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名下的房子本屬於兒子?父母將房屋掛在女兒名下後反悔_風聞
橙哥迷妹-34分钟前
轉自新聞晨報:
父母掛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能隨意收回嗎?在將上海一套房產掛在女兒名下10年後,王家爸媽後悔了。他們聲稱,這套房子實際是由兒子出資,他們代持的。他們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完成產權變更手續,因為女兒王琳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父母起訴:女兒名下的房子本屬於兒子
王琳是一個多口之家的小女兒。她10歲時,父母在上海市徐彙區花費120萬元,購入了一套房屋。當時,為了方便王琳上學,這套房屋被記在了王爸、王媽和王琳三人名下。
儘管房子掛在了王琳和父母名下,該套房屋的實際居住者,卻是王琳的哥哥和嫂子。後來,由於哥哥和嫂子陸續回到了安徽老家,這套房屋就被出租了出去,租金由王爸、王媽收取後,轉交給嫂子。
2023年,王琳大學畢業。此時,因為種種原因,她和父母的關係急劇惡化了。王琳離開了父母家,也多次拒絕了父母的聯繫。
王琳成年後,父母告訴王琳,掛在她名下的這套房屋,實際的所有人其實是她的哥哥和嫂子。當年房屋的首付款是由哥哥、嫂子出資的,後來的貸款也是由哥哥嫂子償還的。只是當時哥哥和嫂子尚沒有購房資格,所以房屋所有權被掛在了父母和王琳的名下。
如今,王琳已經長大,父母遂要求王琳,配合辦理去名手續,將房屋還給父母。
為了説服王琳,王爸、王媽告訴王琳,她其實是王媽弟弟和弟媳的孩子,並不是王媽、王爸的親生女兒。
女兒反駁:沒有證據證明自己不是親生的
對於父母的説法,王琳表示,自己完全無法接受。
在她看來,多年來,她和父母一直以父母子女關係相處。儘管口頭上表示王琳不是親生女兒,但實際上,王爸、王媽卻無法拿出任何證據,證明這一點。
多年來,自己的哥哥一直沒有正當工作,還曾多次入獄。哥哥的錢,大多是父母補貼的。王琳説,**哥哥實際上沒有能力,支付相應的房款。**房屋的貸款,也一直是靠房屋的租金償還的。
王琳認為,她至少享有這個房子25%的產權,如果父母堅持要求她辦理去名手續,那麼應向她支付這套房屋總價25%的折價款。
法院:父母、女兒按照九比一分割房產
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本案中,王爸、王媽認為,涉案房屋是由他們幫王琳哥哥代持的,卻未能提供任何雙方關於代持房屋的約定。雖然王琳嫂子曾向王琳媽媽轉賬過一筆錢,但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就是用來償還房屋貸款的錢款。
同樣,王爸、王媽聲稱,王琳並非自己的親生女兒,但卻未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實這一點。因此,法院對王爸、王媽的這一主張,不予確認。
考慮到房屋購買時,王琳尚未成年,根據涉案房屋的出資、使用情況,法院最終酌定,涉案房屋由王爸、王媽共同共有90%份額,王琳擁有10%產權份額。
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王琳應協助王爸、王媽完成涉案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交易中產生的相關税費和手續費,由雙方各自按照產權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