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及控股子公司中標兩項目,投資者索賠麻煩待解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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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11月5日,正平股份發佈關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項目中標的公告。
根據公告,近日,正平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貴州水利實業有限公司分別收到項目中標通知書,具體情況如下:
項目一:黃河源頭區一級支流湟水河(海東市平安區)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淨化工程(一期)標段一施工工程;招標人:海東市平安區尾水濕地淨化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中標人:正平股份;中標金額:7462.52萬元;項目工期:730天。
項目概況:該項目包括大規模土石方工程、潛流濕地管道安裝工程、潛流濕地土建工程。其中潛流濕地土建工程包括三個單元(201#潛流濕地、202#潛流濕地、203#潛流濕地),共分為40個單元格。項目建成後依託湟水河,提升污水處理利用效能,為打造集尾水生態淨化、科普於一體的環保科普濕地主題公園奠定基礎。
項目二:浙江鏡嶺水庫工程輸水工程土建2標;招標人:浙江鏡嶺水庫有限公司;中標人:貴州水利實業有限公司(聯合體:華錦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標金額:1.53億元;項目工期:1050日曆天。
項目概況:該項目主要為新盆地埋管段施工,含鋼管、流量調節閥等安裝,頂管井及相應的臨時工程等,其中4725米為埋管施工,1064.7米為頂管施工,此外還包括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文明標化工地、臨時用電、臨時用地復墾等其他施工內容。
正平股份稱,上述兩個項目合計中標金額為2.28億元,約佔公司2023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的11.97%,如項目順利實施將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風險提示顯示,項目在履行過程中,受相關政策、法規、市場、不可抗力等方面的影響,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值得關注的是,正平股份於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國證監會青海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青海證監局決定:一、對正平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二、對金生輝給予警告,並處以23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8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150萬元罰款;三、對金生光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四、對任發偉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罰款;五、對王黎瑩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六、對先巴吉、李長蘭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餘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4年1月22日收盤時持有正平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正平股份參與招投標項目961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