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按套內面積計價不等於取消公攤,你怎麼看?_風聞
观察者网时政-观察者网时政编辑部-昨天 19:20
湖南衡陽日報12月12日發佈消息稱,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陽市商品房銷售實行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由此,“取消公攤面積”話題再次引發關注。
據券商中國和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對於衡陽取消公攤面積,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對購房的影響非常直接。購房者後續買房簽約時,其購房面積是實際入住的面積,不再包括房屋外面走廊、樓梯、過道以及其他公攤面積。這樣直觀上看,使得“花多少錢買多大户型的房子”會變得清晰,也有效防範過去“買90平方米實得60平方米”的購房問題出現,實實在在保障了購房者權益,真正做到“所購即所得”。

圖自每日經濟新聞
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這種調整計價的方式備受關注,主要原因是套內面積容易和公攤面積掛鈎。實際上,調整套內面積計價方式和取消公攤面積完全是兩碼事。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表示,是否取消公攤面積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大家普遍在討論其對於購房成本和用房成本的影響。實際上,以建築面積或是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對購房成本並沒有太大影響。本質上,這只是計算方法的差異,兩種算法下的房屋總價應該是相近的,只是單價會有所不同。而且,現在購房者都相對理性,購房時對得房率指標的關注也較高,得房率低的房子競爭力相對較差,所以,開發商基本不會故意做大公攤面積、降低得房率。
對於取消公攤面積對用房成本的影響,徐躍進認為也不太確定。“目前,物業費、採暖費大多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如果換作以套內面積進行計算,收費單價也可能會相應提高,最終用房成本也不一定會降低。”他説。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此前也指出,按套內面積計價與大家認知中的取消公攤面積,完全是兩碼事。以建築面積或套內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只是兩個不同的計算方式,購房成本不會發生大的變動,實際花的錢都是一樣的。
據悉,今年以來,廣東省肇慶市、湖南省湘潭市等多地提出以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商品房。
此前,原國家房改課題組組長、原中房集團董事長孟曉蘇在接受鳳凰網財經《封面》採訪時曾稱,“一些地方的政府在嚷嚷取消公攤,我説你不過就是把顯性公攤變成隱性。賣榴蓮你把核賣給人家以後漲價了,結果你還説你取消公攤了。有人説取消公攤不就能降低物業費嗎?他不明白,跟物業費沒關係,物業費還是照樣收你的,你一個子不少繳。”
他指出,公攤面積包括電梯間、樓道、外牆、內牆的差異以及服務性用房等,這些都是房屋能夠正常使用的基礎條件。“難道樓梯可以取消嗎?外牆可以減薄嗎?這些都是房屋正常使用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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