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廣物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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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2024年10月24日,ST廣物發佈關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公告。
公司股票於2024年10月21日、10月22日、10月23日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經自查,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情況一切正常。市場環境或行業政策未發生重大調整,運營成本和銷售等情況未出現大幅波動,內部生產經營秩序正常。
經公司自查並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函詢證確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經披露的控股股東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彙集團”)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正在籌劃涉及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股份發行、重大交易類事項、業務重組、股份回購、股權激勵、破產重整、重大業務合作、引進戰略投資者等重大事項。
公司於2024年9月2日收到廣彙集團出具的《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於增持廣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基於對公司持續發展的堅定信心和公司價值的認可,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廣彙集團計劃自2024年9月3日起6個月內,擬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實施增持計劃。本次擬增持股份金額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含),不超過3億元人民幣(含),且不超過公司總股本12.31億股的2%(即不超過2461.1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廣彙集團已累計增持公司股份246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本次股票異常波動期間,廣彙集團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公司於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2024年第六次會議和2024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含)的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84元/股,回購股份全部予以註銷用於減少公司註冊資本,回購股份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計回購股份1136.58萬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12.31億股的比例為0.92%。
經公司核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項外,未發現其他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在本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買賣公司股票。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04號)。
經查明,ST廣物通過偽造交付資料等方式提前確認房地產業務收入,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導致廣匯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2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8.94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57.65%,虛增營業成本20.1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22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65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9.23%,虛增營業成本1.9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559.78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98%。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充分考慮主動糾正及配合調查等相關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一、對ST廣物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二、對楊鐵軍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罰款;三、對趙強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四、對劉棟給予警告,並處以180萬元罰款;五、對高源、崔瑞麗、康繼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六、對王玉琴、王國林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七、對何海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持有ST廣物股票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廣物成立於1988年,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成員,位於四川省成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