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狂歡熱賣中!警惕六大“消費黑洞”_風聞
网经社-10-17 09:58
10月14日,天貓、京東等平台已正式打響雙11,開啓第一波消費熱潮。天貓雙11預售開啓前30分鐘,20個美妝品牌破億,8個單品破億;李佳琦直播間預售加購金額同比增長超過了20%;蜜蜂驚喜社、香菇來了、陳潔Kiki、烈兒寶貝、胡可等直播間也陸續宣佈首小時即破億。如此熱鬧的大促氛圍,消費者也難免控制不住激動的雙手。
出品|網經社
作者|可樂
審稿|雲馬
為調動消費者的購物慾望,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抖音電商、快手電商、蘇寧易購、小紅書、B站等各大電商平台紛紛推出各種促銷活動,預售、滿減、秒殺、折扣、紅包、購物津貼等優惠活動層出不窮。然而,在享受購物狂歡的同時,消費者也需要提高警惕,謹防落入消費陷阱。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發佈2024年“雙11”網購消費預警。
預警一:“先漲後降”?雙11慣用套路
雙11期間,部分商家可能會採取虛假宣傳、誇大商品性能、虛構原價等手段來吸引消費者。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仔細核對商品信息,瞭解商品的真實性能和價格,避免因虛假宣傳而上當受騙。同時,對於商家的“先漲後降”等價格欺詐行為,消費者應保持警惕,及時記錄價格進行對比,避免被低折扣迷惑。
如“電訴寶”收到一則關於“某知名電商平台售假”的投訴案例:一消費者在平台上購買號稱西昊的品牌椅子,商家是森美傢俱,消費者收到後發現是三無產品,標識、説明書、配件清單等等都沒有。經“電訴寶”調解,該平台解釋了原因,並表示將協調補發西昊自營店鋪椅子。
此外,淘寶上一款古馳香水,雙11期間標註自己“每件直降42%”,優惠前900元,探物專享券後495.9元。但實際上在非雙11階段,該商品的價格也在500元左右,並未進行大折扣降價。
【消費提醒】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旻表示,一些不良商家可能會以低價出售假冒偽劣商品。購物前,要確保選擇可信賴的電商平台和商家,查看商品的評價和評價者的信譽,以降低購買次品的風險。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方熠智也提醒,多多查詢歷史價格,切勿被幾行虛假優惠紅字套路,對於“先漲後降”的消費套路,消費者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反饋,並且呼籲各大平台建立價格保護機制,對消費者的權益作最大程度保障。
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一般電商平台店鋪分為平台自營旗艦店、品牌旗艦店、品牌授權店、品牌專營店等不分級別,消費者容易別不同店鋪名迷惑。而消費者在收到貨後,只能通過肉眼鑑別,無法鑑定檢測該產品證明其是假貨,陷入鑑定難、監測難、維權難的困境。
預警二:預售規則“大亂套”?
今年雙11,天貓又開始了預售玩法,主要原因是價格更低。但隨着雙11週期的加長,消費者發現“滿減機制”過於複雜、付定金後遭遇遲遲不發貨、價格不僅不是最低價甚至高於其他渠道等問題頻出,購物體驗變差,於是預售模式也備受詬病。
實際上,雙11期間,很多商品會採取預售的方式銷售。消費者在購買預售商品時,應詳細瞭解預售規則,尤其是“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一旦支付通常不可退,而訂金原則上可退。因此,在繳納定金前,消費者應三思而後行,避免因衝動消費而造成無法退換的糾紛。
【消費提醒】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馬愷濃律師表示:預售通常需分兩筆付款,分頭款和尾款,很多商家標註如不支付尾款,則已支付的頭款拒不返還,這有可能侵害到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平台內經營者無任何損失,其已收到的頭款可能構成不當得利,消費者可要求返還。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京師(泉州)律師事務所丁秋萍律師曾表示,根據《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 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此,如果商家和消費者約定的是定金,那麼消費者後期取消訂單時,商家對於消費者預付定金是可以不退款的,從法律上站得住腳。
預警三:紅包玩法真能抵現嗎?
