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中印關係緩和,為何仍需加強對印“兩用物項”出口管制?_風聞
南亚研究通讯-南亚研究通讯官方账号-1小时前
作者****|**** 詹律
編輯****|****楊倩 陳珏可

圖源:網絡
2024年10月19日,中國國務院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中國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制度。該《條例》可能基於外交層面考量,並未針對不同國家設置不同的管控政策,但綜合目前的中印關係和地緣政治局勢,可在該框架下對印度實施更加嚴格的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措施。
一、當前印度緩和中印關係的目的在於兩邊獲益
中印關係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有其複雜性和多面性:
**從政治和軍事角度來看,中印邊境自1962年兩國發生軍事摩擦以來,一直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在邊境區域,雙方各自在實控範圍內進行巡邏,並無明確的邊境線。這間接導致了兩國在2020年爆發了激烈的邊境衝突,兩國關係自此雪上加霜。印度各級官員在多個場合均公開發表過針對中國的敵對性言論。儘管日前中印就爭議邊境達成了初步協議並逐步脱離接觸,但由於尚未完全確定邊境線,兩方仍面臨衝突和分歧突然升級的可能。
**從經濟和貿易角度來看,隨着美國持續執行“聯印製華”**策略,加上中印圍繞邊界問題發生衝突,印度在經貿領域採取了一系列對華限制措施,不僅以所謂“威脅國家安全”等為藉口將幾乎所有在印度投資和運營的中資手機程序趕出市場,還頻繁以合規性調查為手段對小米、vivo等在印手機廠商開出天價罰單。在雙邊經貿領域,印度也針對中國的光伏等新能源產品出台了重點限制措施。在雙邊人員交往領域,印度甚至停發了對華的旅遊、商務和留學簽證,而中方單方面對印保持了簽證和各領域的包容政策。中印關係當前的困境可謂印方一手造成。
而**從未來發展的角度來看,****印度仍然是,也將長期是中國的戰略競爭對手。**印度近年來加大了“印度製造”和“數字印度”等政策的推動力度,試圖發展本土工業和高科技產業,並通過限制中國企業的投資和參與,來促進國內自主發展。但是印度在這幾年的發展中發現,**沒有中國在基建產業和製造業的支持,印度的各種目標都只是空中樓閣。**因此,如何挖中國牆腳成為擺在印度政府面前的“戰略機遇”。
近期雖然傳出中印暫時擱置或者緩和邊境問題的新聞,但印度的用心非常明顯,即趁着中美相爭,兩頭漁利。印度希望通過吸引從中國轉移出來的全球供應鏈,以推動自身的工業化和經濟發展,壯大自身能力後再來解決中印邊境問題。從戰略層面看,這無疑將導致未來兩國在爭奪外資、技術和市場份額方面的長期競爭。
二、加強對印兩用物項出口管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兩用物項指的是那些既可用於民用,又可用於軍事領域的產品和技術,該類物項、軟件和技術對於一個國家的民用設施和軍用設備的研究和發展均會起到巨大的作用,而目前的中印關係並不容樂觀,向其出口兩用物項將對我國的國防和經濟安全產生潛在的負面影響:
**一方面,****從國防角度出發,**在當前的中印關係下向印度出口可能被用於軍事用途的高科技產品,**實際上等同於間接提高了印度的軍事能力,**這對中國的國家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
例如,高性能材料、導航設備、通信技術等均屬於兩用物項,一旦這些技術被印度軍方獲取,可能在未來的軍事對抗中對中國形成威脅。此外,區域穩定也是一個必須考慮的重要因素。印度近年來在國際政治中的地位不斷上升,積極與美國、日本等國家結盟,形成針對中國的“印太戰略”框架,向其出口兩用物項將可能最終流向境外的敵對勢力。在此背景下中國應更加審慎地評估出口物項的最終用途,並應當考慮是否繼續向印度出口該類敏感技術。
另一方面,從經濟角度出發,儘管短期內加強管制可能會影響我國對印出口的收入,但長期來看有助於我國產業的在全球供應鏈中佔據關鍵地位。在過去幾年裏,中印貿易額持續增長,兩國在信息技術、機械設備、化學品等領域都有大量的貿易往來。然而,不受控制的兩用物項出口,可能會導致關鍵技術的流失,損害中國企業的競爭力,甚至帶來國家安全隱患。通過加強對印的出口管制,不僅能夠維持中國在高技術領域的領先地位,還能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增強其在其他國際市場的競爭力。此外,面對印度近年來實施的“印度製造”戰略,中國在某些領域的高科技出口本身也可能會刺激印度發展相應的產業,形成競爭。因此,從長期經濟利益的角度來看,限制某些敏感技術的出口,有助於維護中國在高科技領域的競爭優勢。
