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柳芳這種體操頂尖運動員退役去向問題,歸根到底是一個公平問題_風聞
专注教育木暖月-影评人-花落无心惊飞鸟昨天 21:43
在討論公平問題之前,我想説一個自己的小故事。
07年本科畢業我考本專業研究生,當時成績不咋滴,入學只有二等獎學金,只解決一半學費。第二年我拿到一等獎學金,就覆蓋學費了。
為什麼我能拿這個一等獎學金,主要是加入了學生會,各種活動,跟導師混發論文這些都可以加分。但就真正所謂學術水平,或者學習成績來説,其實也確實不咋滴。但咱們國家各種獎學金也好,各種獎項也好,其實都是這麼回事,遊戲規則如此。
因此我也覺得這個一等獎學金受之有愧。剛好我們專業有個同學沒有拿到獎學金,連二等也沒有,就要全自費解決,雖然也還是可以助學貸款,但07年那會,1萬還是筆相當不小的錢。
所以我覺得這個結果略有點不公平,所以我就找所有同學商量,説獎學金這麼發不太好,不如咱們所有人把獎學金都拿出來全部平分得了,這樣我們一等獎學金的人損失一點,完全沒有獎學金的人可以少負擔點學費。
最後因為有人不同意自然作罷了。
那麼,我説這個事兒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吳柳芳管晨晨,以及以她們為代表的中國女子體操隊員們,退役以後的待遇,差別這麼大,我感覺就和當年自己經歷的這個獎學金分配,有很大相似性。
説白了,我拿獎學金純粹就是混學生會得到的便利,並不能説我就比其他同學更優秀。甚至老師們覺得沒拿獎學金那個同學專業方面更好。
但獎學金評價體系,確實就是這個規則。
説白了,大家都在這個專業,水平能有多少差距?可能只能説運氣不好。
就吳柳芳和管晨晨來説,都是國家隊成員,在個人競技水平上來説,能有多大差距?而且吳柳芳是命真的不好,08年她不適齡,奧委會規定16歲以前不允許參加奧運會,加上08年6朵金花確實也都很優秀;12年吳柳芳就受了那次重傷,就更加沒有機會了。
從吳柳芳職業生涯一系列成績來説,她並不差。12年奧運會那次,鄧琳琳拿到了奧運會平衡木金牌,如果吳柳芳能去,是不是一定沒有機會?不好説吧?
21年東京奧運會管晨晨也是拿到平衡木冠軍,吳柳芳在平衡木方面的水平能力,是不是一定比管晨晨差?
好吧,就算確實差,到底差多少呢?
水平能力的差距,是不是大到一個拿到奧運冠軍,保送名校,畢業保底體制內副處級待遇;另外一個只有全國冠軍,世界盃分站冠軍,所以就只能畢業以後自謀生路,最後被逼得只能走抖音網紅這條路嗎?
這公平嗎?
中國奧運競技體育,大家也都懂,很多時候都是通盤考慮,乒乓球歷史上很多讓球,都是有利益糾葛啊。所以很多時候,真的不是你水平一定比隊友差多少,很多時候確實就是命好不好。
就是上了奧運會,能不能拿到那塊金牌,很多時候也是看命好不好。
但總而言之,大家作為一個國家隊的隊友,多少年朝夕相處,多少也有一點感情。
多年以後,就因為你拿了奧運冠軍,就可以平步青雲,走上人生巔峯。而你的昔日隊友,就只能黯然銷魂,在底層社會摸爬滾打。
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怎麼想?
不管你處在管晨晨的位置,還是處在吳柳芳的位置,恐怕都不是那麼對味。
所以,這也是我非常厭惡管晨晨的原因。她確實拿到奧運金牌了,人生一片坦途了,但昔日的前輩,隊友,過得如此窘迫,她至少該有一絲絲同情吧?怎麼好意思這樣出惡毒言論,同為中國女子體操一員,絲毫沒有香火情分,用一句“何不食肉糜”評價,不為過吧??
更何況,她説吳柳芳擦邊,她自己跳的辣眼睛舞蹈,算什麼玩意呢?她説吳柳芳給中國體操抹黑了,她自己倒是給中國體操增光添彩了?
這難道不是雙標嗎?
好,咱們不説管晨晨了,本文也不是為了批她。
我想説的主要意思,其實就一點,像中國體操這種奧運競技項目,體育舉國體制下,其實就是養蠱,就是從全國找一批好苗子,然後一起養蠱,競爭,大家既是隊友,也是對手,既有競爭關係,也有合作關係。最後能勝出的那一個,能夠在奧運會登頂的那一個,只能説是最幸運的那一個,但捫心自問,你能夠拿這個奧運冠軍,是靠你自己天賦更好,比隊友更優秀嗎?
某種程度上來説,是國家通盤考慮,一盤棋的大局,給了你這個機會,是隊友朝夕相處,和你競爭,也給你鼓勵,給了你這個機會。
説白了,像體操、跳水、舉重……所有這些冷門奧運項目,一個人能不能拿奧運金牌,個人努力最多隻佔30%,剩下的功勞都得算在集體上面,隊友上面。
所以最後論功行賞,是不是就太不公平了?
