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報告 | 揭露不法現象,反被官方開盒?_風聞
暗影无形-退役军人、军事博主-退役武条/战斗的无神论者/舆情分析师/自由撰稿人23分钟前

最近,一起關於“西寧16歲新娘”的事件引發公眾對“童婚”現象的關注。事情起因是青海某網友在抖音平台分享自己16歲妹妹的婚禮現場照片,經網友轉發到微博平台後引發熱議,不少網友紛紛質疑此舉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然而,由於這起“童婚”事件涉及“民族”或“宗教”因素,當地某些部門的工作人員非但不迅速糾偏和問責,反而配合16歲新娘家屬,私信威脅質疑者刪帖,並將其微博予以封鎖。此外,還將部分質疑者的個人信息違規泄露給新娘家屬,致使質疑者遭到新娘家屬的電話威脅。
筆者曾致電西寧市某些相關部門,卻也始終未得到任何正面答覆。整整兩個月過去了,沒有任何部門、任何干部宣佈對此事負責。
一、輿情概述
(一)事件起源
8月18日前後,青海某網友在抖音平台連續發佈了多則婚禮現場視頻,稱自己16歲的妹妹結婚了。
不少網友刷到這些視頻後大吃一驚,紛紛在評論區發出質疑:“這,成年沒?”“她還是個孩子啊”“感覺好小啊”“多大年齡呀?”等等。視頻發佈者回復:“還沒(成人)呢”“是挺小的”“16(歲)”……
(二)輿情萌發
8月25日,微博大V“大戰殭屍小豌豆”將這些視頻的評論區截屏後,發佈至微博平台。微博文案為“西寧16歲新娘……”該微博旋即被許多網友轉發擴散。

然而,就在該大V發佈微博後不久,突然收到一條網名為“十****格”、IP顯示為青海、自稱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某部門工作人員的私信。對方稱當事人已經向相關部門報案,要求該網友立即刪除微博,否則將以侵犯肖像權相關法律提起訴訟。
起初,該大V以為對方可能是某個網友“惡搞反串”,不以為意。但隨後,該大V揭露違法現象的微博,遭到相關部門的封鎖。截至被封鎖前,該微博被轉發406次。

25日晚上,另一位微博博主“暗影無形西塞羅”(以下簡稱“西塞羅”)突然發現早上剛轉發的微博被封禁了,於是忍不住重新發布了一則微博:“早上看見@大戰殭屍小豌豆 發的#西寧16歲新娘# 微博,我轉發時附上《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女不得早於20週歲’的摘錄圖片。沒想到微博被屏蔽了。”
截屏顯示,該博主出於對16歲女孩的保護以及規避所謂的“侵犯肖像權”風險,配圖時在其頭部完全打上了馬賽克。截至目前,該微博被轉發238次。隨後,有部分網友也自發地發帖質疑此事。

(三)輿情升温
8月28日,西塞羅博主突然收到一通來自青海西寧的威脅電話。對方自稱新娘家屬,稱其連日來多次接到西寧某些部門的電話,受到了巨大壓力,責令該博主立即刪除微博,否則將以侵犯肖像權而提起訴訟。
隨後,西塞羅博主被迫發佈一則道歉微博,表達了自己對西寧市某些部門、某些幹部將其個人信息泄露給被舉報人這一違規違紀行為的強烈不滿和憤怒情緒,全文如下圖所示:

該微博一經發出,便被許多網友迅速擴散,其中有數百位網絡大V自發地轉發譴責,當天該微博被轉發超過2000次。截至目前,該微博累計轉發8218次,評論1744次,點贊量超30000次,“西寧16歲新娘”微博話題閲讀量762萬。

