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海建:三元里抗英的史實與傳説_風聞
熊猫儿-10-17 21:26
150 多年來,三元里民眾抗英事件的史實,已經經歷了多次人為的放大。且不論別的,就是知名度甚高、時常被人提起的“平英團”,即非當時的真實,而是後人的稱謂。作為今天的研究者,有必要對此進行一番清釐,區別其中的史實與傳説,方可得出實在、牢靠、中肯的結論來。
據各種中文文獻,三元里等地民眾奮起抗英,直接原因有三:一、英軍“開棺暴骨”,二、英軍劫掠財物,三、英軍強姦、調戲婦女。
對照英方文獻,其第一項“開棺暴骨”的指控當為事實。1841年5月29日,奕山與義律達成停戰協定以後,一部分英軍官兵進入了城北的雙山寺。在該寺廟中,存放着許多外籍人權厝的棺櫬,準備將來護送歸葬故土,以償亡人葉落歸根之願。英軍打開了一些棺蓋,觀看裏面的屍體。儘管英方文獻將此舉的動機歸結於好奇,但據中國的傳統和宗教,此類將會降禍於死者子孫的不敬行為,只有禽獸才幹得出來。當時還流傳着“開棺戳屍”、“發掘墳墓”等説法,很可能由此而引申而傳訛,並有着極大的鼓動效果。
英方文獻中雖沒有正面提及“劫掠”,但其中的許多痕跡又可使我們大致推測出其場面。1841年5月24日,英軍開始進攻廣州,陸軍司令郭富下令,“各部須攜帶兩天的乾糧”。由此推算,英軍將於5月26日糧盡。對此給養的補充,英方文獻中不乏“徵發”的記載,並稱他們“滿載各種家畜而歸”。這種“徵發”很難擺脱“劫掠”的干係。
最後一項,即對婦女的犯罪,較難考證清楚。這一方面是英方當時的記載中全無此類情節,另一方面是中方文獻極其含混,只謂“輪姦老婦”云云。案此類事件有損當事人的名譽,不宜張揚,中方文獻作者隱去具體的時間、地點、姓名、情節,也屬情理之中。但畢競給人模糊不清的感覺。
事隔近8年之後,時任英國駐華公使兼對華商務總監督的德庇時,在1848年2月給巴麥尊的報告中,承認了印度士兵曾強姦過三元里附近的婦女。再隔100多年之後,廣東文史館於1951年至1963年重新調查,發掘出新的説法,謂1841年5月28日或29日,英軍10餘人在三元里東華里,“肆意調戲”村民韋紹光之妻李喜。
由此看來,英軍在佔領廣州城北高地期間確有對婦女犯罪的事實,儘管“調戲”李喜一事在情節上還有使人生疑之處。
以上事實,使當時和現在的人們得出了相同的結論:英軍的暴行激起了三元里等地民眾的反抗。關於這個結論的意義,後面還將分析。
翻檢中文歷史文獻,對整個事件的描繪,眉目不清,且各有説法,很難理出一個頭緒來。其中比較典型的説法有:
一、廣東按察使王庭蘭在戰後不久寫給福建布政使曾望顏的信中稱:1841年5月30日,英軍從城北越秀山一帶撤軍,取道泥城回英艦,三元里等處一百零三鄉民眾數千人,中途設伏,殲敵百餘名,斬兵目二人,圍困英軍。義律請廣州知府餘保純彈壓。餘保純私自出城解和,民眾逐漸離散。類似此種説法的還有《中西紀事》《道光洋艘徵撫記》等,但戰果卻有擴大,稱斬英軍將領伯麥、霞畢,殲英軍200人至300人不等。
