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圍繞“女性不宜稱先生”爭執不休, 卻無一人道破其歷史緣由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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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若天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
【導讀】《山花爛漫時》熱播,張桂梅是否應稱“先生”卻引發了廣泛的爭論。有彈幕稱:先生是對男性的稱謂,稱女性為先生是對女性的不尊重。並應對照“先生大義”的説法,用“女士大義”評價她。事實上,關於“先生”是否適用於女性的爭論,不僅現在有,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引發過困惑。向前追溯,民國之際稱女性為“先生”的交際習慣是轉折的關鍵,它一方面接續着傳統中國話語中男女皆可稱“先生”的理解,另一方面開啓了近現代以來中西方話語的纏繞和博弈歷程。
本文指出,在傳統中國的語言實踐中,“先生”概念最初的含義即“先出生”,引申有“首生”“父兄”“學士年長者”“老人教學者”之意,與性別無涉。在“先生”稱謂的使用傳統中,除“妓女”這一含義外,無論是老師、道士、醫生、占卜先生、説書先生等,皆男女通用。到民國時期,政府曾規定“民間普通稱呼則曰先生,曰君”,意在革除以往“老爺”“小姐”等以階級尊卑為區分的稱謂。在日常交際中稱女性為“先生”成為訴求男女平等的社會風潮。
作者指出,**“先生”概念從“男女皆可用”轉變為“僅男性可用”,關鍵在於將“先生”定為英文“mister”的翻譯,並以喚洋名為風尚的跨國語言交際的歷史。**由於對“先生”的傳統用法與英文“mister”的含義有所出入,**早先國人對“mister”的翻譯並未取“先生”一詞,而是音譯。**將二者直接對應起來的,是西方漢學家。隨着中西方話語的權力對比在近代不斷失衡,“先生”與“mister”互譯的觀念,逐漸取代了根植於傳統的“男女皆可用”的“先生”概念。**當下對“先生”是否合適稱呼女性的爭論,反映了近代以來西方語言“侵入”後,被改造與重構的中國稱謂體系所潛藏的價值危機。**
****本文**原載《婦女研究論叢》2024年第2期,原題為《**********女性何以不宜稱“先生”?——性別視域下“先生”概念在近代中國的歷史性變遷》,限於篇幅內容有所刪減,****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女性何以不宜稱“先生”?
——性別視域下“先生”概念
在近代中國的歷史性變遷
“先生”作為現代中國稱謂體系的核心概念之一,在日常社會交際中起到重要作用。頗為弔詭的是,對於這一使用頻率如此高的概念,其確切內涵卻存在巨大爭議。一方面,大眾將“先生”概念視作“男性”專有稱謂,並認為此乃不言自明的“常識”;另一方面,在一些正式場合,“先生”成為部分傑出女性的稱謂。由此常常引起社會上的軒然大波:男性天然可稱“先生”,而女性只有傑出者才有資格稱“先生”,這豈不是性別不平等的重要例證?
