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方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的影響及俄羅斯反制經驗_風聞
简思智库-简思智库官方账号-昨天 22:44
**作者:**徐坡嶺 中國社會科學院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所研究員。
本文節選轉載自《中國外匯》

俄羅斯把參與制裁的國家和經濟實體定義為“不友好國家”,並實施反制措施,同時發展與沒有參與制裁的“友好國家”的經濟合作,成功重構了國際經濟合作伙伴,抵消了制裁的大部分負面影響。

2022年烏克蘭危機爆發後,美西方國家對俄羅斯發起了多輪制裁。其中一項影響深遠的制裁是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
最先宣佈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的是加拿大,之後美國、歐盟先後宣佈取消俄羅斯最惠國關税待遇。
2022年3月15日,包括美國、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英國等14個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提交《關於俄羅斯聯邦在白俄羅斯支持下侵略烏克蘭問題的聯合聲明》,認為俄羅斯違反了國際和平與安全基本原則,聲稱將採取終止對俄羅斯的各項減讓承諾,包括對其產品和服務的最惠國待遇。

由於取消最惠國待遇這項制裁措施與其他大量對俄製裁措施同時發佈,這一WTO發展史上最大的歷史性變故淹沒在美西方對俄羅斯的海量制裁措施中,並沒有引起學界和有關機構的特別關注和充分重視。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分析其內涵和影響。
取消最惠國待遇制裁措施的特徵
根據《關税與貿易總協定》(GATT)文本第1條的規定,WTO最惠國待遇原則被表述為“每一成員對來自或運往其他國家的產品所給予的利益、優待、特權或豁免,應當立即無條件地給予來自或運往其他成員的相同產品”。
WTO框架下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包含了三方面的內容:一是WTO一方成員給另一方成員的任何貿易優惠都立即無條件地提供給予所有其他成員,使最惠國待遇多邊化;二是WTO的所有成員在國際貿易的各個方面享有的是同等待遇,確保了所有成員在同一水平上進行公平的貿易競爭;三是最惠國待遇原則還適用於服務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等方面。
美西方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帶來的衝擊和影響
美西方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對俄羅斯及全球經濟和政治關係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取消俄羅斯最惠國待遇不僅削弱了俄羅斯在特定市場的貿易競爭力,而且對世界經濟格局和全球經濟體系帶來了巨大沖擊。
俄羅斯重構多元對外經濟合作關係
面對制裁,俄羅斯開始面向全球南方和友好國家,重構多元對外經濟合作關係。取消俄羅斯最惠國關税待遇,直接削弱了俄羅斯商品在上述14個WTO成員國市場的競爭力。
加上伴隨着對俄羅斯出口管制、禁止交易、市場準入限制,俄羅斯與上述14個WTO成員國的貿易合作迅速減少。
根據俄聯邦海關總署數據,2023年俄羅斯貿易總額7101億美元,俄羅斯重要貿易伙伴中已經沒有西方國家。
其中,51%是與亞洲國家,11%同中東,8%同近鄰國家(獨聯體國家、波羅的海三國、烏克蘭和格魯吉亞),即與亞洲國家的貿易佔俄羅斯外貿總額的70%。
另外,同歐洲國家的貿易總額佔比從2021年的41%下降到23%,4%同美洲國家,3%同非洲國家。
在主要貿易伙伴國中,中國(2401億美元)保持之前的領先地位,印度(649億美元)、土耳其(565億美元)、白俄羅斯(550億美元)、哈薩克斯坦(260億美元)緊隨其後,這五個國家約佔2023年俄羅斯貿易總額的60%。
德國(122億美元)、韓國(150億美元)、阿聯酋(121億美元)、巴西(113億美元)、荷蘭(99億美元)分列第6-10位,其中阿聯酋2022年排名第16位[4]。
