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整頓大數據“殺熟” 專項調查行動“劍指”行業亂象_風聞
网经社-7分钟前
在數字化時代,大數據和算法已經成為商業運營的重要工具。然而,這些技術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滋生了一些不正當的商業行為,其中最為人所詬病的就是大數據“殺熟”。11月24日,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開展“清朗·網絡平台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列為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對此,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發起**“破譯價格迷霧 劍指大數據殺熟”專項調查行動**。
四部門聯合開展專項行動 劍指大數據“殺熟”等亂象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大數據和算法技術在商業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然而,一些網絡平台利用算法對用户進行差異化定價,即所謂的大數據“殺熟”,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不僅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還損害了企業的信譽和消費者的信任。
為了進一步深化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決定自2024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開展“清朗·網絡平台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旨在聚焦網民關切,重點整治同質化推送營造“信息繭房”、違規操縱干預榜單炒作熱點、盲目追求利益侵害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算法向上向善服務缺失侵害用户合法權益等重點問題。
《通知》強調,嚴禁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嚴禁利用用户年齡、職業、消費水平等特徵,對相同商品實施差異化定價行為。提升優惠促銷透明度,清晰説明優惠券的領取條件、發放數量和使用規則等內容。客觀如實説明優惠券領取失敗原因,嚴禁以“來晚了”“擦肩而過”等提示詞掩蓋真實原因。
網經社法律消保台瞭解到,專項行動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組織企業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通過下發通知、召開專題會議等形式,部署屬地重點網站平台對照重點任務,舉一反三排查安全風險問題,簡單問題立即整改,複雜問題明確整改舉措和期限。
**第二階段:核驗企業自查情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積極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照《算法專項治理清單指引》(附件),對企業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深入評估。對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徹底的企業,及時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核查並督促整改。
**第三階段:深入評估治理成效(2025年2月14日前完成)。**各地網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總結專項行動實施成效,結合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全面評估《指導意見》印發以來的算法治理舉措及取得的積極成效,深入分析難點問題,制定今後一段時期的務實舉措。
專項行動期間,還開設舉報受理渠道。《通知》要求,各地網信部門在專項行動期間要及時公開算法問題舉報渠道。對網民舉報線索進行監測核實,督促存在問題的網站平台及時整改,並向網民反饋整改結果。
大數據“殺熟”下的用户權益挑戰
平台經濟大數據“殺熟”一直時有發生。今年8月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4年上半年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報告,揭露了上半年消費者反映強烈的消費堵點問題。《報告》指出,今年以來,大數據“殺熟”遭消費者質疑的事件仍屢屢引發熱議。這其中,一些平台通常以“時間不同、地點差異導致價格浮動”“新用户有優惠”等理由,為其行為開脱,但消費者並不認可。消費者認為,平台只是想憑藉其信息優勢地位在大數據“殺熟”問題上“矇混過關”。
《報告》還指出,多起事件中,消費者反映在維權過程中,遇到渠道不暢通等問題。平台客服針對消費者的回應大多含糊不清,給不出具有實際意義的解決方案,而消費者以訴訟方式維權又費時費力,且囿於算法技術壁壘,舉證極為困難。如何解決這一在出行、購物等領域影響消費體驗的問題已是當下消費者的重點關切之一。今年發佈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均對大數據“殺熟”提出了應對措施,引發公眾對治理網絡市場亂象的討論。輿論期待,相關文件要求儘快落實,打破對於此類問題“人人喊打又辦法不多”的局面。
網經社據公開報道統計,此前包括淘寶、天貓、亞馬遜、美團、小紅書、蘇寧易購、拼多多、飛豬、攜程、去哪兒、優酷、愛奇藝、搜狐視頻、百度、騰訊視頻、貓眼電影、淘票票、噹噹網等數十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殺熟”情況,涵蓋網絡購物、在線旅遊、在線票務、在線視頻等多個領域。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消保委網絡消費維權專委會委員曹磊表示,大數據“殺熟”暴露出大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的非對稱以及不透明。平台根據大數據來“殺熟”,背後的技術來源是電商銷售“千人千面”的技術,其源頭在於平台根據蒐集用户的個人資料、流量軌跡、購買習慣等行為信息通過平台大數據模型建立用户畫像,然後根據這個畫像來給用户推薦相應的產品、服務和相應定價。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大數據“殺熟”通常具有隱蔽性,**用户往往不知情平台收集了多少個人信息,以及如何使用這些信息。用户可能發現自己在購買同樣的商品或服務時,老用户的價格比新用户更高,但難以察覺具體的價格差異。