既有研究多從語言學角度進行探討,但對於“女性稱先生”的歷史發展脈絡卻缺乏系統梳理和研究。有鑑於此,本文意欲從概念史和性別視域出發,梳理“先生”概念傳統和近代中不同的發展路徑及其演變的內在理路,辨析近代“先生”概念在跨語際實踐中與英文“mister”之間的複雜關聯。
▍****“女子稱先生者,古已有之”
在漢語稱謂體系中,“先生”概念的產生和發展有着數千年的悠久歷史。“先生”概念在先秦時期就已產生“首生”“父兄”“學士年長者”“老人教學者”等核心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統計,到目前為止,“先生”概念的主要含義有:“1.始生子;2.稱父兄;3.稱年長有學問的人;4.稱老師;5.稱先祖;6.稱致仕者;7.文人學者的通稱;8.稱道士;9.舊時稱相面、卜卦、賣唱、行醫、看風水等為職業的人;10.稱妓女;11.舊時稱擔任文書或管理職事的人;12.妻稱丈夫;13.一般人之間的通稱;14.用以稱地區或行業中具有代表性的男子。”
顯然,隨着時代遞嬗,不同的衍生含義紛紛附着在“先生”概念譜系之中。與此同時,因社會使用頻率的日益下降,部分含義逐步消解,最終消失在歷史長河中。
若從性別的視角出發則可發現,“先生”概念最初的“首生”含義,主要指時間上的先後,而非性別層面的區隔。這也是民國之際部分女性知識分子傾向於將“先生”作為自己稱謂的重要原因,“先生兩字最好,就那字義上講,就沒有什麼男女分別”。此外,除“父兄”“丈夫”之外,“先生”概念的其他含義往往也與性別無涉。
**那麼,在傳統中國的語境中,是否存在女性稱“先生”的案例?**這些案例是否僅是個例?它們是否能夠代表當時社會的普遍狀態?要梳理並探討上述問題,就不得不以“先生”概念下列含義為中心,系統梳理中國女性稱“先生”的案例及其產生的歷史情境。
(1) 老師
傳統“先生”概念的主要含義之一為“老師”。稱男性老師為“先生”的例子茲不贅述。**而稱女性老師為“先生”存在諸多史例。**如《新唐書》記載宋若昭事蹟:
穆宗以若昭尤通練,拜尚宮,嗣若莘所職。歷憲、穆、敬三朝,皆呼先生,后妃與諸王、主率以師禮見。
宋若昭乃唐代宋廷芬之女,唐憲宗、穆宗、敬宗皆稱之為“先生”。顯然,女性是否可被稱為“先生”,在此案例中與性別身份並無關聯。
在明清時期的鄉村還存在一些女塾師,人們往往以“女先生”稱之。從此例可知,稱女性教師為“先生”並非上層社會的個例,在鄉土社會的人際交往實踐中也是廣泛存在的。人們往往使用“先生”“女先生”“姓氏+先生”稱呼女性教師。
(2) 醫生
“先生”在部分方言中是醫生的稱呼。宋人周守忠在《歷代名醫蒙求》中記錄了一位被鄉人稱為“女先生”的女醫生:
相妻方氏,明識人也,亦精幼科。……計所全活,歲不下千人,遂致道路嘖嘖,有“女先生勝男先生”之稱。
這一則史料中稱男醫生為“男先生”,稱女醫生為“女先生”。它主要反映兩個層面的問題:其一,“先生”作為醫生稱謂,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並未考慮性別因素;其二,“性別+先生”的稱謂模式男女皆可使用。
自宋至近代,中國社會一直存在稱呼女性醫生為“女先生”“先生”的情況。
(3) 道士
以“先生”稱道士,早在東晉之際就已存在。道教典籍稱:“先生位重,不可妄稱,鬼神不承奉,以天考考人。夫先生者,道士也。”而道士稱“先生”者,同樣無性別之分。
**即使在近代社會,依然存在會道門組織中的女性稱“先生”的案例。**例如,在一貫道中,“未敬禮前,不算正式入道,直稱其名。敬禮後,不論男女均稱先生”。
(4) 算命先生、占卜先生
稱呼以算命、占卜為業者為“先生”,源流甚久。女性占卜者稱“先生”的案例也並不少。例如,《西遊記》中描繪孫悟空佔算的場景:“你看他手裏不住的搖,口裏不住的念道:‘周易文王、孔子聖人、桃花女先生、鬼谷子先生。’”其中的“桃花女先生”即指桃花女。
直至改革開放後,還存在以“女先生”指代女性算命、占卜者的情況。稱占卜者為“先生”同樣不存在性別區分。
(5) 女説書、女彈詞
舊時對於評彈藝人,俗稱“説書先生”,對於女説書、女彈詞,亦稱“先生”或“女先生”。《紅樓夢》中有:“女先兒回説:‘倒有一段新書,是殘唐五代的故事。’”其中的“女先兒”即是“女先生”。此類稱謂在晚清之際更為普遍。
(6) 妓女
稱妓女為“先生”的用法常見於晚清民國時期的文獻。《字林滬報》在1893年有報道稱:
