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何去何從_風聞
皇城根下刀笔吏-知名法律博主 -55分钟前
接着上篇《Tik Tok要黃了?--Tik Tok敗訴判決書原文概要》再聊聊。
規制Tik Tok的法案名稱,翻譯成中文大致是:
保護美國人免受被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法案。
這部法案先設定了一個概念,叫被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
法案中直指字節跳動公司,並用接近無限列舉的方式指出:
所有由字節跳動公司、Tik Tok,以及由他們設立的子公司、承繼公司、直接或間接由他們享有或控制的公司,其所運營的網站、電腦應用程序、手機應用程序、技術程序等,都屬於被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
除此以外,總統經過必要的程序後,也可以作出新的決定。
對於被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任何個體或公司都不得向其提供服務,包括不得向其提供應用商店的下載服務,以及分發、維護、更新程序等服務,也不得向其提供互聯網託管服務。
如有違反者,每一個用户罰款5000美元。
比如,假設蘋果給Tik Tok繼續提供應用商店的下載服務,則每增加一個用户,蘋果被罰5000美元。
不是罰Tik Tok,而是罰蘋果。
相當於説,處罰對象不是字節跳動公司或者Tik Tok公司,而是處罰給字節和Tik Tok提供服務的供應商。
誰給他們提供服務,便罰誰。
處罰力度也相當狠,是從用户數量角度進行的處罰,每一個用户罰5000美元。
這遠遠超過了供應商從推廣獲客中所能獲得的收益。
在上述處罰中,最狠的應當是禁止供應商提供互聯網託管服務。從某種程度上來講,這相當於一劍封喉。
而要想豁免上述處罰,法案中給出的方案是,進行資產剝離。
剝離是否達到標準的界定,由美國總統按照一定程序來確定。
即對於Tik Tok來講,要麼賣掉一部分股權或資產,要麼將無法在美國境內有效運營。
甚至可能將無法在全球範圍內有效運營。
因為除中國以外全球範圍內的兩大應用商店是,蘋果和谷歌。如果這兩個平台擔心被美國政府處罰,全方位關閉Tik Tok在其平台上的下載和服務的話,Tik Tok將在全球範圍內變成“植物人”。
從目前來看,我判斷Tik Tok下一步可能只能賣股權或資產。
雖然它表示要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但是時間上有些來不及。
法案中沒説要必須賣給美國公司。由於川普即將上任,剝離資產是否達標的界定,將由川普作出。
如果川普認為,把股權或資產賣給一個第三方公司也OK,比如賣給一個新加坡公司,則中美之間可能能夠找到一個妥協平衡點。
如果川普認為必須要賣給美國公司,則Tik Tok可能會成為目前中美關係僵局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