二、靖逆將軍奕山對此曾上過三道奏摺,説法完全不同。第一次奏稱(6月13日):他曾命城西北、東北各鄉團勇首領,分路搜捕,結果“殺死漢奸及黑白夷匪二百餘名,內夷目二名”,並稱南岸義勇斬英軍頭目一名,可能是伯麥。第二次奏稱(6月22日):5月30日,英軍在城北唐夏鄉(三元里西北)焚掠,義勇與之相戰,斬英軍先鋒霞畢及兵弁10餘人。第三次奏稱(8月6日):5月28日,大雨衝沒在城北搶掠的漢奸和英軍官兵100餘人;三元里等村義勇砍斃英軍先鋒霞畢及兵弁10餘人(該奏未稱具體時間,聯繫前奏,當為5月30日)。奕山的奏摺,將三元里抗英事件説成是團練、義勇所為,而戰果也縮至10餘人。
三、當時擔任水勇頭目的林福祥,於1843年寫道:1841年5月30日,英軍經由三元里往牛欄岡方向搶劫,由於林福祥事先與各鄉約定聯防,三元里等80餘鄉數萬民眾將英軍包圍,殲敵200餘人,後由餘保純解圍,英軍方得出圍迴歸。林福祥將作戰目的説成是反抗劫掠,同意這種反劫掠説的,還有《廣東軍務記》等資料。
四、時在兩廣總督祁頊幕府的梁廷栂於道光末年出版的《夷氛聞記》中稱:由於英軍的暴行,當地舉人何玉成柬傳各地,三元里等90餘鄉聚眾數萬人“率先齊出拒堵”。英軍出戰,民眾佯退,誘至牛欄岡圍殲,斬伯麥、畢霞。英軍被圍困而不得出,義律派人求救於餘保純,餘保純奉祁坷命而進行勸解,民眾始退去。
五、刊於1872年的《南海縣誌》稱:1841年5月28日和29日,英軍分擾三元里等處,民眾憤甚,“殲而瘞之。”5月30日,英軍大至,前來報復,民眾十餘萬與之相戰,斬其頭領,殲敵數百人。5月31日,民眾繼續戰鬥,餘保純前往勸諭,民眾離散。
此外,還有一些零星記載,或內容不夠系統,或資料的形成時間太晚,不再詳錄。
從以上五種文獻對照來看,有關此次抗英事件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戰果均有區別,這是因為:一、文獻的作者除林福祥外,均未親歷,王庭蘭、奕山、梁廷栂均在被英軍圍困的廣州,而《南海縣誌》的作者又據30年後的採訪;二、此次抗英鬥爭的組織者們沒有留下有關的文獻。因此,僅憑這些記載,我們無法判斷孰是孰非,區別其中的史實與傳説。
讓我們對照一下英方的記載。
英方的記載可謂是眾口一詞,又以其陸軍司令郭富的報告最為典型。
1841年6月3日,郭富從廣州撤往香港的途中寫下了給印度總督的報告,稱:5月30日中午12點左右,他在城北越秀山四方炮台發現,許多非正規部隊在其陣地之後三四英里處的山腳下(似為白雲山一帶)集結列陣。他遂率軍進攻。對方且戰且退,隨即又聚合反攻。由於大雨,英軍的燧發槍無法射擊,對方與之肉搏。郭富下令撤退,對方因作戰不利亦後退。回到四方炮台後,他又發現有一個連的馬德拉斯土著步兵未歸,即派海軍兩個連攜帶不怕雨淋的雷擊槍前往救援。救援英軍發現該連被數千民眾包圍,開槍驅散民眾,救回該連。5月31日清晨,郭富派人通知餘保純,若不停止此類行動,將中止先前達成的停戰協定。至當日中午,民眾聚集了1.2萬至1.5萬人,包圍英方陣地。餘保純前往勸解,民眾撤離。
若將中英文獻參照互核,還是有相同之處的,其中又以梁廷柵的説法與英方記載最為接近。由此,我們似可以認定:一、三元里等處民眾於5月30日首先集結,準備一戰;二、三元里等處民眾且戰且退,誘敵深入,有既定的戰術;三、英軍在與民眾的交戰中遭受了損失;四、5月31日獲勝的民眾包圍四方炮台;五、由於餘保純的勸解,民眾方退。從此五點中,我們可以大體辨明三元里民眾抗英事件的基本史實。
這裏,還須説清兩點:
其一,按照英方的記載,是民眾方面的率先集結引起英軍的進攻;而中方文獻多稱是英軍的“撤退”、“搶劫”“報復”而開戰,未稱民眾方面的率先行動。這是為什麼呢?