(四)官方回應
西塞羅博主的微博發佈後,自稱是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某部門幹部的微博被迅速註銷,查詢其微博UID也已無法打開。
8月下旬以來,西塞羅博主曾多次致電西寧市相關部門,西寧市紀委監委答覆:“此事不歸我們管。”西寧網信辦答覆:“本單位無查詢公民個人信息權限。”等等。
截至目前,西寧市某些部門杳無音訊,始終未對此作出任何解釋或回應。
(五)外網報道
10月9日,部分微博網友將相關內容轉載至X(Twitter)等境外社交平台。因西塞羅博主此前認證為“退役軍人”,境外網友主要以“退役軍人曝光童婚反被官方開盒”(開盒,網絡詞語,指曝光他人隱私的行為)為話題。外網話題逐漸從批判童婚現象,轉化為保護公民隱私。截至目前,外網網友互動量超過3000次。
10月9日晚,有外網網友聯繫西塞羅博主,詢問其是否願意接受外媒“XX社”記者採訪報道,遭到該博主斷然拒絕。
二、輿論熱議
極少數網友承認童婚現象在青海當地普遍存在,但應該尊重“民俗”,不應大驚小怪。然而,大多數網友對該事件表達了強烈不滿,他們認為“童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嚴重的違法行為。此外,公職人員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屬於違紀違規行為,必須予以追責,等等。具體觀點如下:
(一)補充説明當地“童婚”現象較為普遍
不少青海本地的網友,以及曾經去青海旅遊過的網友認為,“童婚”現象在青海某些地區、某些羣體中並不罕見,且很少有人敢深究。但正如魯迅先生所説,“從來如此,便對嗎?”
網友評論選摘:
@容易在努力:我是青海人,上學過程中是有同學初中讀完就成家結婚的。
@Gooner_Mercury:本青海人覺得很丟臉。
@燈泡辣茄:去青海玩,剛好碰到一個16歲姑娘出嫁的。
@碼字的123:那邊好多未成年結婚的,網上有人爆過,但是沒人深究……
(二)聲明“童婚”無論是否自願均屬於違法行為
部分網友認為,“童婚”現象,無論是否出於自願,均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因為我國《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對公民結婚年齡和婚姻自由作出過嚴格規定。如《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女不得早於20週歲”“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網友評論選摘:
@笑看雲捲雲飛:即使自願,也是違法的。
@鶴鶴ll全自動零食囤貨機:16歲她自己就沒有結婚權,她同不同意都不行!
@卉青兒:16歲結婚明顯是違法行為。
@找不到保羅:不存在自願,這個行為違法甚至涉嫌犯罪。
@沈頭花fxshjb:是違法的吧,16歲根本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甚至都不是一個成年人。
@realllllulu:未成年沒什麼自願不自願,就像跟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一樣,她就算同意也算誘姦。
(三)譴責當地封建宗教殘餘勢力殘渣泛起
部分網友認為,“童婚”現象並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經常與強迫婚姻同時出現。長期以來,一些地方、一些部門受特定時期刑事政策的影響,對封建宗教殘餘勢力大搞“教族捆綁”的現象有心無力,導致法治環境遭到破壞、封建宗教殘餘勢力死灰復燃。“童婚”現象,也只是某些地區在民族或宗教事務治理領域出現的諸多亂象的冰山一角。
網友評論選摘:
@George63Norris4:公然搞國中之國?一國兩法?
@shawn_j_he:踐踏法治。
@南洋的雲:教法大於國法?還是無法無天?
@知足常樂招財貓:青海寧夏某些地方是中國宗教枷鎖最嚴重的地方,宗教凌駕於國法之上遲早出大問題!!
@上合虛皇道君:是因為宗教保守勢力嗎?十六歲新娘,説實話第一次聽説。
@看到請叫我去備考:國家宗教(信仰)自由不是某些人享受特權的理由。
@厚理屑:這是碰都不能碰的話題.jpg
(四)質疑有“兩面人”充當宗教勢力“保護傘”
當地某些部門的某些幹部不僅不去制止“童婚”現象,不去對涉事人家屬進行批評教育,反而向不法行為讓步,直接將舉報人的個人信息泄露給涉事人,夥同當事人家屬一起通過微博私信或打電話的方式威脅幾位舉報人。
部分網友認為,當地某些幹部即使接到涉事人報案,也不應反手出賣舉報人個人信息,畢竟這是國家機關絕對不允許的“內奸”行為,性質極其惡劣,堪稱黨內關鍵部門的“兩面人”和封建宗教勢力“保護傘”。
網友評論選摘:
@阿餅的阿不是動詞:我覺得做得出這種事的,不僅是公務員隊伍人員,也是宗教勢力內部人。
@寬容公正麥卡錫:宗教(勢力)保護傘。
@奧羅米:雙面人的反賊。
@伊謝爾倫甘道夫:兩面人不要太多。
