv]《幼學瓊林》卷1《地輿》
[xxv] 亨廷頓:《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北京:新華出版社,1998年,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