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創新航反擊寧德時代 發起10億元專利訴訟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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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創新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創新航”)發佈公告,宣佈針對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德時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專利權,已向湖北省和江蘇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4起訴訟,訴訟金額合計高達10.07億元。這一舉動標誌着中創新航與寧德時代之間長達3年的專利訴訟大戰再次升級。
據公告顯示,中創新航此次提起的4項訴訟中,索賠額最高的一項涉及“液冷板式電池模組”專利,該訴訟直接指向寧德時代與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武漢)有限公司。中創新航要求兩家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5.6億元及200萬元維權支出。另外3項訴訟則涉及“電池裝置及裝配方法”“電池組及電池裝置”以及“一種電池包”等專利,被告除寧德時代外,還包括其子公司四川時代及新能源車廠商阿維塔和極氪的銷售公司。
這並非雙方首次交鋒。自2021年7月起,寧德時代已陸續針對中創新航提起6項專利訴訟,索賠總額超過7億元。在雙方此前的專利侵權訴訟一審中,寧德時代敗訴兩項、勝訴3項,另有1項訴訟尚未一審宣判。中創新航表示,對於一審判決還在上訴和申請專利無效。
此次中創新航的反擊,被業內人士看作是對寧德時代此前訴訟的一種回應和策略。
對於此次訴訟的原因,中創新航表示,本次提起訴訟是為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及進步。
值得注意的是,寧德時代近年來頻繁陷入官司,除了與中創新航等競爭對手的專利訴訟外,還曾起訴過自己的員工。寧德時代列出了一份長達50家的競業限制企業名單,並要求員工簽署競業協議。這一做法引發了不少前員工的質疑和不滿,認為寧德時代“濫用”競業協議。
對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薄守省表示,勞動者競業限制和離職違約金,法律均有嚴格限制。寧德時代的競業協議約定存在較明顯的不合理,很可能會被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確認為無效條款。同時,他也強調競業禁止義務不能濫用,勞動者解除合同違約金只有在特定情況下才有效。
隨着中創新航此次反擊訴訟的提起,寧德時代與中創新航之間的專利訴訟大戰再次升級。
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同為中國動力電池行業龍頭,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9個月,寧德時代國內動力電池裝車量市佔率達45.85%,穩居第一;中創新航市佔率為6.94%,排名第三。
二級市場方面,10月23日,中創新航H股收報11.780港元/股,跌幅達0.84%;寧德時代A股收報249.30元/股,跌幅達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