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電動車上路除禁用擋風被以外再迎“4禁”新規,你怎麼看?_風聞
咖啡人2098-1小时前
2024年11月份的時候,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國家消防救援局發佈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准入及行業規範管理的公告》,其中規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需滿足關於電氣、充電器和鋰電池這三方面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否則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多地政府也在同月開始進行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專項整治行動。據澎湃新聞相關報道,自《公告》發出後,福建省市監局、陝西省市監局、上海市監局都發布相關公告,稱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做到規範經營、安全經營。
澎湃新聞注意到,各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採取多項行動,加強電動自行車的產品准入和行業規範管理。
福建省市監局官方微信號10月31日發佈《給全省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的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告知書》指出,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應做好進貨檢查驗收,進貨驗收時要確保供貨商資質齊全,並檢查車輛合格證及控制器和鋰電池,
11月1日起嚴禁銷售“車載式”充電車型;其次,銷售門店應核對產品合格證上“產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商標”“型號”“CCC證書編號”信息,與網站查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證書狀態是否為“有效”。
《告知書》還強調,銷售門店不得以非賣品、展示品等名義在門店擺放、存放其他無關車輛;銷售門店應當守法經營,主動公開承諾“拒絕非法改裝”。
據福建省廈門市監局11月1日官方微信號發佈的消息稱,廈門海滄區市監部門深入開展轄區內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專項整治行動。此次行動以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為重點場所開展檢查。
上述消息稱,今年以來,海滄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公安交警、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80次,立案21起,查封查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55輛。
10月31日,陝西省市監局官方微信號也發佈消息稱,陝西省市監局在西安督導檢查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在傘塔路電動車市場,檢查人員瞭解了電動自行車門店的進銷台賬、誠信經營承諾公示和以舊換新政策,並現場察看了在售車輛的合格證明、廠名廠址和CCC認證標識,強調銷售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禁止購銷不合格產品,不得為消費者提供非法改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堅決杜絕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做到規範經營、安全經營。
上海市監局官方微信號10月31日發佈消息稱,持續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首先將強化監督管理、加大監督抽查工作,採用了“線上+線下”和“天空+地面”的監管模式。通過無人機巡查和網絡平台管控,形成了立體化的監管網絡,提高執法靶向性,提升打擊精準度。其次,上海市監局在強化主體責任方面,要求企業配備專門的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制定風險防控清單,並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同時,市場監管部門還與公安、消防等部門加強了聯合執法,對涉嫌犯罪的行為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上海市監局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仔細查看產品的合格證和CCC認證證書,確保符合最新的國家強制性標準,還應特別注意充電器的合規性。而對於經營者,必須及時清理不符合新標準的庫存產品,嚴格進貨查驗,並嚴禁非法拼改裝,以保證市場的健康發展。
並且,廣州、深證、福州等地也開始嚴查電動車違規加裝等情況,其中除了改裝電機、電池等嚴重改裝以外,違規加裝雨傘、擋風被等也將面臨最高500元的處罰。



除了上述規定之外,我在網上好看到了即將於2025年開始執行的,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上路的“4禁”與“3嚴查”,其中“4禁”分別是:




“3嚴查”分別是: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這些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