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陪餐,能杜絕學生食堂屢屢出問題嗎?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分钟前
新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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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11月27日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行集中用餐的學校,每餐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和班級負責老師與學生同標準共同用餐,並按照規定做好陪餐記錄。鼓勵和支持實行集中用餐的學校的教職員工與學生同標準共同用餐。學校食堂實行明廚亮灶,公開食品加工製作過程。學校應當建立家長代表對學校食堂食品加工製作的現場監督制度。
本月10日,福州教育局也曾發佈消息稱,為強化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預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長陪餐制。陪餐人員為市縣兩級教育局局長,分管副局長、機關處(科)室負責人;陪餐對象為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或者從校外供餐單位訂購食品向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中小學校。原則上陪餐人員每月到中小學、幼兒園陪餐不少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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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有着黑龍江省百家教育示範基地稱號的哈爾濱市道里區撫順小學校長李佩妍正在接受當地紀委調查,知情人稱其部分違紀行為涉及與給學校配餐的餐飲公司有不正當經濟往來。11月25日,道里區教育局孫姓局長向指尖新聞記者證實,李佩妍已接受調查月餘。
媒體評論:
教職工早午餐那麼豐盛 原來是在“搶學生餐的肉”
“2元早餐”有葷有素有雞蛋,“5元午餐”不低於15元標準……這不是學校教職工的福利好,而是在喝學生的血。
據媒體報道,日前,哈爾濱市道里區撫順小學校長李佩妍接受當地紀委調查,知情人稱其部分違紀行為,涉及與給學校配餐的餐飲公司有不正當經濟往來:每名學生每天12到15元的午餐費中,有3元要“回扣”給學校。李佩妍的落馬,也揭開了當地學校學生餐的灰色生意鏈。

資料圖,圖文無關
據披露,當地很多學校要求配餐公司為教職工提供“2元早餐”“5元午餐”,早餐必須有多種粥、多種麪食,菜要有葷有素,每人一個雞蛋;午餐菜品質量必須不遜於15元餐標的學生午餐。就這點錢,在一些學校,企業連50%都收不上來,此外,節假日還要向學校負責人“表示表示”。
一位配餐企業的負責人説:“學校並沒有額外支付教職工的餐費補貼,總不能讓我們賠錢幹吧?並不是我們給孩子們提供質量與價格不符的飯菜,而是教職工餐在搶學生午餐的肉啊!”
早就聽説過學生餐裏有乾坤,沒想到還可以這麼離譜。怪不得孩子們總是抱怨學校的飯菜不新鮮、不好吃,原來在學生的餐盤邊上,還擺放着一個個碩大的教職工餐盤。
根據有關規定,城市小學的師生比標準為1:19。這樣,一所千人小學,當有50名左右的教師,加上其他職工,教職工大概有七八十人。這麼多人每天的兩餐所費,再加上節假日的“孝敬”,另外給學校的回扣,自然不是個小數目。15元的學生餐被各種蠶食後,學生還能夠吃到點啥,不言自明。
記得以前出門乘坐長途大巴,每到飯點,大巴司機會把大家拉到一個飯店,逼着大家下車吃飯。有一次偶然發現,司機在一個小屋好吃好喝,有知情人説,“司機吃飯不花錢。”“那誰花錢?”“乘客啊。乘客付的賬裏邊已經包含了司機的飯錢。”
學校坑起學生來,與黑心大巴司機不相上下。
或許,在像李佩妍這樣的校長那裏,把老師們的早餐和午餐“搭”在學生身上,幾乎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在他們眼裏,孩子們就是一個個活動着的儲錢罐,老師們可以予取予求,且不得有任何不滿的表達。
如此長期盤剝學生餐,不要説得利最豐的校長,一般教職工想必也心知肚明。畢竟,每個月140元的餐費,不管自己交了沒有,那都是心裏有數的。交了,可能會更心安理得一點,不交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照吃不誤,總會有人買單——前面説了,配餐公司抱怨有的學校,教職工餐費一半都收不上來。
資料圖,圖文無關
如果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也知道豐盛的早餐午餐從何而來,卻依然故我,依然吃得很香,那就是一種“平庸的惡”。日日在課堂上教人行善做好事,整個教職工羣體卻集體作惡,如此偽善,對孩子如此缺乏體恤之心,實在令人遺憾。
如果不是李佩妍校長落馬,或許這些內幕還扯不出來,老師們還在心安理得地享用着豐富的早餐和午餐,甚至以此為炫耀。
本來,讓教師們吃上可口的早午餐,並不為過。不少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都有內部食堂,餐食也都“物美價廉”,不要説“2元早餐”“5元午餐”,還有“1元早餐”“2元午餐”。區別只在於其他機關食堂有單位兜底,而學校則直接把底交給了餐飲公司,並間接轉嫁給了學生。
或許,一些校長、老師也想不通,為什麼其他單位能吃便宜的食堂,學校卻吃不上?這也可能涉及到教職工餐補能否如實發放,以及學校能否負擔餐飲補貼等複雜因素,但無論如何,不能打學生的主意。
孩子們正值長身體的時候,天長日久被剋扣盤剝,只能吃點被撇過油水的糟糕餐食,怎麼可能保持足夠的營養,又怎麼能夠茁壯成長。
這些年來,學生餐屢屢發生食品安全事件,不少網友呼籲落實“校長陪餐”制度,有的地方甚至還推出“局長陪餐”制度。不能不説,這些制度的初衷確實是好的,有校長監督、局長現場監督,誰還敢在學生餐上動手腳?
但如果校長和配餐公司是一夥兒的,不光校長,教職工們都早就下水了,還能指望他們起到必要的監督作用嗎?
既然校長、老師們已經有了更好的早餐和午餐,還有什麼熱情和動力陪學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