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發展思考之二 | 中國創投的新思維新理念_風聞
融中财经-股权投资与产业投资媒体平台。52分钟前

前言:
從萌芽到發軔到成長,20年以來,作為技術進步、科技創新的核心動力源泉,創投機構經歷了從蠻荒到鬱鬱葱葱開枝散葉,極大的支持了大批創業企業的發展,促進了資本市場的繁榮,進而成為產業升級與經濟轉型、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主力軍。
但是,隨着國內經濟和國際環境的日益複雜,中國創投行業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在某些程度上,創投行業依然還在摸着石頭過河,那麼如何讓這個行業煥發生機?迎來行業重塑新機遇?這些都需要更新的理論指導,需要不同的智慧聲音和觀點。因此,融中財經開設新欄目《創投發展思考》,以饗讀者。
本文為《創投發展思考》系列文章之二,歡迎行業有識之士共同參與思考探討。
點擊查看系列文章之一:政策目標與商業目標的協同和平衡
伴隨着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創投行業走過了近三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作為一種主要服務於早期創新型企業的特殊資本運作模式,中國創投行業為中國創新型企業的發展做出巨大推動作用的同時,本身也得益於中國經濟的發展而壯大,至今已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創投市場。
從全球市場看創投發展
從全球市場角度看,創投行業一直是不可或缺的資本市場組成部分。以美國為例,一直以來,美國將創投作為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體現之一。美國集中了幾乎全球有風險偏好的資本,聚集了全球大量有創新能力的個人。美國的創投在過往和未來都有巨大和獨特的發展優勢。
同時,歐洲的許多國家,也很早就認識到了創投對科技創新產業的巨大貢獻,如撒切爾首相曾説過“歐洲科技產業的發展,落後於美國的主要原因,就是歐洲的創投落後於美國的創投”。
為了更好地助力創投行業的崛起,歐洲許多國家都提出了很多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扶持政策,如英國出台了一項政策表示,個人對創投的出資,可以在未來幾年的應納税款中進行抵扣,回報盈利也幾乎不用繳納所得税,而且創投基金也可以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產品,在運營期間可以在二級資本市場直接掛牌交易。從結果看,雖然“看上去很美好,但現實卻很骨感”,從規模和效果上看,創投在歐洲國家的發展,並不達預期,其中的原因是多層次的。包括歐洲的審批環節繁複,公共機構服務過程複雜且不穩定,導致創業者面臨較大阻力等原因。
中國創投發展的挑戰和機會
而之所以創投在中國能夠取得快速的發展,有着非常特殊的社會基礎和文化背景。
創投發展的兩個關鍵要素是人和錢,人是具有創新能力和創新意願的人,錢是能夠承擔相應風險的長期資本。
中國人具有特殊的文化傳統和傳承,可能是遭遇了太多的苦難和考驗,對未來強大的不確定性和不安全感,使得中國人對於財富有着天生的、強烈的追求意識,有着強大的創業慾望,有着很強的日常節約儲蓄與偶發投資投機意識,潛意識裏甚至有很多的賭徒心理。這與創投的文化背景非常契合,也是創投在中國可以發展的基礎,過去是,未來依然是這樣。
中國改革開放幾十年最大的成就,除了經濟規模和指標上的表現,應該是人的改變,人的結構,人的思維觀念,人的知識能力,人的財富積累。得益於中國前一代領導人高瞻遠矚的超前意識,教育事業的發展絕對是中國最大的社會改變與成就。由於教育事業的發展,我們現在擁有了全球最大規模和數量的大學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生,這是我們國家發展的基礎與動力。中國擁有從高到低特殊的人員構成,擁有相當財富積累和投資與消費能力的少數高端人羣,擁有強烈財富追求及創新能力意識的中端人羣,龐大的相對低成本的勞動力羣體,這是中國傲立於全球的獨特競爭優勢,也是未來中國經濟發展及創投生存的最大的基礎,中國的創投未來一定有很好的發展機遇和前景。
但硬幣都有兩面,中國創投一直面臨着機遇和挑戰。
中國創投的發展主要是自下而上的,創投在美國強大的示範效應,吸引了一大批具有超前意識的有識之士,從美國回到中國,從金融行業其他它相關領域,匯聚投入到了創投的探索發展之中。
所以,中國創投市場的相關管理制度與模式,基本都是借鑑美國的成熟經驗,作為一種市場慣例被大家普遍接受和認可,包括基金管理費的收取及淨收益的分成,在中國並沒有法律和法規層面的規定和約束,以至於我本人在2010年開始管理政府引導基金時,有領導一再問我政府引導基金的出資要對基金管理人交納管理費和收益分成有何政策依據時,我漠然而無法應答。
這也從側面反映了這個舶來之物在中國成長的不易。主要是在思想認識上,政府高層在創投發展的過程中,雖然發揮了特殊作用,也推出了很多資金上的鼓勵與扶持政策,但實際上他們對創投發展存在某種程度上的猶豫、忽視、輕視乃至歧視和束縛。
有業內人士將這戲稱為“宏觀上肯定、微觀上否定”,他們更多的是把創投作為一藴含巨大資金風險和社會風險的投資,需要在行政審批及運行監管上,給予更多的、特別的關注及防控,所以,對一般投資人在創投的出資上,設置了較高的門檻。
創投的“風險”悖論
在中國語境中,創投和風投還是有區別的,區別在於投資的出發點不同,投資的時代背景不同,投資的參與者不同。
這也是我在很多場合不同意把創投叫做風投的主要原因。但實際上,在政府內部的高層,把創投視為風投的觀念依然大有人在。對於普通的社會個人投資者尤其如此,這和政策不遺餘力、盡一切可能鼓勵社會投資人投資二級市場、推動二級市場發展的局面形成了極大的反差,究其原因,還是關於創投本質認識的不同和反差。
在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税法律體系規定中,4種綜合所得與5種分類所得,都沒有關於個人直接和間接投資企業獲利所得的相關規定,但奇怪的是與投資相關的股息、紅利作為一類給出了繳納20%所得税的規定,以至於在實際操作中,無法根據個人直接投資企業或間接投資企業的特殊性,進行適當的核算與納税,無法享受到政策應有的扶持,也就是説,至今為止,企業對外投資是鼓勵的、是免税的,個人投資二級市場是鼓勵的、是免税的,個人消費在當下經濟困難時也是鼓勵的、可以獲得資金補貼的。但唯獨個人對社會經濟發展作用和貢獻更大的企業直接或通過基金間接投資是不鼓勵的、是要承擔更多税負的。
基於個人投資者對於創投發展的極大作用與貢獻,這種對於個人投資基金、間接投資企業形為的限制及壓制,構成了未來中國創投發展的最大障礙。當前,個人投資基金並投資企業觀念和理念上的改變與肯定,也是政府高層迫切需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