我以為,這一疑點不難解釋。
1841年5月28日,即奕山與義律達成停戰協定的次日,奕山發佈告示:
現在兵息民安,恐爾官兵、鄉勇、水勇人等未能周知,合再明白曉諭:….爾等各在營卡安靜住守,勿得妄生事端,捉拿漢奸。如遇各國夷商上岸….亦不得妄行拘拿。倘敢故違軍令,妄拿邀功……查出即按軍法治罪。
根據這一告示,任何有組織的主動的軍事行動,非但無功,而且有罪。三元里抗英鬥爭有許多鄉勇和水勇參戰,組織者自然不敢明言系其主動。就是敍事最詳的《夷氛聞記》,對此也是含混其詞“率先齊出拒堵”,用“拒堵”一詞來表明沒有主動進攻的意圖。
其二,關於此戰的戰果。這裏面又包括兩項,首先是斬獲英軍的軍官,其次是殲滅敵軍的數目。
有關三元里抗英鬥爭的中方文獻,大多宣稱斬伯麥、霞畢等英軍主將。此非事實。
查英國遠征軍海軍司令伯麥,於1841年3月31日去印度請兵,6月17日返回,此時他不在廣州,自然不會有被擊斃之事。中方文獻最早提到斬伯麥,為奕山6月13日之奏摺。該奏摺稱,系附城左近的南岸(似在城西)由義勇所為,非為三元里交戰之時;又稱義勇們將伯麥首級藏於密室,“夷人願出洋銀萬元購求其屍”,很有一點待價而沽的味道。據奕山戰前開出的賞格,伯麥的身價為洋銀5萬元另奏賞五品翎頂,這麼高的賞格就使人懷疑此係冒領之事。實際上,奕山等人完全明白,被斬者絕非伯麥,但為了掩飾其敗跡,取悦於道光帝,故意在此事上反覆做文章,以至後來傳訛。
霞畢,在奕山奏摺上的頭銜是“先鋒”,又在奕山賞格上的身價與伯麥相等。他很可能是指英前鋒艦隊指揮官、加略普號艦長荷伯特(Thomas Herbert )。自英軍攻破虎門之後,輕型艦船駛入內河,組成前鋒艦隊,歸其指揮。此職與奕山所稱的“先鋒”相似;而粵語中“霞畢”的發音,也與 Herbert 相近。當地民眾根本不認識霞畢,卻報稱刀斬霞畢,也有冒領賞金之嫌。至於荷伯特本人,當時在省河的英艦上,未參加三元里之戰,當無被擊斃之事。戰後又“功”封爵士。
三元里抗英之戰中確有英軍軍官之死亡,其為英陸軍少校、軍需副監 Beecher。據郭富的報告,他因中暑兼疲勞過度而倒在郭富的身邊死去。Beecher 一般譯為比徹,齊思和先生譯為畢秋,與霞畢毫無關係。但是,梁廷檮的《夷氛聞記》將霞畢寫作畢霞(不知何故,恐手民誤植),姚薇元先生又將 Beecher作畢霞,此後各論著多從姚説。
根據郭富的報告,5月30日的三元里之戰,英軍共有5人死亡,23人受傷。又據麥華生的回憶錄,在該戰中,第26團有3名死亡,11人受傷,第37團有3名死亡,31人受傷,此數再加上畢秋(Beecher),共計7人死亡,42人受傷。賓漢的回憶錄稱,第37團有1人死亡,15人受傷。《中國叢報》1841年7月號上的一篇文章的説法,與賓漢相同。看來,數字的分歧主要在第37團的傷亡。但是,若不計較這些分歧,我們可以認定,英軍的死亡為5至7人,受傷為23人至42人。相對於我在前面已經介紹過的定海之戰、虎門之戰,以及我在後面將要介紹的諸次戰鬥,英軍在此戰中的傷亡是相當大的。
但是,中方文獻卻有殲敵10餘人、100餘人、200餘人、300餘人乃至 748人諸種説法,其中又以200餘人佔為多數,且為時下的許多論著所引用。可是,這些説法全無可靠依據。
而在當時頗有消息來源的梁廷榭,可能對上述這些數字都有懷疑,乾脆在其著作《夷氛聞記》中,不寫具體殲敵人數。
從以上我們對三元里抗英鬥爭的史實的探討中,已經可以看清,在許多時下盛行的宣傳中,傳説的成分究競有多大。
即便按照英軍的記錄,斃傷敵28人至49人,仍是不小的戰果,一支毫無訓練的民軍,已經取得了鴉片戰爭諸次戰鬥殲敵人數名列第4位的戰績。”以手執冷兵器的民眾,與近代化的敵軍相抗,不但沒有像清軍那般逃跑,反予敵以殺傷,並乘勢包圍了敵軍營地一一越秀山四方炮台,已經是非常足以稱道的了。若對此提出更高的要求,則是無視時代侷限。
即便按照中方文獻的記錄,殲敵10餘名至748名,也算不上是一項大的勝利。因為戰爭的軌跡並未因此而改向,英軍此後仍肆虐於中華大地,清王朝最終仍歸於失敗。
因此,從軍事學術的角度來觀察,三元里抗英之戰雖有意義,但其作用十分有限,其戰果大小的分歧並無決定性的意義。
然而,在當時和後來的人們最為津津樂道的,不是戰鬥的結果,而是戰鬥的可能發展趨勢。這些論者們宣稱,若不是餘保純的勸解,擁有獲勝能力的民眾就有可能消滅廣州城北的英軍。這在當時的文獻中有着明確的表露。例如,三元里抗英之戰結束不久的長紅,長紅不久後的《盡忠報國全粵義民諭英夷檄》,以及戰後士子何大庚於1842年11月的《全粵義士義民公檄》等。這三篇文獻為當時流傳甚廣的民眾方面的宣言,多為後人援引。然而,就此排比下來,我們會發現這些宣言的調門是越來越高。第一篇僅稱若非餘保純勸解,英軍首領不得下船。第二篇提升至民眾方面完全有能力全殲英軍。第三篇又再提升至英軍因恐民軍之威力,方肯以600萬元退兵,否則將“破城焚劫”;若非餘保純的釜底抽薪,就不會再有“數省禍延”的災難!
