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上門”緣何難_風聞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小时前
今年初,快遞業“送貨上門”重出江湖。具體“新規”的原文大致是:“未經同意不得存放代收點”。這是快遞業的“自毀”還是“自救”,大半年來各方對此爭議不休,各家快遞公司落實起來也參差不齊,但嗅覺敏鋭的電商巨頭仍將此視作決勝於未來的競爭利器。
目前,在我的居住區範圍內僅有兩家快遞公司基本上做到“送貨上門”,但這杯水車薪的便利根本無法緩解我經常要去“代收點”取件的辛勞。
最近,我發現一家網絡超商在買方收件後總會發來這樣的問題:“請確認是否上門?”選項有二:“已上門”和“未上門”。有一天傍晚,取件回來後,我就基於實事求是的原則,按下了“未上門”的選項。

沒想到,這一按竟如同芝麻開門一般,彈出一條驚喜字幕,意思是説24小時內經核實“未上門”將給予賠付補償。但緊接着,又讓我覺得像是打開了一道“鬼門關”。
沒過兩分鐘,我的電話急促響起。一接聽,那頭傳來一陣連珠炮式問話:“你為什麼不接聽我的電話?你知不知道,不接聽電話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你為什麼還去投訴我……“
我很快意識到,是“未上門”的快遞員打電話上門來興師問罪了,這着實讓膽小的內人驚嚇不輕。我告訴他,首先,我沒有不接聽電話,不然怎麼能夠及時領受他的這番緊迫詢問;其次,包裹被存放在代收點之時,疑似曾接到一個電話,號碼雖是承接業務的快遞公司服務號,但是接通後無人應答,我只得掛斷;第三,我向超商平台提交反饋,而不是發起投訴。
我的反饋在當事的快遞員看來也許就等於投訴。我若不反饋,似乎就不存在那些問題。因此,我的解釋就像空洞的説教根本無法平息快遞員的怨與怒。
最後,我致歉説,怪我手欠,提交了那個反饋。不過,事情也不是沒有轉寰餘地,我請快遞員只要向平台提交這些證據:他打過我的電話而我沒有給予回應,或者他經我的允許而將包裹存放代收點的,那麼平台自然會還他一個公道。如此依規行事,也就可以避免吵吵鬧鬧的不禮貌行為了。
可惜,我們的對話完全是雞同鴨講,我們所談及之事甚至有可能不是同一回事。説句不好聽的,未能兑現“送貨上門”,怎麼都算是一件有負於物流鏈兩端買賣雙方重託的事。對這一事實予以承認,不能算是奇恥大辱,但為何那麼難?
於是,我們的對話因不愉快而中斷。過後,“圓×快遞”公司一方的電話姍姍來遲。幸虧我早有預料,對方可能是來自“圓×快遞”,光從來電號碼無法判斷對方身份,且號碼歸屬顯示的是浙江省外某地,這與某些騷擾電話沒有明顯區別。
我及時接聽了,然後一五一十地將從買到取包裹以及“手欠”的經過細述一遍。對方深表抱歉地回應道:“我們的規定也是要‘送貨上門’的,有些業務員可能沒有很好地按要求去操作,給您造成了不便深表歉意。”
我又多嘴了,説道:“你們是大公司,我的包裹有很多是經你們運輸的,多的時候每月有二十來件。但是,我從未享受過你們提供的‘送貨上門’服務,一次都沒有。現在,只有兩家快遞公司做到了件件包裹為我送上門。這説明,不存在我的收件地址難找,門難進,或者我的電話難打的問題。”

“送貨上門”緣何被擱置在“最後一公里”?如果把責任都推給快遞員們的“偷懶”,不免有些片面。“送貨上門”按説是個舊規,想當年快遞業起步之初,幾乎件件上門。如今,業務搞大了——大到全國月均快遞業務量達140億件之巨,“送貨上門”反而成了讓人望梅止渴的奢侈品。記得今年3月初,“未經同意不得存放代收點”等所謂的快遞“新規”出台後,就有新聞報道浮誇地説,“新規”逼出了快遞員的辭職潮。
我也擔心快遞員甩手不幹。我再三請對方不要過多追究快遞員的責任,更不要動輒扣罰他的獎金,關鍵是公司要如何重視和解決實際的問題。怎麼解決?我順便向對方提供了那兩家實現“送貨上門”的同行的有益經驗。
其中一家的業務員在到達我家之前的一兩分鐘會及時來電告知“包裹到了”,然後我出門步行30米左右,站在約定的路口等快遞車輛。快遞員經常可以不用下車,打開車窗把包裹遞給我,而後便瀟灑地奔赴下一個存放代收點去了。我和快遞員的配合幾乎天衣無縫,因此快遞員每次見我都是笑臉相迎。
不過,也發生過意外。有一天中午,我正忙着炒菜,而沒有聽到來電,快遞員就自己下車,一路快跑,把包裹送到我的客廳。我當時在廚房隱約聽到客廳裏的動靜,好像有人匆忙喊了一聲“你的包裹放屋裏啦”,我趕忙到客廳一看,地上躺着個包裹,而快遞員已一陣風似的跑回到了車上。那一刻,我為自己的疏忽感到抱歉,也因快遞員的盡心盡責而心懷感激。
另一家的快遞業務員們則與我處成了朋友。他和她每次開着送貨小專車到我家門口時,總會大聲而親切地喊道:“來老闆,您的包裹到了!”汗顏,我算哪門子的老闆。快遞員是兩位性情爽朗的外省人士,也許在他們眼裏“浙江遍地是老闆”。
有時,我正好在樓上,聽到他們的人工呼叫,又不便及時下樓,我就趴在陽台上,大聲請求道:“放大門口就好了。”還有,碰上我出門未歸,他們則把包裹妥妥地放在大門的門簾子裏頭。

在附近的鄉鎮街道上,我時常看到這家快遞公司正在小範圍運營無人駕駛的上門送貨專車。這種所謂的智能新工具也許是破解“送貨上門”難題的利器,然而,我對此有些不適,甚至有些不屑。不久的將來,當這些玩意兒來到我家門前時,也會富有人情味地喊我一聲“來老闆”嗎?
快遞公司不同,業務員不同,“送貨上門”的風格不盡相同,而我是同一個。然而,那些因不能兑現“上門”的承諾而搬出一大堆諸如業務量大、人手不足等藉口,實質上不就是為其經營和管理的不善遮羞嗎?
事實勝過任何説教與雄辯。叨叨完了,我最後一次叮囑交談中的“圓×快遞”公司人員,不要過多地責罰快遞員。來我家的路,他只要邁出“送貨上門”的第一趟,以後準能順利找着門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