今年的紅包玩法也不斷翻新,“紅包到手11666”口令簡單粗暴,充滿了期待和驚喜。但紅包真的像宣傳的那麼好嗎?領了紅包,真的能省錢嗎?還是商家吸引眼球的方式?在社交媒體上,有網友表示,自己在直播間購買了定金紅包,但最後實際支付的價格卻與直接購買差不多。該網友稱,定金紅包只是為了留住直播間流量,很難抵現。
甚至有些紅包是詐騙分子的“糖衣炮彈”。據《燕趙晚報》報道,有不法分子利用“雙11百億補貼”“掃碼0元購”等所謂電商平台的促銷廣告進行詐騙,並在社交軟件派發虛假的“雙11”紅包。受害者一旦點開紅包,便會轉跳到詐騙分子製作的山寨網頁,誘導其填寫個人信息,甚至被盜取銀行卡賬號和密碼、傳播木馬病毒等。
【消費提醒】
曹磊提示,消費者應只從官方渠道獲取紅包信息,避免從不明來源或第三方平台獲取紅包,以防遭遇詐騙。一些虛假紅包可能會通過誘導消費者分享給好友或轉發至朋友圈來擴大傳播範圍。消費者在遇到此類紅包時,應謹慎對待,避免泄露個人信息或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
預警四:當心平台“悄悄”改規則
雙11期間,跨店滿減、單品折扣、平台消費券等促銷手段層出不窮,讓人眼花繚亂。然而,這些優惠方式背後往往隱藏着複雜的規則和限制。例如,有些優惠券只能在特定時間段內使用,有些滿減活動需要消費者湊單才能達到優惠門檻,還有些商品在優惠後可能並不比平時便宜多少。因此,消費者在購物前需要仔細閲讀規則,避免被虛假優惠所迷惑。
例如,10月9日,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稱已對盒馬App運營方涉嫌修改服務協議未按規定期限公示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北京某高校法律專業學生舉報稱去年年底,盒馬將會員運費規則從一個月免費三十一次,變更為一天一次,這一變更只公示了2023年12月20日-21日兩天。這項會員權益修改後,對於大部分使用盒馬APP線上購物的消費者來説影響較大。例如,有人習慣一天買兩單、三單,規則修改後,如果一天下兩單,第二單就要多收1元運費。
【消費提醒】
曹磊提示,消費者需要保持警惕和理性,理解並適應這些變化,以便在享受購物樂趣的同時,也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在雙11購物前,建議消費者提前瞭解各平台的優惠政策和規則限制,仔細比較不同商品的價格和質量,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方式和物流服務商,以確保自己的購物體驗和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預警五:誰在收你的錢?
9月27日起,消費者逛淘寶買買買時,可以使用微信支付了。消費者在完成商品選購後,在支付頁面選擇“微信支付”,即可順暢完成支付,全程體驗與其他支付工具一致。值得提醒的一點是,使用“微信支付”功能,需要更新至最新版的淘寶APP。
在雙11購物時,消費者應選擇信譽良好、進貨渠道正規的購物平台。可以從信譽度、產品詳情、成交記錄、購物評價等多方面進行查看,以確保購買的商品質量可靠。同時,在支付時,應通過平台提供的正規支付渠道和正規流程購買,避免輕信賣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以防出現個人信息泄露、銀行卡盜刷等安全問題。
【消費提醒】
李旻律師表示,儘量選擇規則完善的購物平台和資質齊全、信譽良好的商家購物,即使商家不願意配合售後,平台會為消費者提供基礎保障。
預警六:真的能“閉眼買”嗎?
雙11購物節雖然優惠多多,但消費者也應保持理性,避免衝動購物。在購買商品前,應結合自身需求進行考慮,避免盲目跟風購買不必要的商品或大量囤貨,尤其是生鮮類、個護類、美妝類目,若未在保質期內消耗完,很有可能造成浪費或損害身體健康。尤其對於生鮮類商品,一定要注意看保質期,謹防篡改標籤及未説明的臨期產品。
如10月9日,一自媒體博主“三木懲惡揚善”曝光寧波市盒馬鮮生(悦峯店)篡改食品標籤日期。此事引發媒體輿論廣泛熱議,該店工作人員表示,工商部門已經介入調查,具體情況等待通知。
同時,對於直播帶貨等新型購物方式,消費者也應保持警惕,避免因“321上鍊接”等衝動消費而落入陷阱。此外,對於電商平台的一些分期付款優惠活動,消費者也需衡量自身償還能力,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債務。
【消費提醒】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百聯諮詢創始人莊帥提示,超前消費需要合理評估自己的收入預期,否則容易出現不能及時還款賠付滯納金罰金的問題。其次超前消費也容易購買非必要非必需商品造成浪費或退換貨的糾紛。
此外,消費者應保留好發票、收據、支付記錄等消費憑證。一旦發現商品有問題或遇到消費糾紛,應先與商家溝通和協商,依法提出合理訴求。若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相關主管部門或當地消委(消協)投訴進行維權,或通過登錄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此外,若商家被平台誤判,也可登錄“電訴寶”商家維權通道進行投訴。
【小貼士】
雙11序幕拉開,各大電商平台已經開始摩拳擦掌,準備大展身手。網經社第十六次啓動“直擊雙十一”特別策劃,通過十大方式包括 滾動播報、短視頻播報、專題直擊、全媒體發佈、社羣直播、電商快評、媒體評論、數據發佈、網購預警、投訴維權,從平台層、商家層、用户層,對雙11播報、監測、評論,打造電商年度行業大促的“六大中心”,即 資訊中心、評價中心、數據中心、視覺中心、商家中心、維權中心。
重點關注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抖音電商、快手電商、蘇寧易購、小紅書、B站、微信視頻號等平台,以及美腕、交個朋友、遙望網絡、東方甄選、謙尋、辛選、李佳琦、羅永浩、董宇輝、辛巴、蛋蛋、烈兒寶貝、陳潔kiki等MCN機構及主播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