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參林為子公司2.3億銀行授信提供擔保,或還因信披問題遭索賠_風聞
雷达财经-遨游广袤的财富世界昨天 21:38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10月30日,大參林發佈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根據公告,為滿足子公司的日常經營發展的資金所需,近日,大參林就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
被擔保人為:河南大參林醫藥物流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參林醫藥有限公司、西安欣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南通市大參林醫藥有限公司、成都一豐立康醫藥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為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大參林稱,本次對子公司申請銀行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具體期限以實際簽署合同為準,擔保金額合計2.3億元人民幣,擔保範圍為依據主合同約定為債務人提供各項借款、融資、擔保及其他表內外金融業務而對債務人形成的全部債權,包括但不限於債權本金、利息(含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子公司並未提供反擔保。
本次公司為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總計2.3億元人民幣的授信額度提供連帶保證擔保係為滿足子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子公司的健康持續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被擔保方為公司並表範圍內的子公司,經營情況正常,財務狀況穩定,資信情況良好,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
截至本公告日,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授權後,大參林已籤擔保總額為12.15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17.8%,除上述擔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對合並報表範圍外的主體提供擔保,無逾期對外擔保及涉及訴訟擔保。
值得關注的是,4月8日,大參林發佈關於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大參林存在以下違規情形:公司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名子公司)和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柯金龍於2023年8月至11月期間分別收到有權機關下發的《立案通知書》《拘留通知書》《起訴書》,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龍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訴,柯金龍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書後未及時披露,且部分臨時公告中的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柯雲峯、柯國強、梁潤世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間買入,並且2024年3月1日收盤時持有大參林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大參林參與招投標項目53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75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