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註定無法成功,該不該繼續努力?_風聞
驱逐舰051-人民主体的历史和政治哲学。1小时前
第11屆新國辯決賽“如果註定無法成功,該(正:清華大學)vs不該(反:天津大學)繼續努力”之辯中,清華大學隊以2:13大比分告負。
誠如賽後陳銘等幾位評委指出的,清華的一大敗因是他們自己都不太堅信自己的立場。所以他們花了很多時間來試圖論證“註定無法成功”是很難絕對肯定的,所以還是應該努力,萬一就做成了呢?然而,這立即就被反方解釋為“所以你方去努力還是因為並沒有完全註定”。
然後正方就不太好辦了。
評委們為正方支的招,可歸為三類:
一是説正方要堅持把價值往高了打,不要打了一半又猶豫動搖,而且要想清楚除了為成功我還會為哪些原因而努力,如承諾、責任、愛好等等。為了正義,我就是要知其不可而為之。比如我是當年的印地安人,白人殖民者侵略我的家園。我拿長矛對他們的槍炮肯定輸,但我能不打嗎?
二是正方要指出“註定無法成功≠馬上失敗”,我繼續努力到這個失敗的結果來臨,心裏仍然會好受些。比如一個馬航MH370乘客的家屬,知道親人找不回了,但她就是要努力到那個結果比如親人的遺骸擺在面前,這樣才無憾,這有什麼錯?
三是正方要指出一個人為一件註定無法成功的事繼續努力並不等於他就只做這件事而不做別的。比如馬航MH370的家屬一直在努力尋親,但他們同時也在做自己的本職工作,也在過好自己的生活,只是他們一直關注、打聽有關信息,一直呼籲督促有關部門去想辦法找。
這些建議當然都很好,但思路還可以打得更開,而且也需要更具象的呈現。
其實我在準備辯論時有一個下意識的習慣,就是先找一個例子佐證我方的核心觀點,然後再預判對方對這個例子的反應而準備攻防。
在聽這場辯論時,我首先想到的是魯迅在《吶喊•自序》裏回憶的錢玄同請他為《新青年》寫稿時,兩人的一段著名的對話。
魯迅:“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户而萬難破毀的,裏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麼?”
錢玄同:“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説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
魯迅被錢玄同打動了,轉而想到:“是的,我雖然自有我的確信,然而説到希望,卻是不能抹殺的,因為希望是在於將來,決不能以我之必無的證明,來折服了他之所謂可有,於是我終於答應他也做文章了,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記》。”
正方可以拿這個例子問反方:“當年魯迅説曾説鐵屋萬難破毀,再怎麼吶喊也是白費。錢玄同告訴他只要努力吶喊,你怎麼知道一定沒有希望呢?結果魯迅被他説服了去吶喊,去為《新青年》寫文章喚起國人。請問這是不是説明即使在成功希望渺茫時,我們也應該繼續努力?”
當然,反方的回應肯定是:“錢玄同這明明是認為有破毀鐵屋的希望啊。這怎麼能論證你方註定無法成功也該繼續努力呢?”
這樣一來,正方不還是陷入了清華在實戰中所陷入的困境了嗎?正方該如何回應呢?
我認為正方的回應口徑應該是:“但這種成功的希望非常渺茫,與將要付出的巨大努力完全不成比例。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是一個根本不在乎成功的希望只想盡心盡責的人更會去努力,還是一個必須要被成功的希望所鼓勵的人更會去努力呢?這就好比在報酬極低的時候,是一個根本不計報酬無私奉獻的人,還是一個必須為錢工作的人,更有可能努力工作呢?”