拿到金牌的人利益最大,領導也有了政績,但是其他大多數隊友,就被當成養蠱的冗餘,吃雞大賽的失敗者,被拋棄了。
這公平嗎?
當然,有人説不是給了吳柳芳保送北體大讀書的機會嗎?
還有人説馬龍也讀的北體大。但要搞清楚,馬龍22歲就去復旦經濟學院拿到本科學位了,現在讀的是北體大研究生,是為了拿到研究生學位,為將來更好去處積攢學位。
這和吳柳芳被迫退役以後,被安排去北體大讀書然後自謀出路,能一樣嗎?
根據相關資料,對於吳柳芳這種拿過全國冠軍的運動員,國家確實有安排,給一個所在省份中小學體育老師編制,或者是到相關企事業單位安排一個編制。這個就要看所在省份了。如果你在上海這種發達城市,一個教師編制或者事業編都算很不錯了,但如果你在經濟落後省份,四線城市,一箇中學體育老師,算一個很好選擇嗎?
如果不選擇這個安排,就可以拿一筆安置金,自謀出路。顯然吳柳芳選擇了拿錢,這意味着給她安排的體育老師編並不好,這筆錢大概是10多萬,作為對比,入伍10年退役可以拿到的安置費,大家可以去了解一下。
吳柳芳從進入國家隊,到退役,曾經受過重傷差點癱瘓,她拿到的這筆安置費,大家覺得怎麼樣?
吳柳芳為國家做出的貢獻,應該不比某些退役軍人少吧?當然話不是這麼説,但是…
對比一下拿到金牌的其他女子體操隊員,程菲在武漢體院有穩定編制,鄧琳琳在安徽師範大學有穩定編制……
以及其它奧運項目功勳運動員,大多數都有一個穩定編制。
編制很重要,編制代表了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當然,如果是足球、籃球、乒羽這些商業化市場化非常成功的運動,不一定需要編制。比如林丹就不需要,張繼科也不需要,姚明更不需要,籃協主席是上面求着姚明來做的。
這也正是冷門奧運項目的悲哀之處,因為沒有市場啊,完全就是衝着奧運會拿牌去的啊,所以退役以後出路就沒保障啊。
正是因為沒保障,所以國家搞舉國體制,更應該多考慮隊員以後的出路啊。
不然你以後怎麼説服家長,讓他同意自己的孩子去做這種完全沒前途沒保障的事情呢?
今天吳柳芳這個事情,恰恰就暴露了冷門奧運項目最大悲哀。
所以咱們更應該討論公平
體育總局,體操中心,以及所有類似奧運冷門項目管理中心,要怎麼樣保障所有運動員的公平。不能一將功成萬骨枯,拿了奧運金牌的就像管晨晨這麼囂張了,拿不到奧運金牌的,就只能像吳柳芳這樣了?
舉個例子,比如説科研,某個領域科技創新突破,肯定是要廣撒網,給所有可能突破的科學家,比如説10個這個領域的科學家,給他們所有人都有基本科研基金,讓他們去突破,最後誰搞成了,當然是風光無限,拿大獎,給帽子,走上人生巔峯,但是那些失敗者,不能説以後就掃地出門了吧?對吧?還是要繼續扶持他們,哪怕最後什麼成績都做不出來,至少也有一個最低保障,有一個高校教授編制託底吧。
你對比一下體操隊,10個體操國家隊成員,賭1個能拿奧運會金牌,拿了金牌就有保障了,沒拿金牌的就被掃地出門了?
這樣做合適嗎?
説白了,還是那句話,你能拿冠軍,不是你一個人的功勞,是這個集體,是大家一起努力。最後待遇差別這麼大,太不公平了。
有沒有其它更好的處理辦法?比如體操中心各級官員,各級省隊體操管理單位,教練班子,這些都是有編制的,有穩定收入的,奧運冠軍也會給穩定編制的,體育總局每年給體操這個項目的經費,肯定都要保障這些編制工資,能不能勻出來一些,給吳柳芳們?給這些國家隊失敗隊員一個穩定保障?
當然我也就這麼一説,根本沒有現實操作性。
其實吳柳芳還算是國家隊成員,在體操這個項目的金字塔上,還有多少各級省隊淘汰的隊員,她們的保障就更少了。
一個小姑娘從5、6歲開始練體操,進入國家隊,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説算提前就業了吧?最後沒拿到奧運金牌,就好比是985高校青椒非升即走了?給辭退了?沒有補償啊。
但是人家985青椒混不了985,去個二本謀個位置還是綽綽有餘啊。吳柳芳不練體操了,社會上哪個機構要她呢?
歸根到底就是沒有保障啊。就是不公平啊。
還好這個時代畢竟進步了,吳柳芳還能走網紅直播這條路,還好她還有這個條件,還好這個時代不管怎麼説都餓不死了。
所以,能不能給吳柳芳們一條活路?能不能不封她的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