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觀察】單設“上門服務費”利於醫務人員“常入户看看”_風聞
实践观察-中实践研究院官方账号-观察网评论员52分钟前
觀察網訊,國家醫保局近日編制印發《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綜合診查類價格項目整合為36項,新增設立“航空醫療轉運”“安寧療護”等項目,並單獨設立“上門服務費”,更好促進醫療服務質量提升。
“上門服務”是指醫療機構以質量安全為前提,為各類羣體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立項指南在單獨設立上門服務費時,明確規定收費採取“上門服務+醫療服務價格”的方式,即上門服務本身收取一次“上門服務費”,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醫用耗材等,收費適用本醫療服務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不再以“上門+某服務”的方式設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過去以“上門+某服務”的方式收費,意味着只有出現“某服務”才收費,上門可以提高“某服務”的附加值,但不能單獨收費。也就是説,沒有提供“某服務”,上門很可能白跑一趟。假如病情不需提供實質性服務,則要麼醫務人員上門得不到應有回報,要麼患者被增加不必要的服務,包括不必要的診療、藥品、耗材等。
單獨設立上門服務費,這讓服務收費將不再依賴於其它服務而存在,如此不僅可以對醫療機構上門服務進行規範,而且也更加符合實際需要。因為居家患者有時並不需要具體的診療服務,或許僅是對病情把握不準,有些疑問要得到解答。但不管是讓醫務人員白跑一趟,還是被迫增加不必要的項目,都是患者所不願意看到的。為了避免出現這類現象,他們申請醫務人員上門服務時就會多有顧慮。
對於醫務人員而言,上門服務既可能需要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或藥品、耗材,也可能只是入户瞭解情況、提供諮詢、監督服藥或康復訓練等。如慢性病日常管理、產婦和新生兒定期回訪等,就屬於“話聊”多、服務少的醫療項目。本次指南對上門服務費的改革,其實是對醫務人員相關勞動付出的肯定,有利於調動醫務人員提供上門服務的積極性,讓他們“常入户看看”。
單獨設立上門服務費之後,還需對收費與服務強化監督。即使不提供實質性診療也可單獨收費,也並不意味着作用不大的上門也應該收費,只有具備一定的服務質量,並且患者有較大收穫,這項收費才會物有所值。“可收費”並非“必收費”,費用如何計算,怎麼評估服務質量等,規範的諸多細節還需將來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
隨着人口老齡化程度日益加劇,居家養老、醫養結合等模式日益健全,需要提供上門醫療服務的患者總體而言將呈現增長趨勢。假如上門服務收費問題存在模糊空間,只會讓服務供需雙方產生嫌隙。只有把收費問題講清楚,消除一些細節上的不合理之處,上門醫療服務模式才能得到快速健康發展,造福於廣大居家患者。(唐傳豔)來源: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