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鉅貪王大偉 終身監禁加死緩_風聞
千里驽马观天下-10-16 11:13
又一頭警界大老虎受到嚴懲!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遼寧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省公安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大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大偉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王大偉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法庭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大偉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遼寧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遼寧忠旺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紅運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孟冰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以及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汽車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55億餘元。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王大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王大偉收受賄賂後為多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利用職權插手案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王大偉具有重大立功表現,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根據其犯罪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王大偉這個警界猛虎,原不是警察出身,其在學歷與仕途上,起點都比常人高一些。公開資料顯示,王大偉於1964年4月出生,黑龍江省望奎縣人。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東北林業大學森林採運工程專業就讀,接着又在該校取得采運工程專業研究生學歷學位,隨即於1990年7月成為國家林業投資公司森工項目部幹部,1992年1月進入國務院經貿辦秘書局,此後在一年半的時間裏由主任科員升任國家經貿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3年5個月後,於1997年10月晉升正處級秘書。1998年9月,王大偉到中國聯通公司市場部任副部長,但僅過了三個月,就調入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工作;隨之又是隻過了三個月,1999年2月,王大偉升任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副局長級)。輾轉騰挪,由正處級到副廳局級,王大偉只用了16個月,這在官場上絕對屬於火箭式上升!僅僅過了兩年零一個月,2001年3月,王大偉又晉升為正局長級的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3個月後掛職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副市長(正廳級)。從職場小白到成為正廳局級幹部,王大偉只用了10年8個月,仕途之順暢極其少見!2003年6月起,王大偉轉戰地方,就任哈爾濱市副市長,隨後改任哈爾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其間在哈爾濱工業大學獲得管理學博士學位。2009年8月,王大偉進入警界,擔任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2013年3月轉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僅1個月後又兼任遼寧省政府黨組成員、省長助理;2017年2月,王大偉升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兼任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22年3月1日,王大偉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到審查調查;同年9月29日,王大偉被“雙開”。據官方通報,王大偉的腐敗行徑有: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違規收受他人大額錢款、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大肆賣官鬻爵,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系統的選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態;生活腐化,道德敗壞;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大偉是一頭貪得無厭的饕餮猛虎,其肆無忌憚枉法斂財,比其之前的兩任公安廳長李文喜、薛恆有過之而無不及。在他非法收受的5.55億餘元中,近一半是遼寧忠旺集團實際控制人劉忠田所送。2017年,忠旺集團涉嫌騙匯的問題暴露,劉忠田擔心會牽出自己,通過中間人請託王大偉從輕處理。王大偉風聞劉忠田出手豪闊,於是很快從輕處理了這一案件。劉忠田一下子送上4000萬元人民幣加上400萬美元,裝了22個紙箱,把王大偉用來拉錢的商務車都壓得上不了地庫的斜坡。在幾個月後,劉忠田又先後分4次在澳門送給王大偉共計2億港元,王大偉欣然笑納。“拿人錢財,替人消災。”2020年,忠旺集團鉅額債務問題引發了重大的區域性金融風險,王大偉置黨紀國法於不顧,仍極力包庇劉忠田。不僅如此,上樑不正下樑歪,王大偉的秘書李鑫龍,竟然打着王大偉的旗號四處幫人擺平案件,運作提拔幹部,收受賄賂高達上億元。
在大肆賣官鬻爵方面,王大偉尤為惡劣。王大偉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共同體,多次提拔商人老闆推薦的幹部,將其利益代言人滲透到公安系統內。遼寧省公安廳三任經偵總隊長、營口市三任公安局長,都是商人老闆向王大偉推薦後提任的。在王大偉“帶領”下,自2021年以來,和王大偉同一個班子的6名省公安廳黨委委員被查處,遼寧全省省管公安政法幹部共43人被查處,涉及半數以上的省廳偵查警種或部門“一把手”、現任或曾任的市公安局長。
從普通幹部爬升至正廳級,王大偉用了10年8個月;由正廳級到副省長,王大偉用了16年。從法庭查明的情況來看,王大偉的貪腐發端於2008年擔任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之時,一年後擔任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其後邊腐邊升,越升越腐敗,直至躋身副省級高官行列。在貪腐之路上,王大偉用了14年時間,以5.55億的貪賄金額把自己送進了無底深淵。按照王大偉的貪腐年限計算,平均每年的受賄金額就高達近4000萬元。
2023年10月19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遼寧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受賄一案。至今已用去一年時間,終於將這頭警界鉅貪徹底送進大牢,從中可見反腐之難。如今,王大偉已年過六十,按照國人的平均壽命,王大偉還要在監牢中度過餘生,還要浪費許多國帑,倒是便宜了他。比起胡長清、成克傑等人,王大偉還真是幸運兒,他應當感到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