至於歌妓則公然稱之曰先生,而狎客之媚妓者,又不第以先生目之,而竟稱之曰某翁。
直至民國之際,此風依然存續。據民國報人包天笑稱:“堂子裏他們決不以稱女人先生為特異。因為他們的制度,也是稱女人為先生的,又分出什麼大先生、小先生、尖先生之類。”
上述“先生”概念的諸多含義,除“妓女”這一含義外,無論是老師、道士、醫生、占卜先生、説書先生等,皆男女通用。那麼,是否存在將“先生”視作男性專屬物的例證?答案是肯定的。筆者耳目所及,有下列兩例較為典型。
**其一,南宋時期秦檜之妻王氏自稱“衝真先生”,王佐駁之曰:“妾婦安得此稱!”**王佐因秦檜之妻的性別身份,對她是否有資格稱“先生”表示強烈質疑。但關鍵問題是,王氏的“衝真先生”乃皇帝親自頒賜的“道冠師號”。如前文所述,宋代政府還有賜予女道士“虛無自然先生”道號的記載。質而言之,性別並非政府賜予“××先生”稱號最核心因素。王氏最終被剝奪“衝真先生”之號,南宋初年的高層政治鬥爭或許比性別身份更為關鍵。
其二,晚清之際,“湖上稚雲”在《書説書女先生合傳後》一文中稱:“蓋先之雲者,長老之稱也;生之雲者,男子之謂也。”此處強調“先生”之“生”,乃男性之義,由此視“先生”概念為男性獨有的稱謂。不過,此文敍述的主體就是被稱作“女先生”的女性説書人!
以上兩例皆反映了一個核心問題:儘管部分士人強調女性不能稱“先生”,但這恰恰又證實了古代社會存在女性稱“先生”的具體實踐。
**綜上可知,傳統中國的語言實踐中,“先生”概念並非男性獨享的話語空間,它在性別層面具有廣泛的包容性。特別是在老師、醫生、道士、占卜者、説書人等職業中,無論男女,皆可使用“先生”之稱。**毋需否認,由於古代社會中老師、醫生、道士等職業,男性從業比例高,在浩瀚無垠的古代文獻中,留存下大量男性稱“先生”的案例,部分士人或由此產生“妾婦安得此稱”的錯覺,試圖強行將“先生”和“男性”之間建立起關聯。不過,這一認知並不符合歷史實際,更未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並付諸具體的語言實踐。進而言之,在古代中國,男女兩性身處不同的公私空間,也相應存在不同的社會規範和話語場域,女性稱“先生”或許在部分職業領域或私人空間廣泛使用,不過一旦進入公共話語空間,它在某種程度上給“約定俗成”的語言慣習帶來衝擊與威脅,這或許正是女性稱“先生”引起部分士人不滿的原因之一。
******▍******民國之際女性稱“先生”的進一步發展
在民國建立之前,女性稱“先生”存在一定的職業侷限。而男性可使用“先生”作為日常交際過程中的一般尊稱,這種使用方法一般較少覆蓋到女性羣體。1912年之後這一情況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先生”作為對女性的一般尊稱逐漸走入國人的日常交際之中。
推動這一變化的關鍵性制度文件是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頒佈的《臨時大總統令內政部通知各官署革除前清官廳稱呼文》。在該法令中,孫中山要求革除前清官廳中的“大人”“老爺”等稱謂,以“先生”和“君”兩種稱謂取而代之:
查前清官廳,視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爺等名稱,受之者增慚,施之者失體,義無取焉。光復以後,聞中央地方各官廳,漫不加察,仍沿舊稱,殊為共和政治之玷,嗣後各官廳人員相稱,鹹以官職,民間普通稱呼則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廳惡稱。
當國家政體從“君國”向“民國”躍進之際,稱謂革命也被納入新政權關注的重心。“老爺”“大人”等稱謂因“盛行於官僚社會,顯然分着尊卑的階級”而被政府摒棄。“先生”和“君”兩大稱謂因其內在的相對平等性,被南京臨時政府賦予了合法地位。**袁世凱當政之際,曾短暫恢復清代官場稱謂,禁止互稱“先生”。**在這一歷史背景下,“先生”和“共和”深度綁定,社會上甚至有“共和先生”和“專制老爺”的戲稱。這反映了民初國人在“先生”概念上賦予了政治平等的時代含義。
不過,南京臨時政府的相關法令並未指明“先生”和“君”所使用的性別範圍,而是將兩者視作“民間普通稱呼”。那麼,“先生”作為通稱可以涵蓋女性還是僅僅指代男性羣體呢?
