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藍被佔用資金仍達75.27億元,正被調查或還面臨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昨天 18:41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10月17日,ST旭藍髮布關於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進展情況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
ST旭藍存在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情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東旭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共計77.96億元。公司聘請的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並就資金佔用情況出具了《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表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專項説明》(中興財光華審專字(2024)第105015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東旭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共計75.27億元。
公司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54號)。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東旭藍天、東旭集團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採取積極措施清收被佔用的資金,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要求東旭集團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積極籌措償還佔用資金。責令改正措施的進展情況如下:
1、公司已發函要求控股股東及相關方儘快根據其資金籌措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儘快償還佔用資金,徹底解決資金佔用問題,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2、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及其他相關方正在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爭取儘快償還佔用資金。
3、公司加強對公司管理層、財務人員及關鍵崗位人員關於資金佔用、關聯方資金往來等事項的學習和培訓,要求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內審人員重點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則,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公司在所有重點事項決策上嚴格執行內部控制審批程序,杜絕類似情形的再次發生。
為進一步有效解決東旭集團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保障公司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儘快完成佔用資金的追償工作,公司將繼續採取以下措施:
1、推進東旭集團解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具體方案的制定,協助其對方案可行性進行論證,並逐步推進實施。
2、公司將進一步與東旭集團保持溝通,圍繞解決資金佔用問題方案開展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9月6日,ST旭藍髮布公告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07202432號、證監立案字03720240040號),公司及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間買入,並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旭藍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旭藍成立於1982年,北京東旭成員,位於廣東省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