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送貨員羣體對電動車限速25公里最反對,本質就是想享受違法成本低的好處_風聞
厌恶虚伪和双标-1小时前
【本文由“qingjin”推薦,來自《為什麼解除限速是行業潛規則?反對電動車限速25》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 護城河畔
- 這種討論,完全是出自小市民心態,實在不值一提。
單獨看限速本身,也許有點強人所難了,沒來有地給民眾找麻煩,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最關鍵的一點是,當前電動車在法律對交通工具的認定方面,是被認定為非機動車的。這一點,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差別會表現得尤其突出和明顯。限速25的作用在這裏,解除限速雖然明面上是違法行為,但實際上交管部門並未制止。不管你怎麼認為,行業潛規則也好其他也罷,反正如果出了交通事故,電動車速度超過25就會被認定為機動車,不超限速才會保有非機動車的地位。
你可能認為這一點無所謂,但站在社會角度,這很重要。
中國人裏面,大部分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機動車駕照,大部分女性和幾乎所有的五十歲以上的人羣都是如此。這些人,沒有經過系統學習,除了簡單交通信號燈這些,其實不懂得交通規則。如果放開限速,對這些人是很危險的,因為目前技術體制下,電動車速度在25以上的時候,一旦出現險情,基本上無法處理。這種車提速快、開起來很輕快,確實挺爽,除了直線行駛外基本上沒什麼操控可言,高速下的剎車性能更是不值一提。上面那些人羣,一旦高速駕駛電動車遇到險情,會非常危險。
如果放開限速,則電動車法理上應該被認定為機動車,那麼這類車應該在機動車道行駛,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法律上應該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然,放開限速的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對自行車及其他人力車明顯不公平。要求它在機動車道行駛,對電動車來説是更大的不公平。超過90%的電動車駕駛者,腦子裏交通安全概念前面説了比交通信號燈多不了多少,有的甚至完全無視紅綠燈,這在三四線城市尤為常見。
保持電動車的非機動車地位,一個很現實的好處是,它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它可以得到法律和執法者名正言順的照顧。如果定位為機動車,這些就都不存在了。
如果你覺得自己有能力在速度超過30時有效控制電動車,自己去解開限速就行,交警不會管你,你還能有非機動車的法律地位,多好的一件事兒。
説是市井小民心態其實還算表揚了,那種觀點其實是不知好歹。
對電動2輪車限速25公里罵罵咧咧最反對的其實就是快遞送貨員羣體。其實他們只要買摩托、買電摩、考駕照,交保險,按照機動車來管理處罰,完全能解決限速25公里這個問題,但為什麼他們非要騎電動2輪車呢?這是因為騎電動2輪車逆行、闖紅燈、超速、上人行路等違法行為大多數都不會被交警嚴懲,他們能享受違法成本低的好處。否則按照機動車來管理,快遞送貨員只用1天的時間,就能因為逆行、闖紅燈、超速、上人行路等違法行為的累計罰分超過12分而被吊銷駕照,並被罰款超過其一天的工資,就能讓其在1年之內失去吃飯的資格,如果屢次無照駕駛,還會被行拘罰款。
另外,快遞平台的算法時間是根據跑這條路線的快遞員的平均耗時得來的,歸根結底是快遞員們用自己大量違法省時行為造成的這種惡性循環。平台即時給了快遞員寬鬆的計算用時,快遞員為了多掙錢多接單仍然會繼續逆行、闖紅燈、上人行道的違法行為。別以為就平台貪婪,其實快遞員更貪婪,為了多掙錢,自己的命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命他們都不在乎。快遞送貨員羣體對電動2輪車限速25公里罵罵咧咧最反對,本質就是想享受違法成本低的好處,繼續無視交通法,繼續每天N次的逆行、闖紅燈、超速、上人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