這樣一來,就很清晰地呈現了正方立場在價值觀倡導上相對於反方的優勢:
“我方提倡即使沒有勝算也要為正義事業而努力,那麼在勝算很小看上去不值得努力的情況下,我們也一定是永葆初心毫不動搖的;而你方的努力一定要與勝算掛鈎,那就一定會計較勝算的大小,在勝算渺茫時就會患得患失,很難做到排除雜念全力以赴。這個世界上有些人能創造奇蹟,就是因為他們“雖千萬人吾往矣”,不計成敗,義無反顧——而這樣的人很顯然是屬於我方的。”
清華大學是以理工見長的,一定能看出以上的回應口徑中包含了數學中的“極限”思想(他們在備賽時沒有想到這一點,是很可惜的):
1.勝算為零是勝算渺茫的極限情況;
2.我在這個極限上都仍然努力,那麼在接近這個極限時,也一定會努力;
3.而你在這個極限時放棄努力,也就意味着越是接近這個極限,你越有可能不努力。
其實我們生活中極少碰到“毫無勝算”的情況,更多的是“勝算渺茫”的情況,那麼我們將前者看成後者的“極限情況”,就更能看出:倡導在前者情況下義無反顧堅持努力,是我們在後者情況下全力以赴創造奇蹟的一個有力保證;而對方既然在“毫無勝算”時一定放棄,誰又能保證對方在“勝算渺茫”時一定不放棄?畢竟對方的底層邏輯是要把勝算與努力掛鈎,那到頭來豈不是隻能打順風仗打不了逆風局了嗎?
推而廣之,辯論賽打的很多“腦洞題”,比如洞穴奇案、愚人井,等等,都可以用這種“極限”思想來處理:它們都是生活中不大會出現的極限場景,但如果我們在這種極限場景下都能堅持正確的原則(“不傷害別人”,“保持理智”),在那些相對困難但沒那麼極端的情況下當然也一定會堅持原則。所以岳家軍“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就是講的極端情況下也要嚴守軍規。沒人希望發生這種極端情況,但正因為岳家軍有這個一以貫之不打折扣的境界或者説底藴,他們才贏得了百姓的徹底擁護,才令金兵感嘆:“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總之,這個思路的要領,是將極限情況與非極限情況捆綁,着力呈現前者對後者的鞏固與引導作用,並指出對方存了一個“無勝算就可以放棄”的念頭,在非極限情況下也容易形成對原則的腐蝕與動搖。
我想到的另一個例子是1997年的影片《鴉片戰爭》中,英軍把清朝的定海知縣姚懷祥請到軍艦上,讓他親眼看着英軍的艦炮如何降維打擊定海守軍的炮台,而守軍的炮根本打不到英艦(之前的廣州虎門之戰中,關天培部下的炮手陣亡之前也是對他哭喊:“大人!大人!咱們的炮夠不着他們哪!”),以此威逼他投降。姚懷祥看得心如刀絞,知道此戰必敗,但他卻回答:“我從沒見過這麼大的船,也從沒見過這麼狠的炮。但我必須抵抗——我大清官兵,有死無降!”
影片這時打出字幕: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清朝文官武將數百人殉國,無一人投降。”
這樣的例子就可以用來質問反方:“照對方邏輯,這些明知必敗而血戰到底壯烈殉國的將士都是不識時務,不足為法嗎?”
反方還有一個口徑叫“換賽道”,意思是説朝着同一目標並且按原路徑原方法努力才叫“繼續努力”,那麼:
1.目標變了,肯定不是繼續努力;
2.目標不變但是換了賽道,也不能叫“繼續努力”。
其實打這種辯論,正方事先(在破題時)一定要考慮到對方限縮我方核心概念定義以切割掉我方優勢戰場的可能。
正方如果不接受對方限縮,就要準備定義戰。定義戰可以:
1.訴諸權威:我方查《辭海》,“繼續”是“接下去,不間斷”的意思,可並沒有“原封不動,不準改變方法”的意思;
2.訴諸常識:今天我一道題做不出,換個方法來做,為什麼不叫“繼續努力做這個題”?
3.訴諸討論意義:今天如果對方把我方的“繼續努力”限定為“毫無改進、原樣重複”,那今天的討論還有什麼意義?難道你考試沒考好,老師讓你繼續努力學習,就是讓你原樣照搬之前的學習方法?
4.打平:你方説我方的“註定無法成功”是主觀認定,那你方的“有可能成功”不也要主觀認定嗎?所以我方的“註定不成功也要努力”和您方的“有可能成功才努力”都帶有主觀認定的前提,對不對?