1918年,劉哲廬觀察到:“惟近日女界每多以先生相稱者,此係共和告成一種普通之詞,亦頗通用。”在這裏,**女性稱“先生”的含義,已經不再僅侷限於過去的教師、醫生、道士、占卜者、説書人、妓女等,而變成可以指代包括全體女性和男性在內的社會通稱。****“先生”概念中所藴含的性別平等,在民國初年的共和潮流中日益滋長,**與共和體制背後的政治平等同頻共振,政府在通過稱謂革命改造國民的同時,也從性別層面不斷拓寬“先生”概念的性別所指。
如果説辛亥革命之後“女界每多以先生相稱”乃共和政體下政治平等之風激盪的新生事物,那麼新文化運動以及由此產生的性別平等社會風潮,則進一步推動了女性稱“先生”在社會中廣泛傳播。
人們將女性稱“先生”賦予了男女平權和女性獨立的時代含義:“在現代中國,抹煞丈夫的姓名,正足以表示她的獨立性,再在她處女姓名之後,殿上一個先生的字樣,於是乎她在社會上,便完全與男子平等了。”由此,不同性別在稱謂層面的統一,被視作性別平等的關鍵標誌。
不過,儘管民國時期政府高唱以“先生”取代“大人”“老爺”,但實際效用則並不理想。有鑑於此,1934年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頒佈一則通令,要求取締腐化稱謂:
嗣後有官職稱其官職,無官職者,一律稱先生,不準再用舊日老爺、太太、少爺、小姐腐化之稱謂。
這則通令反映了南京國民政府高層對於社會稱謂的認知。從“先生”概念變遷的角度而言,這則通令雖與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的政令一脈相承,但也具有其獨特的關鍵意義。首先,這則通令不再提及“君”這一稱謂,由此可見,在與“君”的較量中,“先生”佔據上風,併成為政府指定的唯一合法稱謂。其次,這則通令取締“老爺、太太、少爺、小姐”而一律改為“先生”。“老爺”“少爺”乃男性稱謂,“太太”“小姐”乃女性稱謂,政府卻不分性別一律改為“先生”。由此可知,政府首次官方確定了作為全體公民通稱“先生”概念,並無性別之分。
此後,社會上使用不分男女皆稱“先生”的情況愈發普遍。不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以“先生”稱呼女性往往還存在一定限制。其限定性主要集中在以下兩點:
第一,“先生”主要用來稱呼未婚或無丈夫的女性。第二,主要稱呼知識階層或新式女性。
無須諱言,民國時期也廣泛存在着反對女性稱“先生”的輿論,其反對理由如下。
其一,女性本已存在“小姐”“太太”“夫人”等稱謂,無須再增加新的稱謂。
其二,妓女稱“先生”,故而稱女性為“先生”是不尊重。
其三,日常使用中存在不便,特別是親子關係中。
其四,“先生”為男性之通稱,不宜用於女性。
▍“先生”概念譜系危機及其性別含義
在前近代時期,“先生”概念譜系已經隱然存在“男女皆可用”和“僅男性可用”兩種含義的矛盾,但前者完全占主導地位,稱女性為“先生”在日常交際中廣泛存在。在20世紀,情況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特別是在民國之際,部分國人已將“先生”概念視作男性“專利品”。那麼將“先生”視作男性“專利品”的“母語者的語感”又是如何產生的呢?