@Dog夾_王高飛:兩面人大行其道。
@新疆兵團老王1:關鍵部門裏兩面人太多了
(五)批判當地相關職能部門不作為亂作為
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是教育局的職責;女童權益保護工作,是婦聯的職責;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是宗教局和民委的職責;保障婚姻自由,是民政局的職責;調查處理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公職人員(甚至是黨員),是紀委監委的職責……
然而,在這起“童婚”事件中,這幾個部門明顯消失了。更有甚者,上述某些部門、某些幹部可能在事件中居中斡旋,甚至充當了幫兇或保護傘的角色。如若不是這樣,何至於青海的省市兩級整整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處理掉一起“童婚”不法行為。有網友甚至認為,打電話威脅舉報人的“新娘家屬”,也很有可能是某些部門的某些工作人員假扮的。
網友評論選摘:
@蘸鹽:學習了。政府公務員(沒準還是黨員)當宗教勢力保護傘、人肉開盒退役軍人這事,在西寧不歸紀委監委管。
@新西蘭冷百科孫小社:縱容宗教勢力侵犯共和國法律、侵犯未成年人的權利,破壞各民族革命先烈為祖國打下的江山,無論是什麼部門什麼職位,都可以説是非常豬了,太豬了。
@上合虛皇道君:這事本來就是當地政府以及婦聯的事情,沒幹好就是沒幹好。相關政策和手段一直都有,婦聯有責任去關注這些事,當地宣傳部門也有責任去宣傳移風易俗和宗教相關(法律)。如果現在是零幾年我不會説什麼,現在都2024了,相關工作做了好多年了吧?
@波斯小昭1:16歲結婚,真的是小姑娘自願的嗎?婦聯何在?民政局何在?當地民政局、婦聯但凡管點事,何至於16歲未成年少女被逼結婚?
@夾去西天flyhigh:婦聯?當地婦聯都被蒙上黑頭巾(極端宗教服飾)了吧?
@iris_mist:青海有關部門的鬥爭精神哪去了?向宗教勢力低頭?
@趙小不逆:你猜當地婦聯站那邊?
@長劍倚天問神州:如果你丫是造謠的話,按照MZW(民宗委)和xx(宗教勢力)的尿性,早就把你送進去了。
(六)譴責當地某些基層幹部泄露公民隱私的違紀行為
部分網友認為,公職人員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涉嫌違紀,違法甚至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公職人員提供服務過程中、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然而,在該事件中,當地的某些幹部就這麼肆無忌憚地將舉報人的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給涉事人家屬,導致西塞羅博主無時無刻不在擔心其個人生命安全遭遇威脅。某些幹部出於何種目的,受何人指使,以及是否會接受當地組織調查處理,這些至今仍然無法得知。
不少網友表達了擔憂,他們認為某些公職人員違規泄露公民隱私,有可能使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畢竟敢鋌而走險泄露公民隱私,很難保證其不會進而搞出極端的打擊報復行為。
網友評論選摘:
@克拉克大象:公民個人信息被故意泄露,難道不犯法?
@粵A·正負零零:老爺方做的,還能叫開盒麼?
@檸檬小易:重點不是你被開盒了嗎!!而且人家16歲就結婚,還有沒有人權了!
@皇帝不稱朕:處理輿情的新方式:公開反映問題的人的信息!
@這段掐掉先別播: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司天欽Gosta:你就説解沒解決吧!
@不能叫本名:憑什麼把人家手機號泄露?
@打奧特曼de小怪獸:不去管童婚,跑來恐嚇舉報人。
@銀鈎小草:恰恰是這些人最愛講“大局”,而他們的“大局”就只是『不要暴露問題』。
三、輿情總結
(一)不能對踐踏法律的“童婚”現象熟視無睹
我國憲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某些地區的未成年人“童婚”行為,勢必會損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妨礙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不少“童婚”事件中的女性未成年人,甚至遭遇了嚴重的暴力襲擊。
2023年7月,青海省西寧市16歲女孩“結婚”後從婆家離家出走的消息曾衝上微博熱搜,讓許多網友感到震驚。2023年2月,青海16歲女孩遭遇包辦婚姻後出逃,父母報警後警方將其扣留抓回,引發網民熱議。2018年,一名青海籍14歲女孩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後跳入軌道意圖自殺,“廣州鐵路公安處”官微曾嚴正發問:“給14歲女娃定親,啥風俗?”
……