從實際情況來看,很多中資企業由於錯誤的政策引導或者經濟利益的誘惑,不僅向印度出口重要的軍民兩用設備,同時也在印度承建了多個大型的工廠和建設項目,這些項目均涉及到大量機械設備的出口(部分設備即屬於兩用物項),並**可能直接影響到印度整體的製造能力和軍事實力。**舉例來看,此前即有相關報道指出,印度在中印邊界部署的“地道防禦工事”是通過由中國出口的盾構機所完成,並直接用於中印之間的焦點區域。此外,近期中鋼國際全資子公司中鋼設備有限公司與印度勞埃德金屬與能源有限公司也簽署了合作協議,將協助引入建設680m³高爐。以及上海振華重工承建的印度首個自動化碼頭於此前不久正式投產運營,大幅提升印度維津詹姆港口運營的作業效率和安全性。此類種種均表明我國目前欠缺針對特定國家的重要兩用物項和技術的管控制度。
綜合上述分析,我們認為**通過****有效的立法和行政手段,加強對印兩用物項的出口管制,是中國在複雜的國際環境中進行自主調控和戰略平衡的必要之舉。**在保持開放與合作的同時,**確保自身安全和技術利益的最大化,**才是中國未來在全球化經濟體系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
三、建議措施
結合剛剛公佈的出口管制條例,建議從以下幾個角度加強對印出口管制:
(一)
印度和中印爭議地區分別設置特殊的出口管制政策
目前我國的出口管制制度未區分重點國家和地區。對此可以效仿美國的出口管制制度,針對重點國家以及重點國家的核心爭議地區都設置特殊的管制政策。例如,**首先,**可以可以設立“涉印敏感物項清單”,將凡是涉及軍事用途或者與軍事技術關聯密切的物項,或是可能由民用轉為軍用的設備都列入該項特殊清單,所有涉及印度的出口都要經過特別的審批程序。**其次,**對於中印爭議地區,如中印邊界西段的拉達克地區以及東段的阿魯納恰爾邦設置更嚴格的管制政策,在審批相關出口申請時,原則上應不予通過。
(二)
對位於印度的最終用户或最終用途可能涉及印度的兩用物項出口開展嚴格審查
目前在兩用物項的出口管制層面,中國的出口管制制度並無區分性的最終用户或最終用途審查標準,這並不利於針對重點國家開展針對性的出口管制。因此我們建議對於位於印度的最終用户或最終用途可能涉及印度的兩用物項出口設置更加嚴格的最終用户和最終用途審查標準,要求出口商提供詳細的最終用户和最終用途説明,並要求其涉及印度的企業和機構進行背景調查,核對包括股權結構圖、物項使用説明以及其他能夠佐證其聲稱的最終用户或最終用途的材料,並由主管部門重點審查。要求一旦發現某些企業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例如轉移敏感技術至軍事部門,應立即中止相關業務,並採取法律手段追責。
(三)
對****於涉及印度的潛在敏感出口活動依據《條例》第四十九條開展境外管轄
根據《條例》第四十九條,“境外組織和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向特定目的國家和地區、特定組織和個人轉移、提供下列貨物、技術和服務,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可以要求相關經營者參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一)含有、集成或者混有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定兩用物項在境外製造的兩用物項;(二)使用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定技術等兩用物項在境外製造的兩用物項;(三)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定兩用物項。”
該條款目前仍****存在多處的不確定性事項(如並未明確“最低含量規則”的具體比例等)且****並未強制適用,但可以作為對印加強出口管制的重要抓手。過往的出口管制往往僅能管理到出口活動,物項在出口後仍可能經過多方轉手轉移至敏感用户或用於敏感用途。因此我們建議主管可以考慮以《條例》第四十九條為抓手,對於向印度進行的或者在印度境內進行的“再出口”和“境內轉移”活動實施管轄,要求初始“出口”活動的接收方在後續“再出口”和“境內轉移”時向中國主管部門進行申請。同時**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加強對國際物流、海關以及金融交易的監控,及時發現潛在的違法出口行為。
(四)
針對部分產業重要物項視情況列入臨時或長期出口管制清單
目前我國設立的出口管制清單僅囊括了較為核心的設備和技術,在實際操作層面未能完全實現管控重要設備和技術出口的目標。我們建議主管部門重點關注新能源、半導體制造、高爐設備等領域的對印出口,並在必要時將相關核心設備或技術納入到臨時或長期管控的清單中。這些產業對國家經濟和科技進步有着重要意義,同時也具有較高的戰略敏感性。半導體封裝設備不僅用於消費電子,還可用於軍事電子設備,若不加以管制,將可能威脅到中國自身的半導體產業。同樣地,高爐設備是鋼鐵生產的關鍵技術,其工業應用範圍廣泛,也具有軍民兩用的特性。
本文轉載自“詹律法政評論”微信公眾號2024年10月23日文章,原標題為《中國應在<出口管制條例>框架下加強對印度兩用物項出口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