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實施之年 社交媒體平台責無旁貸_風聞
网经社-34分钟前
12月19日,中央網信辦發文稱,2024年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實施之年。網信部門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依託“清朗”系列專項行動,聚焦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類新問題新情況,重拳出擊、精準施策,持續淨化未成年人上網環境。社交媒體信息複雜多樣,使用不當將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作為社交媒體平台,又該承擔那些責任?
互聯網平台信息或給青少年帶來多方面影響
2024年,隨着《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全面實施,網信部門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依託“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在此次專項行動中,網信部門通報了一批典型案例包括:惡意炮製發佈“沙雕動畫”短視頻;隱匿傳播涉未成年人軟色情內容;利用“網紅兒童”違規牟利;誘導未成年人蔘與“直播拆卡”;利用新技術新應用生成涉未成年人不良內容;青少年模式下呈現違法不良信息;兒童智能設備存在違法違規內容。
互聯網平台信息如同一把雙刃劍,既為青少年打開了通往廣闊知識世界的大門,讓他們能夠便捷地獲取學習資源、拓寬視野、增進交流,同時也帶來了信息過載、網絡沉迷、隱私泄露及不良信息誘導等多重挑戰,影響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學業成績及價值觀形成。因此,引導青少年正確、健康地使用互聯網平台,成為社會各界共同面臨的課題。
當下涉及兒童青少年的互聯網平台眾多,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顯示,在12月AppStore中國免費榜(兒童)下載量TOP96中,既有微信、QQ、微博、抖音、快手、小紅書、嗶哩嗶哩(B站)等社交媒體平台;也有紅果短劇、番茄小説、河馬劇場、番茄暢聽、騰訊視頻、愛奇藝、七貓小説等文娛類平台;還有京東、唯品會、拼多多、淘寶、得物、轉轉等購物類平台。其中,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內容尤為錯綜複雜,可能對青少年產生以下影響:
(1)價值觀塑造:社交媒體上的內容創作往往反映着創作者的價值觀和生活態度。青少年在瀏覽這些內容時,可能會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和生活觀。因此,平台上的內容創作者需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確保所發佈的內容健康。
(2)行為模仿:青少年往往具有很強好奇心和模仿能力,他們可能會模仿社交媒體上的某些行為或言論。如果這些內容存在不良傾向,如暴力、炫富、攀比等,就可能會對青少年的行為產生負面影響。
(3)信息獲取與認知:社交媒體上的內容創作也是青少年獲取信息的重要途徑之一。然而,由於信息來源的多樣性和複雜性,青少年在獲取信息時可能會受到誤導或產生誤解。
法律法規遵守與平台責任
法律法規遵守與平台責任是構建健康網絡生態不可或缺的雙軌並行機制。互聯網平台作為連接用户與信息的關鍵橋樑,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確保業務運營合法合規,同時積極承擔起保護用户權益、維護網絡秩序、促進信息健康流通等社會責任。通過建立健全的合規體系、強化內容審核、提升用户保護水平等措施,平台不僅能夠有效防範法律風險,還能贏得用户信任,推動互聯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社交媒體平台應嚴格遵守《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承擔起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法律責任。主要負有以下責任:
(1)年齡驗證:受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社交媒體平台有責任驗證用户的年齡,確保未成年人無法繞過限制訪問平台或特定功能。
(2)內容監管:社交媒體平台應對發佈的內容進行嚴格的監管,確保青少年不會接觸到如暴力、色情、虛假廣告等不良信息。
(3)隱私保護:平台應確保青少年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得到妥善保護。這包括加強賬户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以及提供清晰的隱私設置選項。
(4)防止網絡欺凌:社交媒體平台應建立有效的網絡欺凌舉報和應對機制,及時介入處理欺凌事件,保護青少年的心理安全。同時,平台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如關鍵詞過濾、用户行為分析等,預防網絡欺凌的發生。
(5)教育和引導:平台應通過宣傳和教育,引導青少年正確使用社交媒體,包括如何辨別虛假信息、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如何避免網絡欺凌等。
另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顯示,微店、大麥網、抖音、找靚機等曾被用户投訴侵害未成年人權益。
內容監管難度大 需不斷完善功能、制度
互聯網時代內容監管的複雜性是一大嚴峻挑戰,這促使平台必須不斷精進其功能和技術手段,以提高內容識別的精確性和處理效率。同時,平台還需建立健全的管理體系,強化責任擔當,確保內容審核過程既嚴格又公正。通過不斷升級技術系統與優化監管策略,平台能夠在維護用户權益和信息安全的基礎上,靈活應對網絡環境的快速變化。
對此,曹磊表示,社交媒體內容監管難度大,對於社交平台來説,如何有效監管未成年人在青少年模式下的使用情況是一個難題。一方面,平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開發和維護青少年模式;另一方面,由於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具有隱蔽性和不確定性,平台很難對未成年人的上網行為進行即時監控和有效管理。
針對以上問題,曹磊建議可以採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1)持續完善功能設計:社交平台應加強對青少年模式的功能設計,確保其在時長限制、內容過濾、消費管理等方面更加精準和有效。
(2)加強監管力度: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社交平台的監管力度,確保青少年模式得到有效實施。可以通過立法、執法等手段對社交平台進行規範和約束,要求其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
(3)加強引導和教育:家庭、學校和社會應共同承擔起引導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責任。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和陪伴,引導孩子合理使用社交媒體;學校應開設網絡素養教育課程,提高學生的網絡素養和自我保護能力;社會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心理輔導和關注,幫助他們建立健康的心態和正確的價值觀。
曹磊總結表示,社交媒體平台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加強內容審核和管理、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共同為未成年人營造一個健康、安全、積極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