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前社會服務人員,在病人家人和社區的要求下,曾經送了不少於5個精神病人_風聞
魏广明通航应急孵化园-46分钟前
【本文來自《我是精神分裂症,住過幾次院,在裏面你不合作或者大吵大鬧就會被綁在重管室》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作為一個前社會服務人員,在病人家人和社區的要求下,曾經送了不少於5個精神病人,一個是吃早飯時,用板凳把父親當場打死;一個是跑過一個丘陵的幾百米,把一個人打成終身殘疾;一個結婚會後把妻子打到不敢歸家,在病人父親的主持下離婚,一個把自己分別居住的父親當場打死,還有一個因為用燒紅的火鉗燙傷老公,離婚,沒有在醫院,一直流浪,我們給他找有房子和食物,每3-5天給一次,不能多,否則他要餓死(自行腦補)。其他輕微的就更多了。並且時不時到醫院看望病人等,和很多病人談過心,有的還是一定程度的朋友。對待這個話題還是有一些體會,我看到很多説這個話題的人是沒有和精神病人交流過,或者對精神病院是有誤解。
一,一個人得了精神病,從某種意義上講,比得癌症還要不幸,尤其是家庭和對他個人,基本這個家庭的天花板就定了,所有人和事都繞不過這個問題,都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講,要多關心理解精神病人和家庭;
二,不能把精神病人作為一個正常人看待,這不是歧視,比如,你遇見一個精神病人,和他説話或者不説話,你必須面對他(字面意義的面對,他必須在你的視野內,原因自己腦補),與你是否激怒他沒有關係;還有精神病人一般不會認為他是有病的,尤其是發病期內,不要輕信精神病人的話(經驗);他們基本都是抗拒吃藥的;基本都認為別人要害他們的;
三,醫院裏除非是狂躁期的病人,否則,不會束縛在牀上。一般可以活動,當然有管理的。
四,精神病醫院的醫生久了,你給他聊天,他會有一種是精神病人的感覺,他們和病人有一套自己的交流邏輯和語言結構。醫生和護理人員他們都是一羣有高度專業和獻身精神的人,要尊重他們的專業和操守。
五、對於雙相情感障礙型,重度陰鬱證等,精神病院是他們最好的歸宿,沒有辦法,這就是最優解,無論對於他的親人、病人自己和社會,否則,我看到的絕大多數都是悲劇。
六,政府在這一塊付出是巨大的,他們基本都是特困户,基本解決了醫藥費,部分生活費,要常懷感恩之心,我沒有看到一個工作人員不是盡心盡責處理這些精神病人家庭和個人的問題,但是很多人不理解,要記住,我們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沒法按需分配,只能保證基本供給。
最後,我想説,對待這些不幸的家庭和個人,如果你有能力,就幫助一下他的家庭,如果沒有能力,就不要出主意,你的主意,他們試了你能或者不能想到的所有,尤其是不要建議在家休養,如果病人家人聽了你的,最後大概率你在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