如果接受對方限縮,就要準備後續的攻防。比如可以兩層攻擊對方的2:
1.指出對方破壞前提:換賽道的前提是要有賽道可換。但有賽道可換,還叫“註定不能成功”嗎?我們舉的鴉片戰爭那個例子,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清軍不是死守就是投降,哪兒有什麼其它方法或賽道可換?所以才説註定失敗啊——難不成您能穿越回去,教他們像八路軍那樣發動羣眾打游擊戰?那樣的話,還有什麼“註定不能成功”?所以您方破壞了討論前提。
2.進一步指明我方獨特利好:在註定失敗時,按原方法原路徑去繼續努力至少一段時間,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這段時間的努力可以讓我們“敗個明白”,更清楚地看到:這條路到底為什麼行不通?我們和對手的差距到底在哪兒?有多大?比如中國男足2002年世界盃和巴西隊踢對攻,肯定是踢不過的,但我們還是全力這麼去踢,這就看清了我們的傳控、攻擊能力與巴西相比到底差在哪兒。所以有句話叫“弄斧必到班門”,輸是肯定輸,但你還是得努力去拼去爭,才能看清差距,才能有長進。而對方主張一旦沒有勝算就立即放棄或者“換賽道”,那就不會有這層利好。
當然,反方在這裏會説這時你的目的變成了“捍衞榮譽”“看清差距”,而這些目的你是可以達到的,所以這時你並不是註定無法成功,你為之而努力也並不是“為了註定無法成功的目標而繼續努力”。
對此,正方可作三層回應:
1.對方這是已經承認原目標註定無法成功了。
2.如果可以靠“改變目標”來讓成功的可能性從無變有的話,那任何失敗都可以被定義為成功,也就不存在“註定不能成功”的情況了——所以反方又在破壞討論前提。
3.事實上“捍衞榮譽”“看清差距”,都是需要你繼續為了原來的目標全力拼搏才能達到的效果。我們和巴西隊踢註定會輸,但是我們仍然是為了擊敗他們而全力以赴:我們還是要拼命防守不讓巴西進球;我們還是會盡一切可能把球往巴西隊半場推進;我們還是努力創造機會去威脅巴西的球門,所以才有肇俊哲一腳射門擊中了巴西門柱。如果我們都不想贏,不為贏而努力了,又何談捍衞榮譽,看清差距?
另外,正方可以質詢反方:
1.即使在有可能成功的時候,我們做一件事情的意義難道就僅僅在於獲得成功嗎?比如今天我們的辯論賽雙方都可能會贏,那麼我們今天打這場辯論的意義就只在於決出一個勝者嗎?
2.如果不是的話,那麼那些成功之外的意義,是不是在你註定不能成功之時也依然存在於這件事情之中呢?比如今天的比賽註定有一方會輸(或者在God或超級AI看來有一方註定會輸),這場比賽對他來説是不是仍然有意義比如盡到責任、享受樂趣、經受磨練、見了世面等等呢?
3.所以你在註定不能成功之時繼續全力以赴去打得更好爭取成功,是不是仍然會打開這些意義讓你享受呢?比如對着牆壁打乒乓球一定是以接不起球而失敗告終的,但你全力去打就沒有意義嗎?你和阿爾法狗下圍棋一定輸的,但全力去下就沒有意義嗎?
4.所以在註定不能成功時全力以赴,是不是讓你在有可能成功的時候也更能注意到成功之外的意義呢?你和阿爾法狗下圍棋被它虐得那麼慘,都能有樂趣有收穫,那你在和人下棋時,不是更能發現這些超乎勝負的樂趣與收穫嗎?
5.當你做到這些的時候,不就達到了王陽明説的“以出世心境,做入世事業”的聖賢境界了嗎?而這不就是我方的價值倡導高於您方功利主義價值倡導之處嗎?
正方缺乏對“有成功可能”這一論域的考慮,而一味按照題目去打“註定不能成功”這一論域。然而正如之前所指出的,“註定不能成功”的情形在生活中是很少見的。它更應被理解為一種極限情況或思想實驗,更重要的意義不在於討論“註定不能成功”時當如何,而在於啓發我們在“有可能成功”時怎樣擺正心態、提高認識、昇華境界。
結尾,我想説今天是中國人民的偉大領袖和導師毛澤東主誕辰131週年。這個辯題也讓我想到了毛澤東同志對人民軍隊戰鬥精神的論述:
“這個軍隊具有一往無前的精神,它要壓倒一切敵人,而決不被敵人所屈服。不論在任何艱難困苦的場合,只要還有一個人,這個人就要繼續戰鬥下去。”
正反雙方都應該深度闡發這樣的精神。
我們的辯論賽應該向這樣的精神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