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投訴“1688”平台擅自“僅退款” 商家遭遇錢貨兩空困境_風聞
网经社-1小时前
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接到用户投訴阿里巴巴集團旗下“1688”平台隨意判決僅退款,導致貨物和錢全部退給買家,造成商家錢貨兩失。
10月18日,重慶市的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4年10月13日遭遇了一起不公正的僅退款事件,一位客户在2024年9月9日在冉先生所經營的店鋪中購買了一台360水冷散熱器,在使用該散熱器接近一個月後,於10月初向店鋪提出了退貨退款的要求。
冉先生表示店鋪按照常規的退貨流程進行了處理,買家在後台提交了投訴,平台客服介入。但平台客服在買家尚未退回貨物的情況下,直接做出了僅退款的決定,導致買家既保留了貨款又擁有了貨物。
圖片來源:冉先生提供
冉先生認為1688平台客服在處理此事時表現出了嚴重的不公平性,忽視了賣家的合理訴求,過度偏向買家一方。冉先生認為在此次交易中,賣家並無過錯,而是買家方面存在問題,但平台卻將責任單方面強加給了賣家。冉先生的訴求是平台退回貨款,或者拿回貨物。
接到以上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有關處理回覆。
從網經社企業庫瞭解,1688隸屬於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法定代表人為戴珊,公司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1688隸屬於浙江阿里巴巴閒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根據“電訴寶”受理的產業電商領域用户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1688排名第一位,最新評級為“不予評級”。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台還有**:貨捕頭、批批網、進貨通、採貨俠**等。
此外,“電訴寶”受理用户維權案例顯示,“1688”還涉嫌存在退款問題、網絡售假、商品質量、其他、售後服務、貨不對板、網絡欺詐、貨不對板、退換貨難等問題。
【案例一】商家投訴“1688”商家貨款計算錯誤 拒不退還多收款
10月18日,湖北省付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2024年10月12日在1688平台上發現一家商户正在售賣批發服裝。隨後,在平台上與商家進行了初步溝通了解相關情況。商家隨後通過平台消息引導付先生添加其微信,以便更詳細地選擇服裝款式。付先生在添加了商家的微信後,挑選了服裝款式並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向商家支付了2000元貨款。僅僅兩個小時後,發現商家在計算貨款時出現了錯誤,實際應付金額應為1800元,因此他要求商家退還多支付的200元。但商家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退款,不願履行其應盡的責任。
在多次協商無果後,付先生於2024年10月14日向當地警方報案。在警方的介入下,商家最終退還了多收的200元。付先生表示由於商家的原因,不願意繼續完成此交易,要求商家退貨退款(商家並無發貨),商家一直拖延,並且不回覆。付先生要求1688平台,封禁此商家,並且從保證金中退款。
【案例二】超過一定時間仍被判退貨退款? “1688”被指過分維護消費者
10月16日,浙江省某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是1688平台上的賣家,近期遭遇了不合理的退貨退款事件9月10日21時,一位買家在他們的店鋪下單了一款產品。該產品在9月12日被買家簽收,直到一個多月後的10月15日,買家發起了退貨退款的申請。根據平台的規則以及商家的常規做法,商品簽收超過一定時間後是不支持退貨退款的。因此,商家拒絕了買家的售後申請。
在2024年10月16日10時33分49秒,買家在1688平台上對商家發起了投訴。儘管商家提供了充分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決定,但平台仍然通過了買家的售後申請,他們要求要求駁回買家退貨退款,或者平台賠償損失。
【案例三】商家投訴“1688”買家退回貨物影響二次銷售 平台仍僅退款
10月8日,浙江省胡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9月7日在1688平台上收到了一筆客户訂單,買家在購買後發現產品不符合預期,進行正常的退貨退款。胡先生表示收到退回的貨物時,卻發現貨物已經嚴重破損,無法再次銷售。據胡先生描述,他是在當着快遞員的面進行開箱驗收的,發現紙箱嚴重變形,內物也沒有完全用海綿包裹好,導致產品破損。因此,胡先生按照正常流程進行了驗貨並拒收了這批貨物。
從9月14日開始處理這起退貨爭議,一直到10月6日平台駁回了胡先生的訴求。現在的情況是,貨物仍然在買家手中,而平台已經將貨款退給了買家。胡先生表示強烈的反對。他認為,如果平台支持退回破損的產品進行正常退款,那麼這將嚴重損害賣家的利益,甚至可能導致賣家不敢在平台上銷售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