系統梳理民國時期國人關於這一問題的論述,**“先生”與“mister”之間的對譯關係被反覆強調。**有人稱:“密司忒Mr是先生的代名詞。”還有研究者指出:“Mr一字,既為男性名詞,那麼‘先生’兩字,也就是男性名詞了。”也就是説,“mister”中包含的性別因素,也“必然性”地呈現在“先生”概念中。那麼,為何“先生”的性別指向無法通過其自身的發展歷史來解釋,反而需要借用“mister”才能推演?顯然,這一論斷的基本邏輯起點在於,堅信“先生”和“mister”之間存在對譯關係。“先生”與“mister”對譯這一觀念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它又是如何進入國人的思想世界併成為人們“日用而不知”的常識的?要解決這一系列問題,就有必要系統梳理“mister”概念在跨語境旅行過程中對中國傳統稱謂體系的挑戰與改造。
1911年出版的《不列顛百科全書》(The Encyclopedia Britannica)指出,“mister”源自“master”,“master”作為男性名字的常用前綴,最初限於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在《巴恩哈特詞源詞典》(The Barnhart Dictionary of Etymology)中稱“mister (Mr.)”為男性尊稱。在《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中,“mister”義項下有兩條:“1.Mr的全寫,書寫時不常用;2.兒童常用,稱呼不知姓名的男子。”在“Mr”義項下有兩條:“1.用於男子的姓氏或姓名前;2.稱呼要員。”綜上可見,在英文語境中,“mister”作為男子之稱,性別含義頗為明顯。
英文“mister”在中國的跨語際“旅行”,與18世紀末19世紀初中英兩國之間的政治、經濟交往存在密切關聯。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訪華之際,英文“mister”便通過音譯方式開始出現在中文典籍中。在《英貢使等進表聽戲筵宴瞻仰陛辭人數擬單》中,將“mister”“mesrs”翻譯為“米斯”,蘇楞額特別解釋:“米斯是讚美之詞。”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在《粵語中文文選》(A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中還提到“mister”的另一種音譯——“美士”。除此之外,“mister”還有“未士打”“未氏”“未士”等音譯。表1為19世紀初至20世紀初西方漢學家編纂的中英辭典和教科書中對“mister”的中譯。
表1 19世紀初至20世紀初中英辭典和教科書中對“mister”的中譯

表1中的13種中英辭典與教材在清末民初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關於“mister”的中譯共計15種,其使用頻次如下:先生(13)、公(4)、相公(3)、老爺(2)、老師(1)、官(1)、師爺(1)、君(1)、大人(1)、事頭(1)、司務(1)、頭家(1)、老將(1)、家長(1)、美士(1)。從統計中可以看出,上列各辭典的作者無一例外皆將“先生”視作英文“mister”的中文譯名之一,遠遠高於“相公”和“老爺”及其他譯名。
正如前文所述,“先生”概念在傳統中國的語境下男女皆可使用,而“mister”乃男性稱謂,兩種概念在性別指代層面存在無法忽視的割裂式差異。那麼,為何西方漢學家“異口同聲”地選擇使用“先生”來翻譯“mister”呢?是西方漢學家們不瞭解“先生”與“mister”之間的不一致性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1866年羅存德(Wilhelm Lobscheid)在《英華字典》(English and Chinese Dictionary)中將英文詞彙“mistress”翻譯為“女先生”;波乃耶(J.Dyer Ball)在其著作《粵語速成》(Cantonese Made Easy)中特別強調中文“先生”概念適用於所有性別。艾約瑟(Joseph Edkins)在《上海方言詞彙集》(A Vocabulary of the Shanghai Dialect)中將“schoolmistress”翻譯為“女先生”。以上種種表明,早期的西方漢學家並非沒有關注到這批被賦予“先生”或“女先生”稱謂的中國女性教師羣體。
**既然西方漢學家瞭解到中文“先生”概念並不存在性別層面的特指,為何普遍採用它來翻譯“mister”呢?其原因在於,首先,“先生”概念在晚清之際開始逐步呈現出超越階層的普適性特徵。**這一平民化趨勢自然為民國時期“先生”作為全體公民通稱奠定了基礎。其次,與“相公”“公”相比,“先生”概念在中國社會的實踐層面更具有廣泛性。**顯然,在普適性和廣泛性上,“先生”與“mister”具有異曲同工之妙。正因如此,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強調“先生”是漢語所能提供的最接近於mister的語言。**顯然,在西方漢學家筆下,“先生”與“mister”因擁有相似的內涵而建立起了互譯的關係。
“先生”與“mister”的互譯關係,畢竟是來自西方漢學家在跨語際實踐中的集體性建構。那麼,它究竟是如何“植入”國人思想世界之中,併成為一種“不言自明”的常識呢?
