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水務股東2825萬股被司法處置,此前信披違法被罰股民可維權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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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11月15日,國中水務發佈關於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處置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股東單位通知,上海金融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協助執行平台(以下簡稱“司法執行平台”)公開司法處置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2824.87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1.75%。
申請執行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與被執行人西藏厚康、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姜照柏質押式證券回購糾紛一案,由上海金融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在司法執行平台公開進行司法處置。
經查詢司法執行平台的成交結果公告,競買人方蕾以每股單價4.15元、總價1.17億元的價格競買成交2824.87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國中水務第一大股東西藏厚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厚康”)持有公司1.4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8.75%。
本次司法處置的標的物為西藏厚康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流通股2824.8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5%。若本次被司法處置的股份全部過户成功,將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姜照柏控制的股份由25.03%下降至23.28%。
本次司法處置產生的股份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亦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本次司法處置拍賣事項尚涉及競拍人繳納競拍餘款、法院裁定、股權變更過户等等後續事項,仍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公司將密切關注後續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關注的是,此前10月7日,國中水務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國中水務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國中水務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二、國中水務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
綜合考慮前述資金佔用及利息均已歸還,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黑龍江證監局決定:(1)責令國中水務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2)對上海鵬欣(集團)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3)對丁宏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的罰款;(4)對尹峻、姜雷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0萬元的罰款;(5)對莊建龍給予警告,並處以175萬元的罰款;(6)對章韜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的罰款;(7)對張彥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上市後到2024年8月23日之間買入過,並在2024年8月23日收盤時持有國中水務股票的投資者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國中水務是一家以從事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為主的企業;企業註冊資本161378.11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