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再聊聊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3小时前
拜登只能赦免他兒子在聯邦層面犯下的罪行,不能赦免在地方層面犯下的罪行。
美國的聯邦制,是一套跟中國的大一統體制,非常不一樣的體制。
簡單來講,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行政級別上,是平級的。州長不需要向總統彙報,總統對州長也沒有行政管轄權。
州長和總統之間,屬於同級官僚。
假設在現實中發生州長不鳥總統的情形,不是因為州長多麼不懼權威,而是因為他跟總統之間是平級的,不需要鳥。
總統只能管到聯邦管轄範圍內的事情,管不到州政府管轄範圍內的事情。
總統的赦免權,也只是限於聯邦管轄範圍之內的事項,無法延伸到各州政府管轄範圍內的事項。
只有當拜登兒子觸犯的是聯邦政府管轄範圍之內的罪行時,拜登才能進行赦免。如果他兒子觸犯的是某一個州政府管轄範圍之內的罪行,則拜登無權進行赦免。
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間,主要是根據事項進行職責劃分。
從宏觀角度而言,一個國家內部在治理結構層面,有很多事項,比如鑄幣、移民、邊境安全、公共衞生、教育等。
中國的憲政體制是,所有的事項都歸中央政府管,中央政府再按照層級往下授權。不同的地方政府對屬地涉及的這些事項,也有管轄權,但是在管理時,需要向中央政府彙報,接受中央政府的領導。
美國則是直接把這些事項給拆了。
比如,鑄幣、移民事項,歸聯邦政府管,地方的公共衞生事項則歸地方政府管。
拆完後,地方政府無權管理鑄幣、移民事項,聯邦政府則無權管理地方的公共衞生事項。
大家直接按照事項拆分,拆完後,各管各的。
在行政級別上,聯邦政府和地方州政府之間處在平級的狀態,沒有誰高誰低的説法。
雙方只是按照不同的事項,各管各的,在行政級別上並不互相隸屬。
如果各方之間因為事項拆分,產生分歧或爭議,則雙方到法院去打官司,由法官來評判,到底某一個事項,是該歸聯邦政府管,還是該歸地方政府管。
法官的審理和評判依據,主要是憲法。
因為憲法規定了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種事項權限劃分。
除了上面提到的事項劃分外,還有跨省案件的執行,一般來講也歸聯邦政府管。
在美國聯邦制體制下的各州各省,都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本州本省的執法機關,只能在本省範圍內執法,不能跨省執法。當一個案件橫跨不同省份時,則執法權一般來講歸聯邦政府所有。
基於這種情況,美國有兩套執法、司法體系。
一套是,各州各省的執法、司法體系,另外一套是,聯邦層面的執法、司法體系。從法院的角度來講,不但有州法院,還有聯邦法院,各管各的案件。
我當年在加拿大學習他們的三權分立體制時,最開始有點恍惚,後來仔細琢磨後,才搞明白他們的這個架構邏輯。
因為中國是大一統體制,千百年來都只有從上到下的一套體系。
如果你不把腦洞放大一點,對於中國讀者來講,有時很難完全明白他們的這套架構邏輯。
美國的各州各省,不但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法律體系,還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即俗稱的國民警衞隊。
當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某些事項上,產生極端爭議且無法解決時,有些州長可能會威脅要出動本州的國民警衞隊,來進行對抗。
比如,移民和邊境安全問題,歸聯邦政府管,但在民主黨執政期間,民主黨掌控的聯邦政府,不斷放水,讓大量非法移民從墨西哥邊境進入美國的得克薩斯州。
由於非法移民太多,得克薩斯州受不了了,於是它在跟墨西哥的邊境交接地帶,設立了很多鐵絲網,試圖阻止非法移民進入。
由於有些非法移民在翻越鐵絲網時,不幸身亡,左派民主黨抓住這些機會,不斷抨擊得州,並試圖跑去拆除得州設立的鐵絲網。
聯邦政府執法人員,和得州政府執法人員,在這些邊境鐵絲網區域,發生很多衝突。
得州政府後來跑到法院起訴,要求阻止聯邦政府拆除邊境鐵絲網的行為。
最開始,得州政府敗了。
因為法官認為,移民和邊境安全問題,歸聯邦政府管,得州政府無權干涉。
得州州長後來怒了,説他喵的要再判我敗訴,我就出動本州國民警衞隊,來進行升級對抗。
上訴法院後來判定得州政府勝訴,説得州政府設立鐵絲網的行為,不是要干涉聯邦政府的移民和邊境管理問題,而是為了保護本州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權,不違憲。
這事當時鬧得很大。
國內一些吃瓜羣眾當時一度認為,美國是不是要打內戰了?
後來得州勝訴後,本可燎原的“星星之火”,沒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説,美國法官也不好當哈。在這些涉及嚴重衝突的案件上,萬一判決不當,自己可能會成為引發美國內部武裝衝突的罪魁禍首,呵呵。
換句話説,法官也需要做好平衡的藝術。
基於這樣的一種體制現狀,美國非常注重憲法和法治。因為各州拳頭都很大,如果大家不講憲法和法治的話,很快便可能陷入互毆的狀態。
法官在寫判決時,經常洋洋灑灑寫幾十頁或幾百頁,試圖通過自己的各種分析和解釋,把道理講清楚,讓各方服判。因為如果不服判,大家對法治信任不斷流失的話,則後果可能會有些嚴重。
回到開篇這個話題上來,雖然拜登貴為總統,但其實只管了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他只有權在他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作出赦免,超出後便無權赦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