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日賺1億卻管不好污染問題,安全事故頻發ESG存重大短板_風聞
财经九号-50分钟前

來源 | 財經九號&九號觀察作者 | 胖虎
生豬養殖的龍頭牧原股份終於又翻身了!據其最新的三季報顯示,該公司前9個月實現營業總收入967.75億元,同比增長16.64%;實現淨利潤112.46億元,同比增長769.69%。其中歸母淨利潤104.81億元,同比增長668.90%!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第三季度的淨利潤直接超百億,達到了102億元,歸母淨利潤也有96.52億,一掃2023年“豬週期”下行下業績虧損的頹勢。
折算一下,**牧原股份在今年3季度可謂一天賺超1個億,一頭頭出欄的豬好比是牧原股份的印鈔機。**誰能想到今年一季度,牧原股份還陷在鉅虧的泥淖呢?從虧損到暴賺,市場形勢的逆轉,也僅僅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不過,與牧原股份日賺1億當紅業績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牧原股份旗下控股的農牧公司因為各種環保違規問題密集被罰,僅在第三季度就涉及5家、7次處罰。此外,牧原股份的安全生產也存在很大短板,據已經公開的行政處罰披露,牧原股份旗下子公司曾在半年多時間內接連發生了三起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甚至還涉及瞞報。
作為行業頭部的上市公司,子公司或者養殖場頻頻發生污染事件和致人傷亡的安全事故,是否需要反思企業在加強安全管控、做好污染物防治方面存在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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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違規高頻次發生
日賺1億能否管好污染頑疾?
作者不妨列舉第三季度因環境違法被罰的幾個案例。今年7月份牧原股份旗下子公司宜春市袁州區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為“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被宜春市生態環境局重罰了17.65萬元。

另一家子公司**江蘇銅山牧原農牧有限公司更是在一日之內連續收到3張環保罰單。**信用中國公示的處罰信息顯示,銅山牧原農牧公司因為違反水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未落實環境自行監測要求、《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分別被處以30萬、13.8萬和3000元的罰款。
雖然公示的處罰信息比較簡單,但從處罰表述上看,銅山牧原農牧公司的幾項違法行為分別是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私設暗管,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以及《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關於大氣監測的相關規定,和《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三條第三款“畜禽養殖場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等上述法規規定作出的,基本上能對銅山牧原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有一個大概的認知,當然,從處罰金額上看,該公司造成的違法後果也比較嚴重。

今年7月24日,牧原股份子公司吉林雙陽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未及時收集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造成畜禽糞污泄漏,污染環境。”的行為違反了環保法律法規,被長春市生態環境局處以4萬元罰款。

今年9月份牧原股份子公司黑龍江克東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為存在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被罰24.5萬元(處罰文書號:齊環罰[2024]18號);另一家子公司吉林通榆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為未做環評審批手續就擅自進行項目施工建設被罰(處罰文書號:白環罰[2024]TY005號)。
作者發現,今年年內牧原股份還有多家子公司因為環保違法被罰。3月份,老河口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違反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被處罰(處罰文書號:襄環河罰字﹝2024﹞3號);2月份,淮安市清江浦牧原農牧有限公司因為“超標排污大氣污染物”的行為被處以10萬元罰款(處罰文書號:淮環罰字〔2024〕3號)。
2
短期內安全事故密集發生,
安全生產管控是否缺位?
此外,作者還發現,牧原股份除了在環境問題上屢屢違法違規之外,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也不小。
就在去年底今年初,有兩起罰單向外披露了牧原股份安全生產方面的事故,甚至造成了多人傷亡。
今年1月份,黑龍江蘭西應急管理局的罰單披露,在2022年6月24日下午14時左右,黑龍江蘭西牧原農牧有限公司有人員在該廠十四場育肥區八舍網格下排污作業時,發生一起有限空間作業致一死一傷事故。

另一起事故則發生在去年,山西省新絳縣應急管理局去年12月底在對新絳牧原農牧有限公司開出的100萬元的罰單,顯示了該起事件的重大。

該起事故公示顯示,2023 年 5 月 21 日 17 時 30 分左右,新絳牧原農牧有限公司第七養殖場一員工在無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入罐內通堵塞作業時中毒窒息,工友在無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冒險施救,吸入罐內硫化氫氣體,**造成 2 人中毒窒息死亡。**主管部門認為新絳牧原公司未全面履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事故主要責任。
**事實上,牧原股份在山西的子公司出現人員傷亡的安全事故,新絳牧原還不是個案。**據澎湃新聞報道,2021年7月19日,山西繁峙牧原農牧有限公司位於山西繁峙縣小柏峪村分廠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後,該公司為了逃避監管部門的處罰,並沒有上報當地應急部門,而是被舉報後才賠償死者家屬95萬元進行私了。
事後,山西繁峙縣應急管理部門查證屬實,在2022年10月底對該公司處以130萬元的鉅額處罰(處罰文書號:繁應急罰【2022】事執5號)。
而繁峙牧原的事故處罰距離新絳安全事故的發生也不過短短半年時間,與蘭西牧原安全事故的發生更是不到一個月,就沒引起企業管理層的重視?如此短時間內安全事故的頻繁發生,凸顯了牧原股份在各生產基地安全生產方面意識的淡薄、管控措施的缺位,值得上市公司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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