據筆者所見,在19世紀60年代中期之前,國人較少將“先生”與“mister”互譯。人們在使用“mister”及其音譯時,往往將它視作對西方男性的稱謂,而在使用“先生”時,則視作對教師、醫生等職業人士的尊稱。
**質而言之,“先生”是否與“mister”互譯,反映了中西方話語權力在中國語言體系場域的角逐和競爭。**從西方語言的角度來説,它亟需在中國語言體系內找尋西方語言的中文對譯,從而降低和減少中西交流中的溝通成本和語言障礙。“先生”被視作“漢語所能提供的最接近於mister的語言”而受到西方漢學家的青睞。從中國語言自身的發展脈絡而言,“先生”並無與“mister”建立互譯關係的必要,兩者固有相通之處,但皆存在獨特的內涵和外延,在性別層面的尖鋭矛盾更是難以調和。與其深度捆綁,不如各行其是,採用音譯方式翻譯“mister”,可以避免兩者建立互譯關係後產生的後續糾紛。
從19世紀60年代中後期開始,情勢逐步發生變化。處於“船堅炮利”威懾下的中國在東西方話語權力角逐中日益弱勢。而這種權力關係的變遷也相應地反映在東西方語言之中。由此,漢學家建構起來的“先生”與“mister”互譯觀念堂而皇之進入國人編纂的字典和日常使用之中。1868年,鄺其照在《字典集成》中已將“先生”作為“mister”的中文翻譯之一。在各種辭典的引導下,“先生”與“mister”互譯開始在部分國人的思想世界生根發芽。
與此同時,“mister”的音譯詞——包括“未士”“密四”“密司忒”“密司特”“密斯特”“密司脱”等——也逐步在上海、北京等地擴散,並逐步滲透至都市社會的日常語言實踐中。“未士”作為“mister”的音譯依然在清末存在影響力。到了民國之際,部分趨於時髦者甚至不再使用“先生”,而是改用“mister”的音譯詞作為對方的稱謂。
當“先生”與“mister”互譯這一觀念被部分國人接受之後,英文“mister”的含義也逐步滲透到“先生”概念譜系之中,並形成一個新的義項——“對一般男性的通稱”。這種滲透看似悄無聲息,實則波濤暗湧:畢竟傳統“先生”概念男女皆可使用,但“mister”僅男性使用,兩個在性別層面截然對立的含義如何共處於一個概念譜系之下呢?