5月30日的三元里抗英之戰所以獲此戰績,主要原因在於天時地利。那天的大雨,打濕了英軍的燧發槍和火藥,使之不能發射,這就使民眾在兵器上提升至與英軍同等的水準,皆為冷兵器。
又由於英軍不諳地理,縱深追擊,結果一個連迷路而被民眾團團包圍。如果離開了這些條件,像5月31日那樣,以萬餘民眾去攻打英軍據守的四方炮台,局勢完全會兩樣。
世界各國民眾反對侵略的歷史已經表明,他們最為有利有效的戰法是游擊戰,即憑藉地理環境的熟悉,抗敵鬥志的高昂,設計消滅單獨活動的敵軍小部隊,切忌使用正規的陣地戰。以裝備落後、缺乏訓練、組織指揮不嚴密的三元里等北郊各鄉的民眾,強攻擁有先進武器的英軍陣地,其結果將會與民眾在宣言中的説法完全相反。
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三元里等處民眾的各種長紅、檄文,都是寫於英軍退出廣州之後的。這種事後的張大其詞,很有可能就是鼓動民眾的宣傳,原本不必一一引用而作檢討。但是,這麼一種宣傳,不僅使廣州地區以外的官紳民眾所深信不疑,寫入其他官私文獻,為這場極有可能獲勝的抗爭被扼制而嘆息;而且隨着時間的推延,宣傳次數的增加,宣傳者本身似乎也相信了這種説法,這可見證於1843 至 1849年廣州民眾反入城鬥爭時的各種官私言論;到了1858年底第二次鴉片戰爭中廣州陷落,相信這種宣傳的咸豐帝,竟然命令在籍官紳組織民眾收復廣州並攻佔香港!
時為兩廣總督祁頊幕客的梁廷相,頭腦稍為冷靜,其著作《夷氛聞記》中並沒有採用民眾方面的這些宣傳,而是提到另一種説法,即三元里等處民眾的抗英,使“夷自是始知粵人之不可犯,剋日全幫退虎門外”。時下流行的各種論著,大多采用了梁氏的這一説法。
英軍為何退出廣州,我在前節中已經説明,是奕山一義律停戰協定之規定。據英方的文獻,至6月1日,廣州當局已經付清了 600萬元贖城費,城內清軍也已撤退,英陸軍司令郭富認為,協定已執行,遂下令撤退,撤退時還僱傭了由廣州當局提供的800名民佚。按照郭富的這一説法,英軍的撤退與三元里抗英事件毫無關係。
但是,就細節來看,廣州當局對停戰協定的執行並非沒有折扣。納銀600萬元,其中100多萬非為現銀,而是行商的期票;撤軍200裏之外,據英方觀察自5月31日開始,且未至200裏,僅至距城60裏的金山寺。無論是中方文獻或英軍記錄都表明,6月1日英軍撤退時,清軍並非按照協定全數撤離廣州城。
在停戰協定並非完全執行的情況下,英軍又為何迫不及待地撤離廣州地區呢?
我以為,有下列幾點原因。
一、英軍佔領城北越秀山一帶後,炎熱多雨的氣候條件和簡陋不適的宿營條件,對英軍的身體非常不利。畢秋的死亡即是一個例證。
二、補給線路的增長,使英軍有糧草不繼之虞。當時英軍臨時性的“徵發”,就軍事常識而言,對人數超過2000的部隊似不能解決全部問題,且有英、印獨特的飲食習慣。
三、三元里等地民眾的抗英活動,使自1841年5月19日便由香港開拔的英軍,在連日作戰之後,得不到及時充分的休整。
以上三點理由,可以用英軍撤回香港後病疫大行來作為證明。由此看來,英軍撤離廣州,主要是奕山一義律停戰協定大體得以實現,其次是英軍此時亟需休整,其中也包括了三元里民眾抗英的作用。但是,我們似還不能誇大此作用,如梁氏所言,英軍懼怕民眾;而應當將其擺到恰當的位置上去。
實際上,真正值得分析的是,為什麼規模和戰果都有限、對戰爭進程並無重大影響的三元里抗英事件,竟能如此被當時的人們所看重,留下了如此之多的傳説?
