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民工家屬城鎮化的思考_風聞
石在-1小时前
01 外出農民工家屬為何留守鄉村?
家庭中,勞動力需要承擔着兩種職能:一是通過工作獲得收入來養家;二是從事家務勞動,主要是照看家庭中的老幼病殘。
民工潮出現前,鄉村家庭中的勞動力一面就近在本地務農/務工,一面照看家中的老幼病殘。除了少量從事非農產業的勞動力外,這些勞動力都被統計為農業勞動力。
民工潮出現後,一部分鄉村勞動力千里迢迢、到城市與沿海地區打工。這些外出農民工家中的老幼病殘則留在鄉村老家,由家人照看。起初,農民工嚴重供過於求,留鄉照看老幼病殘的,是進城也找不到工作的那一部分鄉村勞動力,因而對農民工供給沒有影響。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特定年齡段的農民工開始供不應求[1]。在這種條件下,一部分鄉村勞動力不得不放棄外出打工的機會,留守鄉村照看家人。
為什麼農民工會把家中的老幼病殘及照看者留在家鄉呢?這是因為,中國鄉村的日常消費水平和住房支出遠低於城鎮,“家屬留鄉村”可以大幅度降低外出農民工家庭的生活支出,進而降低農民工的工資底線。對城鎮用工方來説,農民工家庭城鄉兩地分居有利於降成本。對外出農民工來説,本人不用照看家屬,可以把原本用於家務的時間,儘可能地用來加班,增加收入[2]。
這些照看者是否算勞動力呢?根據國際通用的就業標準,為取得報酬、每週工作時間在1小時及以上的人,都算就業者[3]。中國鄉村幾乎家家都有承包地;種地收穫的農產品即使自家消費,也屬於報酬;只要每天平均花10分鐘到自家地裏摘點自家吃的菜,照看家人勞動力每週的工作時間就達到上述就業者的標準。因此在中國,這些“以非市場化的方式操持家務的成年勞動者”,都被算入農業勞動力。
數據表明,全國鄉村照看型勞動力的比例,約佔鄉村户籍勞動力的10%-15%,人數以千萬計[4]。中國現有第一產業就業人員之所以高達1.69億,第一產業就業人員佔全國就業人員比重之所以高達22.8%[5],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中包括了幾千萬以照看家人為主要(甚至唯一)職能的鄉村勞動力。
照看老幼病殘不應算入第一產業(農業),但作為社會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不論是否通過市場,鄉村照看型勞動力的服務都是有價值的。
02****外出農民工家屬為何離開鄉村?(上)
如上所述,“家屬留鄉村”是外出農民工家庭與城鎮用工方衡量利弊後的共同選擇。若影響利弊的因素髮生變化,這種選擇也就會發生變化。
變化一:陪讀帶來的農民工家屬遷而不隨式城鎮化。
最近二三十年,一方面,高校大規模擴招,大學本專科招生人數從擴招前1998年的108.4萬,增加到2022年1014.5萬。另一方面,義務教育佈局調整,大量鄉村學校被撤併,縣域內優秀教育資源不斷向縣城聚集[6]。
大學擴招拓寬了鄉村學生向上流動的渠道。讓孩子去質量高的中小學就讀,爭取考上大學、畢業後進城工作安家,成為相當多鄉村家庭的追求。義務教育佈局的調整,則迫使越來越多的鄉村家庭,將孩子送到户籍所在地的縣城接受中小學教育。2020年,全國義務教育城鎮化率達到80.25%,高出人口城鎮化率 (63.89%) 16.36個百分點[7]。
孩子在鄉村就近讀書時,長輩可以邊工作邊照看。孩子去縣城讀書,離鄉村家裏較遠,長輩就只能到跟着孩子進縣城陪讀。有研究表明,父母雙方中,一方陪讀的比例越來越高,中西部一些村莊中,該比例已超過1/3[8];陪讀時間也越來越長,從只陪讀高三、到陪讀整個中學甚至小學[9]。
陪讀意味着鄉村家庭連續多年在城鎮生活。縣城的生活支出(特別是縣城租房或購房的支出)遠高於鄉村。為減輕生活壓力,在不影響照顧孩子的前提下,照看者還會盡可能地在縣城找活幹。於是,照看型的鄉村“農業”勞動力,就轉變成以照看孩子為主、打工為輔的照看型農民工[10]。
如果就業形勢較好,農民工一方(多為男性)外出打工的收入較高且較穩定,能夠獨立負擔陪讀開支,外出農民工夫妻會選擇一方外出、另一方(多為女性)留在縣城陪讀,畢竟媽媽陪讀的效果要比爺爺奶奶好[11]。
如果就業形勢比較嚴峻,農民工夫妻一方外出打工的收入不足以負擔陪讀開支,農民工家庭有兩種選擇:一是媽媽和奶奶一起陪讀,媽媽負責監督孩子學習,同時找一份工作時間長一些、工作靈活性小一些、但收入高一些的工作;奶奶則在照看孩子的日常生活之餘,打打零工。二是媽媽也外出打工,由奶奶陪讀、爺爺農忙時回鄉務農,農閒時在縣城打零工[12]。2023年是大齡農民工進城找工作比較困難的年份[13]。但該年全國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38.9歲,比2022年上升了1.5****歲。按理説,人年齡每年只增加1歲。增加1.5歲,意味着一批平均年齡不低於57.3歲的大齡鄉村勞動力,進入了外出農民工的行列[14]。對此,只能用爺爺奶奶替代媽媽進城陪讀來解釋。陪讀不是打工,首先考慮的不是陪讀者的年齡與工作效率,而是陪讀者與被陪讀學生是否是一家人。需要陪讀的中學生年齡一般為12-19歲,他們的爺爺奶奶年齡應該比他們大40-50歲,因而這些大齡農民工年齡接近甚至超過六十歲很正常。