**這種尖鋭的矛盾衝突,可從新文化運動爆發前陳衡哲與胡適二人關於“先生”稱謂的詩文往來中窺見一斑。**陳衡哲在回覆胡適的信中稱其為“先生”,這不禁引起胡適的注意。關於“先生”稱謂,胡適寄送一首打油詩給陳衡哲: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不如兩免了,省得多少事。
而陳衡哲回覆稱:
所謂“先生”者,“密斯忒”雲也。不稱你“先生”,又稱你什麼?不過若照了,名從主人理,我亦不應該,勉強“先生”你。但我亦不該,就呼你大名。還請寄信人,下次寄信時,申明要何稱。
對此,胡適答之曰:
先生好辯才,駁我使我有口不能開。仔細想起來,呼牛呼馬,阿貓阿狗,有何分別哉?我戲言,本不該。下次寫信,請你不用再疑猜:隨你稱什麼,我一一答應響如雷,決不再駁回。
**胡適所理解的是傳統意義上的“先生”含義,並無性別指涉,而存在被呼者為尊、呼者為卑的習慣。故而當陳衡哲以“先生”稱呼自己時,胡適表示極力推辭。與此相對,陳衡哲使用的“先生”概念則截然相反,其本質是英文“mister”的中文翻譯。**正如陳衡哲所言,“所謂‘先生’者,‘密斯忒’雲也”。“密斯忒”即“mister”的音譯詞,其本身即是指男性而言。從這一角度而言,胡適稱陳衡哲為“先生(mister)”並不恰當。顯然,胡、陳二人觀點互相對立,但皆有所本,關鍵問題在於現代“先生”概念已經雜糅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性別含義,由此這番造成“驢頭不對馬嘴”的詩文對話,其背後折射出是近代以來強勢入侵的“mister”與傳統“先生”含義之間的激烈交鋒。
胡、陳二人關於“先生”的詩文交鋒,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國初年“先生”概念譜系內在傳統含義與“mister”之間的纏鬥正處於白熱化階段。不過,在東西方交流碰撞的近代中國,在不可譯的語言之間究竟選擇如何翻譯,本質上是由強勢語言決定的。
如果説,傳統“先生”含義此時還具有與“mister”纏鬥的資本,那麼,新文化運動爆發及其彰顯的激進反傳統主義,成為壓垮傳統“先生”含義的最後一根稻草。當時,“先生”與“mister”互譯觀念得到更廣泛的傳播。例如,1924年由教育部審定出版的《新法英語教科書》中在英文“mister”詞條下唯一的翻譯為“先生”。“先生”概念源自中國傳統,但其內涵竟然需要用“mister”的含義來推斷!由此可以進一步看出,在現代“先生”概念譜系中,傳統“先生”的含義淪落邊緣,“mister”的含義日益強勢並佔據主導地位。
這一趨勢在魯迅1933年的一則書信中更展現得淋漓盡致。在此信中,魯迅尖鋭地指出:
其實,“先生”之稱,現已失其本誼,不過是英語“密斯偷”之神韻譯而已。
“密斯偷”即“mister”的音譯詞。在魯迅的認知中,“先生”概念丟失了“本誼”,淪為“mister”的附屬物。質而言之,“先生”和“mister”的權力關係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在中文體系內,“mister”本需依附“先生”概念而存在,而如今“先生”反而成為“mister”的“神韻譯”了!