我在緒論和第三章中都提到,按照儒家的“天下”學説和“天朝”的既定國策,對於桀驁不馴的“逆夷”,“剿”是唯一正確之途。然而,道光帝派出的主“剿”將帥,楊芳和奕山,都屈辱地附和英“夷”,上奏通商;道光帝從湘贛鄂桂滇黔川七省調派的“征討”大軍,仍不免一觸即潰,遇敵輒奔。由此,將帥無能更兼兵弁無力,清王朝又將以何種力量去戰勝英“逆”,這是許多主“剿”且悉廣州戰況的官紳,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難題。
在這種背景下的三元里民眾抗英鬥爭,猶如黑夜中升起的一盞明燈,許多人由此而將他們心中的希望,轉系於民眾的自發力量之上。由此因情報的不確切、不真實而誤導出來的種種傳説,自然有其產生的土壤和滋長的營養。若非如此,人們就得回到承認失敗的絕望境地。
1841年8月18日,由四川按察使調任江蘇按察使的李星沅,在途中接到粵信,在日記中寫道:知逆夷於四月初七、八日 (5月27、28日)在省城北門外三元里等鄉村搶掠、強姦,該鄉舉人何玉成等糾集萬餘人,斬獲該逆、漢奸多名,並將兵頭首級一顆送轅門領賞,義律大懼,即退出各炮台逃匿下船,並乞制府出示安民。恨當時不一鼓作氣,聚殲惡黨大快人心,然亦見同仇共憤。大府果能獎激,未必如青侯云云也。一言僨事,自壞藩籬,可恨,可恨!
此種人雲亦云的傳説,激起了這位留心“夷”務官員的憤怒。感慨之意,溢於筆端。
1841年6月10日,以知識淵博、分析冷靜而頗具影響力的江南名士包世臣,收到茶商探子送來的“三元里義民示諭”兩件,“憤發如雲,義形於色”,為“當事”(指餘保純)苦為“逆酋”乞命而扼腕。次日,他致書此時尚在廣州的楊芳,謂:……逆夷之掘塚淫掠,義民立殲其貴人顛地、伯貊(伯麥),交惡已成,鼓其氣而用之,猶當有濟……竊謂夷好不可恃,海防不可廢,粵人素羨水師豐厚,且三元里奇功礙難聲敍,似宜選義民使充水師,以其渠率為其汛弁,義民必皆樂從。逆夷驚魂未定,豈敢出頭與較?仇深隙巨,旬月內斷難撮合。相持數月,便可乘勢興工,將大角、沙角、三遠、橫檔虎門各炮台併力修復。吾圉既固,或可以直收香港…..
包世臣也完全相信了這種宣傳性的“示諭”,認為義民是一支可以替代已經廢弛的清軍水師而足與英軍抗衡的力量,若將義民部勒成伍,編為水師,即可收固“吾圉”,復香港之神效。包世臣的這一建策,雖若構築神話,卻反映出他的真實心態。
由於餘保純的勸解,包圍四方炮台的三元里等處的民眾未遭英軍的攻擊而失敗;由此不僅維持了這一神話的不滅,且推論出這種神話未獲神效,只是由於餘保純的破壞。聯繫到餘保純先前與英“夷”的種種交涉,尤其是奕山一義律停戰協定中所起的作用,餘氏被推至百喙難辯的“漢奸”地位。戰後3個月,廣州開文童試,餘保純坐轎而來,文童譁然,宣稱:“我輩讀聖賢書,皆知節義廉恥,不考餘漢奸試!”已在眾怒難犯的情勢下,廣東巡撫怡良只得勒餘去職。
這裏似應為餘保純作幾句辯解,以還歷史的公正。餘保純,江蘇武進人,1802年中進士,未入翰林,放廣東高明、番禺知縣,後遷南雄知州。他是一位資格極老的地方官吏,但官運不佳,總不得升遷。1838年奉旨以知府補用,但未遇缺出。林則徐赴粵禁煙,攜其赴廣州,與外人折衝。1840年初,林保舉“辦理夷務”出力員弁,餘為第一人,林的評語是“鉅細兼施”,“最為出力”。從此之後,與“夷人”打交道成為餘的專業。這一方面是其署理廣州知府(後真除),身為首府,職司所在;另一方面是後任者多借用這位精明老臣的經驗,琦善、楊芳、奕山無不倚為臂膀。就餘的表現而言,不過是奉命辦事,一切責任都不應當由他而應當由他的上級來負。
1841年5月31日,餘保純勸解包圍四方炮台的民眾,但真相非如一些記敍所言,系其私自的行動。據梁廷栂透露,餘保純收到英方的書函後,立即向兩廣總督祁頊建議:調派新至廣州的福建水勇,協助民眾捉拿義律,“監而勿殺”,持為人質,挾令英軍退兵,交出漢奸。餘並稱此痛懲之機失不可得。可是,在廣州的各將帥無敢當此任者,祁頃命令其出城勸散民眾。餘保純此計雖未必可行果效,但據此記錄,他絕非漢奸當屬確定無疑。
從餘保純漢奸案中,我們又似乎可以理解,為什麼當時的文獻會有這麼多的對“漢奸”的指責。在鴉片戰爭中,“漢奸”是一個最不確定的稱謂,一切不便解釋或難以解釋的事由、責任、後果,大多都被嫁移到“漢奸”的身上。