既然照看型農民工是以照看家人為主、打工為輔,那麼,主輔間發生衝突時,他們只能把照看放第一位。
如前所述,2013年是中國50歲及以下農民工總數的歷史最高點。此後青壯年農民工的短缺,迫使用工方滿足“負有撫養義務的勞動者”[15]邊照看家人邊工作的要求。這就是最近十年,各地出現那麼多的“媽媽崗”、“育兒崗”的原因[16],也是一些縣城與鄉鎮歡迎大齡農民工的原因[17]。
總之,陪讀表明:首先,對選擇讓孩子走高考之路的農民工家庭來説**,孩子進(縣)城上學(特別是高中)成為一定時期內的剛需。**其次,陪讀確實促進農民工家屬進城,但農民工的去向是掙錢多的大中城市與沿海,陪讀家屬的去向是能向當地鄉村孩子開放(相對)優質學校的縣城;儘管都進城了,但隨遷變成了遷而不隨,農民工家庭兩地分居的局面並沒有改變。再其次,高考結束後,陪讀的照看型農民工中,能夠在城鎮找到工作的,會留在城鎮;找不到工作的(特別是年齡在60上下的爺爺奶奶),極可能為減少生活支出而返回鄉村。這意味着陪讀帶來的農民工家屬城鎮化,很大程度上是暫時的。
03****外出農民工家屬為何離開鄉村?(下)
變化二,城市生活服務業的發展,導致家屬在農民工工作地長期城鎮化。
近年來,農民工就業的行業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全國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數量,從2012年的14995萬,減少到2023年的13538萬,在全部農民工中的佔比相應從57.1%減少到45.5%,即減少了11.6個百分點。同期內,全國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數量,從2012年的11161萬,增加到2023年的16007萬,在全部農民工中的佔比相應從42.5%增加到53.8%,即增加了11.3個百分點[18]。
第三產業(特別是其中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生活服務業)的發展,對外出農民工現有的工作-生活方式,構成嚴重挑戰。
一般來説,第二產業生產的產品,生產與消費之間存在時間差、地點差,消費者是可以接受的。若製造業企業提前安排好生產並備足產品庫存,建築業企業安排好工期,過年時停產一兩個月,讓外出農民工回家團聚,應該沒什麼問題。換句話説,第二產業的工作方式,與外出農民工“家屬留鄉村”、農民工本人在城鄉間“候鳥式”流動、過年回鄉一次性休長假的工作-生活方式是兼容的。
生活服務業工作則不同。該類行業的突出特點是工作的即時性與實地性。消費者何時何地需要服務,生活服務業的員工就得在何時何地提供服務。舉例來説,快遞、閃送的物品,有許多可以提前(比如提前一兩個月)生產,但一旦進入購物流程,消費者要求“普通快遞3-4天到,京東自營一天到,線上買菜、買藥1小時到、外賣半小時到[19]”,快遞、閃送員工就得儘可能在這個時間段裏送到。有些工作——比如對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看護——更是24小時不能離人,隨叫隨到。
隨着時間的推移,一方面,最近十多年進入大學或就業的年輕一代,已習慣於通過互聯網消費,因而越來越離不開快遞、外賣與閃送等工作;另一方面,人口老齡化伴隨着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快速增加,因而也越來越離不開老年人看護等工作。因而城市消費者對生活服務業提供即時實地服務的需求量越來越大、要求越來越高。
生活服務業工作即時實地的特點,一方面要求在崗員工數量相對穩定,不會因休假導致員工大量減少(特別是較長時間如一兩個月);另一方面還要求員工家庭最好安在員工工作地,遇到緊急情況隨時可以按需提供服務。但若為滿足顧客需要,要求這些行業的員工過年不返鄉,對已婚農民工來説,夫妻長期分離,會加重婚姻風險[20];對未婚農民工來説,則會嚴重影響他們回鄉相親、成婚與生育[21]。
正因為如此,我認為,外出農民工中,最需要解決隨遷家屬在農民工工作地安家的,就是就業於城鎮生活服務業的那一部分農民工。即使由於經濟條件限制,這類農民工家庭不能在所工作城市落户,至少也得保證,在農民工就業於當地生活服務業期間,在其家屬因照看老幼病殘,無法工作(或只能從事“媽媽崗”工作)的條件下,全家在工作地有保障房可住、孩子和當地户籍孩子按同等條件上學,工資收入至少負擔得起正常的日常消費,或者説,日常消費不低於當地户籍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對“日常消費不低於當地户籍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我做如下説明:
農民工收入偏低,導致了中國最低工資標準的相對下降。農民工總體上屬於城鎮低收入階層,因而是最低工資制度的保護對象。但農民工的月工資僅相當於城鎮户籍正式職工的50%-60%,而且工資中加班工資約佔一半。在農民工供過於求的條件下,要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就得滿足用工方降成本的要求。
最低工資制度建立時,原勞動部在相關文件中特別指出,“國際上一般最低工資相當於平均工資的40-60%”。[22]起初,中國各省市自治區的最低工資佔平均工資之比大體與上述國際標準相當,1994年,該佔比基本高於50%。[23]但在民工潮的壓力下,隨後該佔比急劇下降,進入21世紀後平均佔比約為1/3左右,[24]即大體相當於農民工不加班時的工資水平。
最低工資標準下降,意味着它喪失了“保障(城鎮户籍)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25]的功能。地方政府的對策,是通過對户籍居民實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低保,來保障城鎮户籍職工家庭的基本生活。現實中則出現城鎮居民家庭領取低保與最低工資收入差距不大,甚至“就業不如吃低保”的現象[26]。舉例來説,2023年,北京月最低工資標準是2420元[27],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1395元[28]。照此計算,若3口之家,2個勞動年齡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月收入1395×3=4185元;按最低工資標準,月收入2420×2=4840元。前者低於後者。但若是4口之家,2個勞動年齡人口,前者就增加到1395×4=5580元,超過後者。考慮到領取低保者享受的各類消費補助與支出減免,低保的優越性更明顯。
[1] 舉例來説,中國50歲及以下農民工總數,2013年達到22806萬人的歷史最高點後(根據歷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公佈的全國農民工總數與相應年齡段人員佔比算出),在最高點附近徘徊到2016年。此後連年下降(唯一的例外,是因新冠肺炎影響,2020年人數劇減後,2021年人數有所回升),從2016年的22790萬,減少到2023年的20649萬,共減少了2141萬,即減少了約9.4%。見章錚:《就業結構變動、城鄉生活支出差異與農民工城鎮化——從民工潮年代到今天》(待發表)。
[2] 劉林平、張春泥、陳小娟:《農民工的效益觀與農民工的行動邏輯——對農民工超時加班的意願和目的分析》,《中國農村經濟》2010年第9期,第50-51、55-56頁。
[3] 李曉超:《關於我國調查失業率統計的幾個問題》,2020年9月28日,新華網(www.xinhuanet.com/finance/2020-09/28/c_1126550396.htm)。
[4] 數據來源及分析,詳見章錚:《照看家人與中國農民工供給》,載《政治經濟學報》第27卷,重慶出版社2023年12月版,第127-138頁。
[5]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有關情況》,中國網,2024年8月2日,http://www.china.com.cn/app/template/amucsite/web/webLive.html#3628。
[6] 張一晗:《教育變遷與農民“一家三制”家計模式研究》,《中國青年研究》2022年第2期。
[7] 轉引自汪永濤:《家庭視角下縣域城鎮化的實踐路徑——基於新時代農民工的多點調研》,《思想戰線》2023年第3期,第114頁。
[8] 張一晗:同上;蔣宇陽:《從“半工半耕”到“半工伴讀”——教育驅動下的縣域城鎮化新特徵》,《城市規劃》2020年第1期。
[9] 張一晗:同上;齊薇薇:同上。
[10] 《再探“媽媽崗”》,《南方日報》2004年5月20日;《“媽媽崗”啓示錄》,《南方日報》2023年4月10日;張一晗:同上。
[11] 齊薇薇:同上;田北海,黃政:《陪讀比較優勢、家庭利他主義與農村陪讀母親的形成》,《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2期。
[12] 石騰飛:《城鄉融合發展與高齡農民工“返縣就業”》,《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1期。
[13] 王歐:《大齡農民工的“下沉式”工作流動》,《中國社會科學報》2024年1月30日;張成剛:《數字化下,零工羣體的就業狀況如何?》,《虎嗅》2023年12月20日,https://www.huxiu.com/article/2442657.html;《中國第一代農民工,還在打零工》,《財經網》2023年4月12日,http://m.caijing.com.cn/article/296169;《“變老、變少”的建築工人,不得不離開工地》,《澎湃新聞》,2022年6月10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495978。