誠然,魯迅認為“先生”已成“mister”的“神韻譯”這一説法不無誇張之處。傳統“先生”概念固然遭遇到“mister”及其音譯詞的不斷侵蝕,但並非完全處於劣勢狀態。一方面,國民政府賦予“先生”概念“民間普通稱呼”的政治地位,從官方層面確定傳統“先生”概念的合法性地位。另一方面,20世紀二三十年代,隨着民族主義情緒的高漲,國人對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認知日益深入,社會逐漸開始出現對西方概念音譯詞在中國大行其道的批評。但在“先生”概念譜系內,“mister”日漸從邊緣走向中心,傳統的“先生”含義雖背靠政府賦予的合法性勉強與“mister”抗衡,但逐步走向式微也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餘論綜上可知,傳統“先生”概念在歷史衍變過程中呈現出“男女皆可用”和“僅男性可用”兩種含義的矛盾。至少在明清之際,前一種含義在社會上居於主流地位。到了近代中國,由於概念的自身衍變趨勢和西學東漸的時代大變局,以上兩種含義的衝突日益加劇。一方面,西方“mister”的翻譯和傳播,給“先生”概念帶來全新內涵,性別因素完整滲入“先生”概念譜系中;另一方面,國民政府在性別平等和政治平等的訴求之下,賦予“先生”概念“民間普通稱呼”的政治地位,官方承認這一概念“男女皆可用”。由此,兩種含義的“先生”概念產生競逐,前者挾西方話語霸權而被社會廣泛認知,後者因政府“欽定”而具有合法性,在兩者之間白熱化的角力中,前者佔據一定的優勢地位。
**1949年,新中國“革掉了先生、夫人、太太、小姐的稱謂”,論者將此視作“中國百姓的自由、解放、平等和主人公地位”建立的標誌之一。**新中國摒棄“先生”的關鍵原因就在於它內在的階級意識。中國共產黨人甚至將它視作“國民黨的氣味與舊社會的習慣”,強調在私人來往信件中取締包括“先生”在內的一系列稱謂,代之以職務或“同志”。隨着“先生”概念的失勢,“同志”這一具有政治平等性和無性別區隔的稱謂開始佔據社會主流。
由此,“先生”概念的含義大幅度萎縮。在官方表述中,這一概念主要用來指代黨外人士、無黨派人士或海外華僑等。此風氣實則在新中國成立之前就已存在。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先生”概念譜系中“男女皆可用”這一含義在這一時期還在延續,不過指代對象被大幅度壓縮至黨外人士、無黨派人士或海外華僑這一羣體,不再成為社會的通稱。
與此同時,晚清時期由西方漢學家建構起來的“miser”與“先生”的互譯聯繫,在1949年之後雖在我國內地一度消亡,但在我國港澳台地區依舊盛行。20世紀80年代,作為“mister”對譯的“先生”概念再次從我國港澳台地區迴流。受時代慣習影響,國人一開始主要使用這一“洋味”語言來稱呼我國港澳台同胞和西方遊客。隨後,“先生”概念指涉範圍日益膨脹,逐步瓦解“同志”“師傅”在男性稱謂上的統攝地位,“成了對男性公民的第一位的稱呼語了”。“先生”席捲中國並隱然成為社會主流和共識,既是改革開放後多元化社會對新稱謂的訴求,也“是新政治的春風催發的一粒詞彙的芽粒”。需要指出的是,僅男性可用的“先生”稱謂,本質是英文“mister”的翻譯,西方語言的話語權力與“先生”稱謂的風行並非毫無關聯。
除此之外,“先生”還有兩重含義也在不斷發展與傳播。其一,用“先生”稱黨外人士、無黨派人士等;其二,用“先生”稱年長而有威望者。目前以上兩種用法皆不強調性別因素,兩重含義僅居於支流地位。
從歷史的角度而言,當代社會關於“先生”的爭議與討論,凸顯的是自清末以來“先生”概念在演變過程中一直潛藏的價值危機。傳統“先生”概念譜系中,“男女皆可用”佔據主導地位。但在近現代社會,“男女皆可用”的含義逐步邊緣化,“mister”及其背後的性別因素在不知不覺間從“寄生”轉為“主宰”,一躍而成“先生”概念譜系中最核心的含義。
**如今廣泛使用的“先生”,早已與前近代時期的“先生”無甚關聯,兩者雖使用同一個“皮囊”,卻擁有着截然不同的實質與內核。從這一點而言,女性之所以不宜稱“先生”,其根源在於近代以來西方語言“侵入”後對中國稱謂體系的改造與重構。**如今,被晚清西方漢學家建構起來的觀念,早已根深蒂固地滲透到國人的思想世界之中,“先生”在未來究竟應如何演變和發展?這或許值得當代國人在新時代的背景下展開更深層次的思考與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