本世紀五六十年代,廣東省文史館組織力量對三元里民眾抗英事件進行實地調查。作為這一調查的結論,又提出一個新的説法:三元里民眾抗英事件的主要領導人是妻子受到調戲的農民韋紹光,參加鬥爭的主體是當地農民和打石、絲織工人,部分愛國士紳也發動社學參加了鬥爭。這一論點為後來的許多論著所引用。
廣東省文史館提出的以農、工為主體,以農民為領袖的三元里抗英的新説,明顯地帶有着當時的政治時尚和時代背景。此説依據的資料,是該館組織的調查訪問記。這種經歷100多年的口碑,往往為歷史學家所疑懼,恐其失真,更何況這些調查訪問記的本身,又有着政治傾向性的痕跡。
嚴格地説起來,任何一種史料無不具有政治和時代的烙印,三元里人民抗英鬥爭的史料尤其如此,傾向性特別強。
按照奕山的奏摺,三元里民眾抗英的領袖是“義勇頭人職員鄧彰賢、薛必高”,參戰的主體是曾獲清軍火藥資助的“義勇”。”如是説,表明他竭力將此事件納入官方抗英的軌道,從中攫取名利。
按照梁廷栂的著作,三元里民眾抗英的領袖為當地舉人何玉成,事件是由他“柬傳”各鄉而起。梁氏曾任廣州越華書院的監院,對在籍士子的舉動,自然會有更多的關注。又據何玉成的族弟何壯能的詩注,參戰的主體為鄉紳領導的“社學”。
按照林福祥的記錄,三元里民眾抗英的領袖是他本人,這裏就不無自我標榜之嫌;而參戰的中堅力量又是具有強烈家族色彩的林家水勇。
此外,還有一些説法。
韋紹光、鄧彰賢、何玉成、林福祥…誰是這次事件的領導者呢?
當每一種史料都流露出史料作者的傾向性時,歷史學家似不應跟着史料走,去爭論韋紹光或何玉成或其他人的領導作用,而應當進行分析或綜合。
三元里民眾抗英的主要領導人是誰,在當時或許是一個重要問題,在今天已全失意義;重要的在於,通過領導人的辨認,弄清參加這次事件的主體。
在短時間內組織起數千乃至數萬的民眾參加鬥爭,以社會學的角度來觀察此現象,可以認定,此時廣州北郊的鄉村中必然存在着某種社會組織,否則不可能有此效率。
就此分析,鄧彰賢的背後有官方色彩的“義勇”,何玉成的背後有鄉紳色彩的“社學”;林福祥的背後有家族色彩的“水勇”;而唯獨韋紹光的背後,似乎一無所有,只是一些自發的農民,儘管廣東省文史館的調查報告中提到參戰的打石工人、絲織工人時,都指明瞭他們的“行會”組織。
但是,從廣東省文史館的調查中,我們又可看見一些跡象:當時參戰的一些農民,後來成為天地會的重要領袖。廣州附近農村的會黨勢力甚強,關於這一點,我們從19世紀50年代的紅兵反叛中可以領略到他們的力量。由此,我們又可以推測,當地農民中的會黨組織在此事件也起到了某種作用。到了這裏,韋紹光是否為會黨中的龍頭老大似無關緊要,我們的注意力應置於農民的組織形式之上。
由此,我們可以簡略地分類:官府的“義勇”,鄉紳的“社學”,農民(或下層民眾)的“會黨”。
所謂“義勇”,即團練,是官府不出資不徵調的由鄉紳控制的保衞鄉里的武裝。當官府將組織“義勇”的責任和權力交付鄉紳時,鄉紳原先組織的“社學”(或其他組織)立即便獲得了“義勇”的稱謂。
“義勇”也罷,“社學”也罷,其主要成員為農民(或下層羣眾)。當“義勇”、“社學”、“會黨”三方都在發展時,一個農民就有可能同時兼有三種身份。
“會黨”雖屬下層民眾的秘密組織,為官府極力壓制,但其首領中亦有中上層人士,某些人就是鄉紳。因此,“會黨”與“社學”之間也擺脱不了干係。有些表面上由鄉紳組織的武裝,實際上是公開化的變相的“會黨”,這在後來的紅兵起義中表現得十分明顯。
由此可見,硬性地將上述三類組織析解為界線分明的陣壘是很困難的。實際上,當這些組織(尤其是官府壓制的“會黨”)進行搶劫、與官兵械鬥、為外國人提供勞務或食物、從事鴉片走私、甚至僅僅不願與官府合作時,立即又成為官府所指責的“漢奸”。
就三元里民眾抗英的具體情況來看,組織能力當屬士紳最強,各種長紅、示諭、檄文都出自他們的手筆。他們的公開活動,也不會引起官府的疑懼,反而得到了事後的承認和讚許。作為秘密組織的會黨,此時尚無挑大樑唱大戲之可能。但是,當何玉成的“柬傳”能在一天之內於“南海、番禺、增城連路諸村”生效時,人們也不免懷疑,何氏的“懷清社學”能有這麼大的號召力?有無“會黨”的暗中操作?要知道,當時的天地會(三合會)是一支遍及南中國的地下軍!