[14] 2023年,全國外出農民工人數為17658萬,比2022年增加了468萬。假如2022年在城鎮打工的所有農民工,2023年都還在城鎮工作,其平均年齡比上年上升1歲。由此可算出,新增的468萬農民工,平均年齡應該是:[38.9×17658-(37.4+1)×17190]÷468=57.3**(歲)**。
[15] 《再探“媽媽崗”》,《南方日報》2004年5月20日。
[16] 我手裏一份有關鄉村媽媽就業的文檔,包括10多篇媒體報道,最早的一篇恰巧是2013年的。此後的報道集中在2016-2019年(7篇)和2023-2024年(10篇)。
[17] 《大齡農民工在一些縣城和鄉鎮成為“香餑餑”》,《工人日報》2024年3月1日。
[18] 國家統計局:《2013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12_551585.html;國家統計局:《2023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404/t20240429_1955161.html。
[19] 《多個城市倡議居民加入外賣騎手隊伍 程序員兼職跑單日入500元》,《第一財經日報》,2022年12月23日;《北京配送變慢的十四天》,新浪網,2022年12月23日,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csj/2022-12-23/doc-imxxrpvr3998697.shtml?cre=tianyi&mod=pcpager_fintoutiao&loc=1&r=0&rfunc=2&tj=cxvertical_pc_pager_spt&tr=174。
[20] 朱茂靜:《夫妻共進退:中西部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策略與現實困境》,《中國青年研究》2023年第4期。
[21] 陳鋒:《“閃婚”與“跨省婚姻”:打工青年婚戀選擇的比較研究》,《西北人口》2012年第4期;田先紅:《碰撞與徘徊:打工潮背景下農村青年婚姻流動的變遷》,《青年研究》2009年第2期;施磊磊:《青年農民工“閃婚”現象的動因分析》,《青年研究》2008年第12期。
[22] 原勞動部:《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勞部發[1993]333號)。轉引自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0510/10483.html)。
[23] 楊宜勇、朱小玉:《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合理區間實證研究》,《中國物價》2012年第6期,第30-31頁。
[24] 楊宜勇、朱小玉:《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合理區間實證研究》,《中國物價》2012年第6期,第30-31頁;王希、張強:《淺析我國最低工資標準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2 期,第49頁。
[25] 原勞動部:《企業最低工資規定》(勞部發[1993]333號)。轉引自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0510/10483.html。
[26] 《調查發現我省一些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形同虛設》,《南方日報》2006年5月16日;黃岩、楊方:《最低工資制度的保障性程度分析》,《中國人口科學》2011年第4期,第87頁。
[27] 人社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3年10月1日)》,人社部官網,2023年10月18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_/fwyd/202310/t20231018_507868.html。
[28]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網,2023年11月14日,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202311/t20231122_3306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