2024年俄羅斯對歐洲貿易繼續下降。2024年1—5月,俄羅斯外貿總額2799億美元,對歐洲出口同比下降37.4%,從歐洲進口同比下降16.6%。根據歐盟統計局的數據,2024年1—5月,俄羅斯在歐洲出口中的份額為1.4%,進口占比1.6%。作為對比,2022年第一季度這些數字分別在3%和9%左右波動。
對全球經濟治理秩序帶來嚴峻挑戰
取消最惠國待遇可以看作是美西方對俄羅斯的一種政治和戰略表態,即不再將俄羅斯視為經濟夥伴。
但美西方等14個WTO成員國的這一行動將對WTO的合法性造成長期衝擊。
因為最惠國待遇是WTO的核心原則之一,美國和歐盟是WTO的重要創始成員國,在WTO已經因為美國的阻擾無法正常運轉和對貿易爭端及時做出最終裁決的情況下,美國和歐盟等14個成員國的上述舉措必然會削弱WTO的公信力和影響力,給全球經濟治理秩序帶來嚴峻挑戰。
特別是美歐與俄羅斯的經濟權力對抗,嚴重動搖了戰後國際經濟秩序的基礎。
取消最惠國待遇所援引的國家安全例外條款,與當前美西方把經濟問題泛政治化、泛安全化的政策一脈相承,給世界經濟體系帶來嚴重的消極影響,加速了國際市場的分割和國際生產鏈供應鏈的碎片化,動搖了戰後國際經濟體系的政治基礎。
俄羅斯對取消最惠國待遇等制裁打壓的法律反制
俄羅斯防制裁衝擊和穩定國內經濟的舉措包括:金融穩定一攬子政策;通過平行進口解決生產鏈供應鏈短缺衝擊;開拓友好國家進出口市場;建立替代性結算支付體系等。在反制裁的一系列措施中,就取消最惠國待遇、凍結俄羅斯資產、損害俄羅斯國家安全和經濟主權的行為,俄羅斯還運用法律手段進行了反制。
俄羅斯的反制裁立法體系主要有三個支柱:一是《關於特別經濟措施和強制性措施法》,二是《關於影響(反制)美國和其他國家不友好行為措施法》,三是《俄羅斯聯邦仲裁程序法》,這三項立法都發生在烏克蘭危機和俄羅斯被取消最惠國待遇之前。
在烏克蘭危機爆發後,俄羅斯面臨美西方制裁的大規模衝擊,三次修訂《關於特別經濟措施和強制性措施法》(2022年、2023年、2024年各修訂了一次),四次修訂《關於影響(反制)美國和其他國不友好行為措施法》,多次修改《俄羅斯聯邦仲裁程序法》中涉及外國案件部分的重要條文,為應對美西方凍結俄羅斯資產,制裁俄羅斯經濟實體和法人,對俄羅斯實施出口管制、税收歧視和市場準入限制等敵對行為,採取相應的反制行動提供法律依據。
俄羅斯反制裁實踐的啓示
美西方大規模製裁給俄羅斯經濟帶來巨大沖擊。
但得益於2022年之前長達八年的經濟“堡壘化”建設,也得益於俄羅斯的自然資源稟賦,更得益於俄羅斯及時有效地應對與反制裁措施,俄羅斯經濟在2022年頂住了制裁壓力,表現出十足的韌性,經濟衰退幅度只有-1.2%。
2023年俄羅斯經濟在軍工訂單刺激和製造業迅速擴張的背景下實現了3.6%的超預期增長,2024年前三季度經濟增速仍高達4.1%[11]。俄羅斯成功抵禦住了制裁壓力,實現了經濟增長。俄羅斯反制裁的實踐效果給我們許多啓示,反制裁經驗值得借鑑。
首先,單方面制裁是一種經濟霸權,並不被世界多數國家接受。
參與美西方對俄羅斯制裁的國家和經濟實體共47個,並不是世界的大多數。
單方面制裁和經濟泛政治化泛安全化,是自我孤立。
俄羅斯把參與制裁的國家和經濟實體定義為“不友好國家”,並實施反制措施,同時發展與沒有參與制裁的“友好國家”的經濟合作,成功重構了國際經濟合作伙伴,抵消了制裁的大部分負面影響。
其次,制裁效果一方面取決於被制裁方的經濟規模和產業體系特徵,另一方面取決於制裁實施方所擁有的國際霸權權力。
俄羅斯作為自然資源豐富、市場規模達1.4億人口和產業體系相對完整的國家,擁有應對制裁的充分條件,制裁不可能摧毀俄羅斯經濟。
與此同時,美國作為發起制裁的主要實施方,其擁有霸權權力還不足以對一個大國造成致命性威脅,制裁和強制脱鈎斷鏈是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行為。對俄羅斯威脅更大的是次級制裁和美歐組成的制裁聯盟。應對次級制裁和制裁聯盟的威脅,需要具備強大的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
最後,反制裁法律體系建設需要未雨綢繆,及早準備。
俄羅斯反制裁法律三支柱是系統且比較完備的立法反制裁實踐。制裁敵對措施發生後,俄羅斯借鑑和對接國際標準,適時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條款,為反制裁提供了法律工具。
這一經驗值得借鑑。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