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萌喵”變“病貓”,買家要求退一賠三,法院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1小时前
來源:湖南高院
-2024-
11/06
07:59
“寵物經濟”不斷升温,
“擼貓”“遛狗”逐漸日常,
與寵物消費相關的糾紛也頻頻發生。
近日,
長沙縣法院就審理了一起
涉及寵物消費的信息網絡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3日,小花通過某交易平台向小美購買了一隻寵物貓,雙方通過微信達成了購買協議,約定小美向小花出售一隻煙灰緬因貓,價款2200元,由小花自行辦理航空託運並承擔運費。
2023年12月5日,小花在收到寵物貓的次日,發現貓出現長貓蘚,耳蟎等健康問題,便向小美要求退貨退款。雙方通過多次協商,無法達成一致。小花遂一紙訴狀將小美訴至法院,要求小美退一賠三並賠償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
爭議焦點一:
小花是否有權要求小美退貨退款?
原、被告通過網絡平台達成購貓合意,雙方之間的信息網絡買賣合同依法成立併合法有效。小美作為出賣人應遵守誠信原則,保證向小花交付的寵物貓處於健康狀態,並承擔標的物的瑕疵擔保義務。故法院對小花主張退款的訴請依法予以支持。
考慮到小花仍具有繼續飼養寵物貓的意願,且涉案寵物貓身體病弱不適合再次運輸,基於人文關懷,承辦法官提出將涉案寵物貓不再退回至小美,由小花繼續飼養,小美對此表示同意。
爭議焦點二:
小美是否構成欺詐?
小花 :賣家故意隱瞞貓真實的健康狀況,給我造成了損害,肯定構成消費欺詐!
小美:已經通過視頻和照片向她展示過貓是健康的,並且在收到貓的時候她也確認過貓的狀況,怎麼就欺詐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在達成購買協議前已經通過微信聊天及遠程視頻對涉案寵物貓健康狀況進行了確認,在沒有相關證據能證明小美明知寵物貓存在缺陷的情況下,小花主張小美存在消費欺詐行為並要求退一賠三的訴求缺乏合理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判決小美向小花返還購買寵物貓費用2200元。
法官説法
當事人在從事民事活動過程中均應遵循契約精神和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好雙方權利義務並及時全面履行。
通過線上購買寵物,因為時空侷限等因素,可能無法直觀全面地瞭解寵物品種、健康等狀況,買賣雙方容易產生糾紛矛盾。因此,在購買寵物時,應儘量選擇有資質、信譽高的寵物店購買,或者儘量通過線下來交易,以便更直觀地瞭解寵物的健康、免疫情況,必要時可要求賣家出具寵物健康報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做、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來源:長沙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