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即嚴懲!兩家券商被“關禁閉”6個月_風聞
源媒汇-41分钟前
作者 | 周藝
編輯 | 蘇淮
10月18日晚,證監會掛網了11家券商的罰單,主要針對的是券商的投行業務。
本次,大部分券商及相關責任人,被採取了監管談話或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但有兩家券商受到了更嚴厲的懲罰——中原證券和開源證券被暫停6個月債券承銷業務。
從相關處罰決定書可以發現,中原證券和開源證券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業務內控及合規方面。
01
“三宗罪”
中原證券的問題有三點。
第一,是幫助債券發行人用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這項問題被證監會提報在第一項,原因是非市場化發債近兩年被有關部門列為債券市場違規案例中的典型。
2022年交易商協會對多家主承銷商啓動自律調查,2023年和2024年交易商協會連續兩年發佈關於加強債券市場發行業務規範的相關通告。而在剛剛過去的8月份,交易商協會重申對相關違規行為秉持零容忍態度,“發現即嚴懲”。
中原證券在此案中幫助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簽訂了債券諮詢服務協議,以給予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的形式非市場化發債。這種通過“隱蔽操作”向投資機構返費,干擾發行利率的案例也早被監管機構掌握——一般是讓公司與投資者簽訂相關協議,在協議中約定債券的實際發行利率,把票面利率和實際利率的價差以各種名義補貼給投資機構。
第二,是關於業務內控。中原證券被證監會發現,沒有在部分債券項目中充分核查發行人的償債能力,在持續督導期間未能勤勉盡責。比如“沒有發現發行人存在融資租賃的合同違約事項並且被法院裁定為被執行人、沒有發現發行人財務造假”。
內控缺失直接關聯到公司相關工作的失職,而這一點直接體現在中原證券的最後一項違規事項中:原質控部門的負責人,領取項目承攬獎金的同時還在參與質控的相關工作,質控底稿驗收把關不到位。
這相當於“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在質控負責人本身就是利益相關方的情況下,內控工作的失職也“情有可原”了。
關於非市場化發行債券的相關業務風險排查、具體涉及的項目以及此次處罰對今年業績的影響等問題,源媒匯發函詢問中原證券,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02
執業評級恐受影響
天眼查顯示,中原證券為河南省的省管國企。2024年上半年,中原證券在財報中表示將在債券發行業務方面,聚焦河南市場,提高河南區域發債項目的參與度。
自2020年中證協首次披露債券業務評價結果以來,中原證券已經連續三年獲得B類,而開源證券則在做“仰卧起坐”——2020年的評級為C,2021年則連跳兩級升為A,2022年保持A級,2023年則被降為B級,
2023年時,國信證券的評級就從A跳降為C,原因是在2022年底被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按照過往時間表,第四季度是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結果的公佈期,經此一役,中原證券和開源證券的執業評級危矣。而作為IPO排隊券商,開源證券受到此次處罰的影響或許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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