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賞女主播並出軌,妻子追討財物,法院為何判部分返還?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34分钟前
澎湃新聞
2024年10月23日 07:34:47 來自上海
打賞主播本是滿足娛樂需求的正常消費行為,可已婚男子朱某打賞女主播郭某一段時間後,卻與其發展成了戀愛關係,為討郭某歡心,他繼續在直播間刷禮物。最終,男子妻子發現丈夫出軌後起訴郭某,要求返還其受贈的22萬餘元。
近日,江蘇徐州新沂市人民法院公開了這起因丈夫打賞主播引起的贈與合同糾紛,法院判決郭某返還部分受贈財產。
據法院查明,葉某與丈夫朱某於2004年結婚。2020年,朱某在某直播平台與女主播郭某相識,並在郭某的網絡直播間打賞、送禮物,2021年,雙方線下見面後發展為戀愛關係。同年10月,葉某發現郭某與丈夫的戀愛關係後,找到郭某要求返還禮物、打賞、微信轉賬等共計22萬餘元,郭某返還8.5萬元。2022年,葉某以朱某與郭某存在債務糾紛為由,訴至新沂法院,請求確認第三人朱某贈與郭某的合同行為無效,判令郭某返還受贈財產22萬餘元。
郭某辯稱,朱某通過平台看直播並實施打賞,並未受到脅迫和欺詐,是自主消費行為,不是贈與行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同時,郭某辯稱自己對男方已婚毫不知情。
新沂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與被告郭某確立戀愛關係之前,通過在網絡平台上註冊賬户,充值兑換虛擬貨幣,在觀看郭某直播時,使用虛擬貨幣打賞或購買虛擬禮物,系其為滿足娛樂需求而實施的消費行為,與直播間經營者之間形成網絡服務合同關係。該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生效。郭某的收入也非朱某的贈與,而是其從事直播表演而獲取的勞動報酬。原告葉某要求返還上述報酬,於法無據,不予支持。
但郭某和朱某確立戀愛關係後,實施的打賞、贈送禮物行為,不再是單純的消費行為,而是為提高郭某的直播流量,獲取更高收入等所為。郭某在能夠辨別朱某與其他消費者區別的情況下,仍然接受朱某打賞、贈送禮物,因此而獲得的收入,屬於間接接受贈與。朱某直接向郭某支付的資金、交付的財物,以及為郭某消費等支付的資金等,屬於直接贈與。
《民法典》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朱某在與葉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郭某建立戀愛關係,違背公序良俗,因此而實施的直接或間接贈與,均屬於無效民事法律行為,且損害了葉某的財產權益。因此,葉某有權請求確認贈與合同無效,並有權要求郭某返還受贈財產。
新沂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10月,郭某與葉某達成就返還朱某打賞、直接贈與等財產8.5萬元的和解協議,該協議依法成立、生效,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故葉某無權要求郭某返還朱某在2021年10月之前贈與的財產。最終,新沂法院判決朱某對郭某實施贈與形成的贈與合同無效,郭某返還與朱某在2021年10月之後戀愛期間接受贈與的財產5萬餘元,駁回葉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院表示,關於打賞行為的性質及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認定,爭議較大。本案從已婚男士與女主播確立戀愛關係為時間節點,分別認定確立戀愛關係之前的打賞行為系自主消費行為,且該行為有效,配偶一方無權請求返還;確立戀愛關係之後的打賞行為系贈與行為,且該行為因違背公序良俗而無效,配偶一方有權請求返還。準確認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和效力,並作出相應的判決。既維護了社會公序良俗,保護了配偶一方的財產權益;又避免不當擴大適用該法律制度,影響女主播的正當從業獲取收入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