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電池:發展與市場的悖論_風聞
天下不公-1小时前
最近,觀網《第一批新能源車主換電池:“25萬買車,12萬換電池”“費用高過汽車殘值”》(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331900)一文説:“近日,一位在上海某新能源汽車官方授權服務門店由於事故需要更換動力電池的車主對媒體表示,這句話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因為按照時間推算,首批新能源汽車車主很多都已經到達換電池週期,如若自掏腰包,換電池的費用已經超過了汽車的殘值。”這不是什麼新話題:
前七八年入市的電動公交車120多萬,電池成本佔有達到65-75%,到去年為止,新的電動公交車電池成本仍然佔有60%。二電動自行車的電池成本佔整車成本約2o-35%左右。原因是電動汽車所用的電池組與電動自行車的的電池不同:前者採用的是磷酸鐵鋰電池,後者採用的是三元鋰電池。
實際上目前所有的新能源車輛技術(包括近來興起的“機器狗”和“機器狼”,以及無人機和無人艇技術)的根本出路還是在新能源動力技術的最終突破上。
這兩種電池不同的是:磷酸鐵鋰電池安全穩定性較好,但是電性能較差。所以相同電功率(Ah)磷酸鐵鋰電池組的並聯單電池較多,這使成本增加的原因之一,其二就是電動汽車屬於高壓供電(電壓普遍超過120V),也就是每個串聯電池組的單電池數量至少在40個或以上。所以電動汽車的鋰電池組的數量遠高於電動自行車鋰電池組。其三就是電動汽車的鋰電池組配套的所有鋰電池電參數要一致,這是保證電池組電性能和安全性能的關鍵。所以生產廠家篩選承租的成本也就相對高一些。
電動自行車採用的三元鋰電池組具有電性能較好,成本低。所以一般滴消費者能夠接受這種電動自行車的價格。三元鋰電池組雖然電性能較好,但是其穩定性較差,尤其是在高温環境下會發生報燃事故。所以電動汽車廠家不採用三元鋰電池。
《第一批新能源車主換電池:“25萬買車,12萬換電池”“費用高過汽車殘值”》的這個話題有點類似魯迅筆下的《友邦驚詫論》。其實電動汽車之所以廣受歡迎就是因為它的駕駛要求很低:無需換擋,和電動自行車的駕駛要求差不多,所以頗受女士和老人歡迎。
為什麼電動汽車不採用電動自行車的三元鋰電池組呢?這是國家從事故嚴重性和駕駛安全性來考慮的。因為電動汽車發生的事故通常要比電動自行車的事故嚴重得多(尤其是機動車道和停車場所發生電池包燃事故的危害程度)。
無論是電動汽車還是電動自行車使用者都需要遵守相關的使用許可條件。避免電池虧電和過負荷用電,及時充電和防止過充電。也就是説充電器的質量一定要符合技術標準(具有防過充功能。)
目前所有品類的電動車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筆者的《三元鋰電池並非不能用,而是要加強生產、銷售和使用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及執法力度》一文所披露的那些問題,也就是説,即使如《第一批新能源車主換電池:“25萬買車,12萬換電池”“費用高過汽車殘值”》所言,車主認可“25萬買車,12萬換電池”的條件。但是你如果更換的是社會上存在的“二手”回收再利用的電池,也是很危險(至少是很不合算的)事情。
原因就是目前社會上回收的廢舊鋰電池亂象叢生,缺乏監管。所以在沒有法律監管的情況下消費者最好還是到電動車專營店(證照齊全口碑好,更滑的電池有原廠品質保證的標識)並且有合法的銷售發票作為證明。這一點,對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的購買和質保都很重要。
另外提醒的是:凡是國家沒有審定批准的新型電池(如石墨烯電池)都不要相信:碳纖維和石墨烯儘管都屬於“碳材料”,但不是一回事——分子結構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