董毅智進而表示,此外,大數據“殺熟”具有高度的動態性,企業可以即時更新用户畫像並進行精準推送,誘導消費者購買。消費者可能會發現,即使在不同的時間點,商品的價格或優惠也會有所不同。這都大大提升了大數據“殺熟”的鑑別難度。
董毅智律師表示,針對大數據殺熟,目前有眾多法律依據。其中《個人信息保護法》構建了以“知情–同意”為核心的個人信息保護規則,要求平台在收集個人信息時徵得用户同意,這有助於規制大數據殺熟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為消費者在面對大數據殺熟時提供了事後的制裁與救濟手段。而《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明確互聯網平台和商家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不得濫用算法權力、不得利用算法對消費者進行“大數據殺熟”。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字生活分析師陳禮騰表示,大數據是一把“雙刃劍”。數字化時代,數據是企業重要的資產之一。合理運用數據可以為企業提供決策支持、優化運營並進行業務創新等。若通過大數據進行違規操作,基於老顧客對於平台的信任以及忠誠而對其進行區別對待,一旦曝光,面臨的將是大批用户的流失、信任度的降低以及平台形象的崩塌。因此,企業需要充分認識數據的價值,加強數據管理和數據合規,避免成為刺向自己的“利劍”。
維護消費者權益 網經社開啓專項調查行動
大數據殺熟屢禁不止的原因在於企業背後的利益驅動。對於消費者來説,大數據殺熟無疑是對其權益的嚴重侵害。濫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進而對消費者進行區別對待,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從市場層面來看,大數據殺熟不僅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還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對電商平台和商家的信任度。
對於消費者該如何規避大數據殺熟陷阱,董毅智律師認為,**第一,消費者要增強價格敏感度,**多進行比較,關注同一商品在不同平台的價格。**第二,要提高維權意識,**在發現自己遇到了價格歧視時,要勇於向平台反映,必要時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第三,利用數據可攜權,**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45條,消費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要求將其個人信息轉移至指定的第三方處理者,這有助於破除大型網絡企業對用户個人信息及市場的控制,預防和制止平台經濟領域的壟斷行為。**第四,消費者應關注相關政策和法規的動態,**瞭解政府對大數據殺熟的治理措施,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為保護消費品合法權益,避免調入大數據“殺熟”陷阱,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發起“破譯價格迷霧 劍指大數據殺熟”專項調查行動。本次調查行動主要涉及的對象包括但不限於:淘寶、天貓、亞馬遜、美團、小紅書、蘇寧易購、噹噹網、拼多多、飛豬、攜程、去哪兒、貓眼、淘票票等。
據悉,這也是繼“喜迎進博會 護航跨境消費”專項調查行動、“捍衞消費權益 打擊霸王條款”、“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行動”、 “護駕中秋國慶消費 聚焦網絡食品安全”、“聚焦國慶旅遊 保障遊客出行權益”、“拒絕虛假宣傳 淨化直播空間”、“被聘還是被騙?透視招聘平台亂象”、“雙11大促落幕 消費維權不停步”後,今年發起的第九次調查行動,近年來累計為第44期。
如您遇到過大數據“殺熟”問題,可向我們提供線索。電訴寶將通過線索徵集、案例披露、滾動播報、專題聚焦、平台評測、專家調研、律師點評等一系列調查行動具體落地手段,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運行10餘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台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户,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24h在線、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即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目前,平台“綠色通道”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台開放,平台可自主申請入駐,即時受理、反饋和查詢用户滿意度評價。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透明、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境,“電訴寶”公開版已正式上線,新增用户投訴即時受理動態、月度平台投訴量TOP10、熱點投訴地區、投訴榜(依據投訴量排行)等模塊,讓投訴過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動態。
此外,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並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台座談會”,發佈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託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台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佈《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並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併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