綜上所述,我以為,參加三元里抗英的組織形式似為多樣的,但“義勇”似無根基;其領袖也包含了各色人等,其中最活躍的是有功名的鄉紳。這似乎是一個含混的結論,但對此的辨認越明確、越具體,就有可能越失真。
由此而推及,廣東省文史館提出的那一結論,似有片面性,伴隨着當時人們的政治信念的一份牽強。
昔日寂靜的三元里,因抗英事件而名揚天下。事隔百年之後,人們的注意力也不再糾纏於當時活動中的細微末節,而更注重此中反映出來的一種精神。
三元里體現了一種什麼樣的精神?最近幾十年的宣傳,將之提升為人民羣眾(或中華民族)的民族主義、愛國主義的精神展示。不同的時代,有着不同的民族主義。在鴉片戰爭時期的中國的民族主義,就是傳統的“天下”觀念、“夷夏”觀念。三元里民眾無法置身事外。儘管他們在外來侵略面前持武裝抵抗的姿態,但此中體現出來的當屬由屈原、岳飛、史可法等英傑代代相傳的傳統樣式的民族主義;而他們在長紅、諭示、檄文中毫無躲閃地公開宜布對一切外國人的鄙視,又與“天朝”的態度並無二致。當人們認知中國包含着“天下”,即中國是一個世界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時,當人們還不能平等地看待中國以外地區的文明時,他們身上的那種傳統的民族主義雖可以產生一些“尊王攘夷”的壯舉,但畢竟不合節拍。
我以為,近代的民族主義的最基本的特徵,便是國際觀念,承認各民族的對等,反對異民族的壓迫。而在中國,具有國際觀念的近代民族主義,大體萌生於中日甲午戰爭之後,經梁啓超、孫中山等人的闡發宣教,成熟於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
具有國際觀念的近代民族主義,在西方是伴隨着民族國家和民族文化而產生的。在此期間的《聖經》翻譯成被視為“土語”的民族語言,教會勢力在日益壯大的世俗力量面前的退縮,各級封建領主勢力被國家政府權力削弱諸環節,使得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地的人民,意識到自己的民族,認同了自己的民族。而這種民族主義又反過來催生、助長民族國家和民族文化。
中國的情況就不同了。中國人(主要是漢族人)很早便認識到自己是一個單獨的民族,就傳統的民族主義而言,中華民族並不存在着民族意識覺醒的問題。問題的真正要害在於,具有國際觀念的近代民族主義,又如何從具有“夷夏”觀念的傳統民族主義的母體中胎生。
就這一層面進行討論,三元里民眾抗英鬥爭就不是毫無貢獻的了。
若視西方近代民族主義的產生為正常現象,那麼,中國近代民族主義則是在非常狀態中產生的。它主要不是由內部條件,而是由外部事件的刺激而萌生的。列強的侵略,直接導致了三元里、反入城等等在“夷夏”旗幟下的反抗,後來又發展到反洋教、義和團一類的排外主義的舉動。可以説,正是由於列強的百般蹂躪,使得“夷夏”觀念(傳統民族主義)經由排外思想(也是一種民族主義的形態)而進至近代民族主義。當然,我們並不否認排外主義本身的落後性,但它又確實是傳統民族主義至近代民族主義異變過程中的不可缺少的階梯。這是歷史的合理性。同樣,我們也不否認,排外主義作為中國近代民族主義產生過程中的階梯,使之一開始就帶有容易走極端道路的血緣遺傳性的毛病。三元里民眾抗英是中國近代民族主義一系列異變過程中的最初的鏈環。
如果説三元里民眾抗英鬥爭在客觀上是一種愛國行動,那是絕無疑義的;但若推及三元里民眾在主觀上漾溢着愛國主義精神,似缺乏推理演繹的大小前提。
我在本節的起首就專門討論並判明瞭三元里民眾抗英的起因一一英軍的暴行。這一起因的真正意義在於:三元里等處民眾進行的是一次保衞家園的戰鬥,而不是投身於一場保衞祖國的戰爭,儘管其中的某些士紳,有着傳統民族主義色彩的號召,但他們着力的重點且最具影響力的,仍是對保衞家園的宣傳。
保家戰鬥與衞國戰爭,在觀念上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無需過多的分析。就行動而言,前者只可能發生於英軍肆虐的地區,如廣州郊區,但在廣東其他地區或廣東的鄰省,就不會產生民眾的自覺,更何況後者是一場全國民眾奮然投身的熱浪衝天的壯劇。
以當時的客觀條件,因無近代通訊手段和大眾媒體,許多民眾並不知情;民族主義(無論屬何種)僅存在於士紳階層而未深入下層民眾之心,許多人還意識不到民族利益、國家利益之存在;以少數民族入主中原的滿清統治者,對漢民族的民族情緒(若嚴格按儒家學説,滿清亦屬“夷”),進行了長達兩世紀的壓制,等等。而就人們的主觀來分析,即便是在當時最有知識、深悉“夷夏”大義的儒生官吏之中,雖不乏左宗棠之類的憂國之士,但絕大多數卻如圓明園南掛甲屯中那位詞臣曾國藩,孤燈研習聖賢,正心誠意修身,不問世事。而佔中國人口之絕大多數的農民,整日為生計所困,眼界狹隘於幾畝地、幾間房、娶妻生子,此外的一切對他們顯得如同天際般的遙遠。他們終生未出所居住的鄉村周圍數十里的範圍,甚至從未進入縣城,對廣州、廈門、定海的戰事,又何來心思所動?
