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產階級的焦慮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25分钟前
對於趨利執法、遠洋捕撈這事,我聊過好幾回。
之所以冒着風險聊聊,主要是出於中產階級的焦慮。不是想通過聊這個話題,帶動什麼流量,而是希望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的人,能夠想想辦法進行解決。
畢竟,中產階級是最希望國泰民安的羣體。
中產階級在整個社會中,大概是最尷尬的羣體。事情大致看明白了,但傻樂做不到,想走走不了。如果因為一些不可控的事情不斷疊加,導致社會的某些方面出現下滑,中產階級可能會跟着一起倒黴。
出現趨利執法、遠洋捕撈的底層原因,是司法地方化和執法權限無地域邊界的雙重結合結果。
從理論上來講,執法、司法機關應該以專業為主,辦案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應受地方政府的任何影響。
但從實操中來説,地方的執法、司法機關多多少少受制於地方的財政,跟地方財政收入有着相當的利益關聯。如果某個地方財政困難,甚至到了發不出工資的程度時,地方的執法、司法機關難免受制其中。
而在中國進入互聯網電商時代後,全國範圍內的產、運、銷基本都被打通。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經濟困難地區的基層執法機構,想要獲得異地的某個案件管轄權,都變得比以往容易很多。
解決趨利執法的核心,是要建立一套客觀中立、公平公正,讓各方都信服的執法和司法機構。
不是説不讓執法,也不是説對民營企業的一些違法行為,不進行打擊。
而是説,要建立一套讓各方都信服的中立機構,這個中立機構不存在任何趨利或地方保護的可能或傾向,在實操上讓人覺得能夠完全排除這些利益干擾,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進行法律裁判。
核心是實操,不是理論。
因為不同案件有很多不同的細節,同一個事實可能有很多不同角度的解讀。如果執法和司法機構不能完全做到客觀中立,一定要戴着有色眼鏡看待某事,或者一定要從有罪角度進行解讀的話,則作為弱勢方的民營企業,有時很難逃脱。
客觀中立的機構,也需要給民營企業充分的自我辯護機會。
如果做不到這些,便是先富起來的一批人,逐漸向境外轉移資產。
因為他們在境內覺得不安全。
我們當初的經濟發展路徑設計,是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動後富。
先富帶動後富的方式,有很多。
比如,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讓勞動者在跟資方的二次分配談判過程中,有更多的博弈能力;先富起來的人在境內進行二次消費、二次投資等;對先富起來的人,多徵收一些税,通過税收進行境內項目建設,疊加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把這部分財富分散到底層勞動者手中。
但如果先富起來的這些人,把資產轉移走了,則後續的先富帶動後富,在客觀上便難以出現。
這可能會導致出現後續的經濟發展回落,失業率上升等問題。
每年1000多萬的大學畢業生,首當其衝,就業可能變得困難。
而大學生羣體,血氣方剛,社會經驗不足,是社會中最容易被挑動的羣體。如果任由這個趨勢發展下去,到了極端情況下,可能會導致社會出現其他不可控場景。
而如果整個社會的基本規則秩序因此出現偏差,則所有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當然,還是那句話,只是因為出於中產階級的焦慮,所以寫寫這些文章。不一定都對,一家之言,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