很多年前的案例可能沒有太大參考價值,但是單看某些地區最近幾年的案例就能發現,“童婚”現象仍然存在,始終沒能得到根本遏止。
很久之前,此類事件很少被搬到枱面上討論,但隨着近年來互聯網的普及和短視頻的流行,無數網民震驚地發現:現在都2024年了,當地某些部門、某些幹部對“童婚”現象居然仍熟視無睹。
就在半個月前,我們從新聞中瞭解到,青海某地依法拘留了一位侵犯未成年人權利的監護人。可見,有些事情,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為此,當地還需全力整治“童婚”現象,破解民族地區的未成年人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護的難題。“一步實際行動,比一沓綱領更重要。”解決問題需要一些時間、需要一些過程,這些都無可厚非。但是,解決問題絕對不能一直拖下去,裝“鴕鳥”解決不了任何問題。若要解決問題,就必須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和時間表,要明確什麼時間辦成什麼事情,明確維護未成年人權利工作將要進行到何種程度。
(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與抵制“童婚”現象並不衝突
法律界有句格言:“你的權利止於我的鼻尖。”意思是無論何種權利,其行使前提是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超越這個邊界,權利將不再成為權利,行為也就不再受到保護。
舉個例子,我國憲法沒有限制公民出行自由,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們想去哪就去哪。別人的家裏、軍事禁區、部分國家機關等,都不能以憲法保障權利自由的名義而“自由出入”。
同理,我國尊重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但這種權利的行使,不能干擾和侵犯憲法賦予他人的其它合法權利。
雖然某些地區、某些宗教曾經規定了女性在達到一定年齡後可以結婚,但當宗教的規定與我國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早已規定了的合法婚姻年齡、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等內容相違背時,憲法有權要求其他任何人、任何羣體,檢視自身的不法行為。
因此,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權利與憲法所維護或保護的未成年人合法權利並不衝突。因為,一旦存在爭議,必須首先按照憲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來辦,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既然我國法律規定了禁止“童婚”,那麼,絕對不允許某些地區的任何封建宗教殘餘勢力打着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名義,踐踏我國憲法規定的神聖權利。當地某些相關部門必須毫不動搖地打擊那些暗流湧動的封建宗教殘餘勢力,切實鞏固我們的羣眾基礎、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
(三)尊重民族文化,但民族因素並非擋箭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在我國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一些地方、一些部門長期以來在處理涉及民族問題時,總是一看見當事人身份證上寫着“某某民族”,就犯嘀咕、繞着走,處理起來進退失據,彷彿被束縛住了拳腳。久而久之,形成了一旦涉及民族問題,就無法徹底踐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困局。
首長指出,許多涉及民族因素的問題****實際上並非是民族問題的本身,許多呈現為民族矛盾的問題也不一定是表面現象所代表的那樣,而這些矛盾、問題的本質根源在於羣眾不懂法或者不守法所引起的。
首長強調:“**依法治理民族事務,確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規體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要堅持一視同仁、一斷於法,依法妥善處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證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權利、平等履行義務,確保民族事務治理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我們始終相信組織,相信自己的同志,但與此同時,當地某些部門、某些幹部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重要論述、切實保障各族羣眾的合法權益的問題上,確實還有許多功課要補。
(四)“官方開盒”恐怖如斯,“兩面人”危害巨大
眾多網民紛紛擴散該揭露“童婚”事件微博的原因之一,就是出於對“官方開盒”這四個字的恐懼心理。涉事人家屬言之鑿鑿地聲稱受了相關部門的壓力,直接聯繫舉報人,這是難以想象的。
説風趣一點,這叫“開盒”,説嚴重一點,這叫黨內的“兩面人”與封建宗教殘餘勢力相勾結、迫害守法公民,此舉何嘗不是一種網絡恐怖主義行為呢?
婦聯、教育局、民委和宗教局、民政局、紀委監委……但凡當地有一個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職盡責,便不會縱容“童婚”等現象長期普遍存在。
當地的相關部門,肯定有想做事但是被牽制的同志,也確實存在一些不作為、亂作為的基層領導幹部,確實存在一些在黨員背後捅刀子的“兩面人”,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我們也需要將兩者區分開來。
能否對該“童婚”事件中泄露公民隱私的某些“兩面人”幹部,以及某些插手和干預此事的封建宗教殘餘勢力進行嚴厲打擊,考驗着當地相關部門能否進行自我革命、刮骨療毒的勇氣和膽識。
(五)西塞羅博主純屬被動防禦,並非主動挑起輿情
從前文梳理的輿情時間線可知,“西寧16歲新娘”事件引發的輿情並非由西塞羅博主挑起。該博主僅僅是出於好奇隨手轉發了其他博主的爆料微博僅此而已,而且最初的微博轉發量也並不多。但在當地某些部門強勢干預後,事情才開始起變化,當地某些相關部門這才吸引來了輿論的壓力。
西塞羅博主不畏懼麻煩,不害怕被人威脅,他原計劃每日打卡、繼續追問此事的後續處理結果,但在連日等待和追問無果後,意識到這樣做很可能是徒勞的。畢竟,擺事實講道理的一個基本前提,是對方明事理、識大體,否則無異於對牛彈琴、白費口舌。
因此,西塞羅博主決定,在其撰寫的本篇輿情報告發出後,無論青海省西寧市對此事後續如何處理,無論西塞羅博主的微博或公眾號遭到禁言、封號、刪帖或是限流,這件事在西塞羅博主這裏就此翻篇了。
西塞羅博主在這件事上已經盡力地做完了他能做的所有事情,儘管只是得到了一個沒有結果的結果。西塞羅博主,感謝所有關注這起“童婚”現象的朋友們!
@暗影無形西塞羅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