英方的文獻又為我們提供了另一種場景。在整個鴉片戰爭期間,英軍雖有一時的供應不足之虞,但在總體上不覺困難。一些民眾向他們出售糧食、畜禽、淡水,以圖獲利,另一些民眾為他們充當苦力,從事運輸,以求工值。這些被清方文獻斥為“漢奸”的民眾,在交戰地區幾乎無處不有。至於英軍在行進甚至開戰之時,成羣的民眾躲在遠處觀看這難得一見的“西洋景”,更是在英方文獻中屢見不鮮。
中國的歷史長達幾千年,中國的老百姓在歷史的變遷中對諸如改朝換代之類的重大變動都習以為常。只要不觸動他們的眼前利益,逆來順受又成為另一種傳統。誰當皇上就給誰納糧。滿清的皇帝也未必比浮海東來的“紅毛”統治者,更為可親可愛。在三元里抗英事件之前,英軍曾統治舟山長達半年,雖有俘獲安突德的義民,而絕大多數還是作了順民甚至“良民”。
但是,民眾的利益一旦受到侵犯,如三元里一帶的棺櫬被開,財物被掠,妻女被淫,情勢就立即發生變化。他們的憤怒轉瞬間化作以牙還牙的武力相抗,如同千百年來因討生無計而被迫“造反’一樣。如果我們抽去侵略這一特定的內容,可以看出,三元里民眾抗英在許多形式上類似於“官逼民反”。
以鎮壓而維持統治的清王朝,民眾並不是他們的依靠力量。為了激勸民眾奮起抗英,保衞與他們的利益相對立的社稷,林則徐、烏爾恭額、怡良、奕山以及下一章將要登場的裕謙,都開列了鉅額的賞格,以金錢作為導向。參加三元里抗英的民眾中,亦有為賞格而心動者。宣稱刀斬伯麥、霞畢,就是明顯的事例。
因此,我們不能將保衞家園的戰鬥,與保衞祖國的戰爭混同起來,儘管家與國之間有着很深沉的聯繫。況且,保衞家園亦有其他形式,在鴉片戰爭後期,江南的官紳們主動付給英軍“贖城費”,乞求他們不要騷擾本境,如同對待亂世中橫行作惡的土匪一樣。他們的做法與三元里截然對立,也有是非之別,但旨趣卻有相通之處,即保衞家園。
在鴉片戰爭以及後來的諸次列強侵華戰爭中,絕大多數民眾的基本態度,是置身事外。中國近代具有真正意義的民族戰爭、衞國戰爭,實始於本世紀30年代發生的抗日戰爭。近代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此時已經熟透,並經過近代化的傳播媒體和教育手段而深入人心,中國人民由此創造了史無前例宏偉壯觀的歷史。但是,誰也不能否認,當時仍有數以萬計大大小小的漢奸和數以億計背景各異的順民。
綜上所述,我以為,三元里民眾抗英鬥爭,無疑是一件值得百年稱頌的事件,但將之提升至民族主義或愛國主義的精神展示,則脱離了當時的時代。那是一個讓今人感到羞愧、厭惡和恥辱的黑暗時代,即便如三元里這樣的縣花一現的光明境界,仍可以看到我們這個國家和民族本身的諸多缺陷。
中華民族無疑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民族之一,但歷史學家不能忽視或視而不見幾千年歷史沉澱積累下來的民族缺陷,而正視缺陷又是消除缺陷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