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聖何塞做過很長時間的房東,其中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個低收入家庭,挺一言難盡的_風聞
君士坦丁十二世-21分钟前
【本文來自《她靠每月 1,800 美元的社會保障金維持生活,最終在尋找住處時去世》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我在聖何塞做過很長時間的房東。我的一套公寓租給了一個低收入家庭。這個家庭的主體是一個墨西哥裔中年婦女,長期癱瘓。有一個NGO為她提供經濟援助。這個NGO組織不僅付她絕大多數的房租(她的房租每月是2500,她自己只要付幾十到一百來刀,剩下的都是NGO組織付我),而且負擔她的醫療費用、飲食補貼,以及她的 caretaker(照顧她的人)的工資。她的 caretaker 一開始是她的兒子,後來是她的妹妹,最後成了她的父親,NGO每月都要付給這些人幾千塊錢護理費,同時負擔她兩室住房的房租,因為caretaker需要住一間。NGO組織還有一個專門的負責人定期走訪,確保她的生活所需得到很好的保證。
我原本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投資,因為NGO組織付房租很痛快,她本人行動不便,社會關係簡單,也不會對房子造成什麼損害。但是後來我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
一,這個租客的衞生習慣非常差,房間裏長年一股騷哄哄的氣味。廚房滿屋都是蟑螂。誇張到什麼程度,我給她換過兩個煤氣灶都壞了,都是因為蟑螂屍體堆積引起短路……
二,但是NGO組織要求她的居住條件必須達到規定標準,而且每年都要檢查。每年檢查都通不過,不是這裏壞了就是那裏有問題。我光維修損壞的電器燈具牆壁地毯地板每年就要幾千塊。當然NGO組織對這個人是什麼成分也心知肚明,有些由於她的原因造成的問題(比如蟑螂)就要求她本人或caretaker整改。但是基礎工作還是要我來花錢。
三,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個租客不僅本人不愛惜我的房子,而且她的前幾個caretaker 也不管事。她兒子整天往外跑(這個兒子才二十出頭,已經離婚幾年還有個女兒,自己還在保釋期),壓根就不管她。後來換成她父親做caretaker才好一點。但是她父親已經八十多了,又聾又瞎,老實説很多事情就算他肯做,我都不敢讓他做。
四,這個租客還從外面招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到家裏來住,騷擾鄰居,多次把警察招來。NGO組織和我都申請了禁制令,但是我們和警察也不可能24小時守着,她的那些狐朋狗友仍然不時跑來。
五,我從她租房的第二年起就忍受不了了,但是正好趕上疫情,聖何塞市政府禁止房東以任何理由驅趕租客。我又忍了她一年,等禁止令過期後立刻與NGO組織聯繫驅逐。但是NGO組織跟我們表示像她這樣的情況,驅逐的過程可能會很長,而且她一旦被驅逐就沒有資格享受租房的補貼了,就要流落街頭。他們對我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目的就是不讓我驅逐她。最後我們達成一個默契,讓她自己申請搬走,NGO組織幫她找個新的居所。
六,結果這一等又是一年。NGO組織確實在幫她找下家,但是第一願意接受這樣的所謂section 8 租客的房源極少,適合她這種殘疾人無障礙要求的就更少,第二她自己也不願意搬家,第三,就算能找到,房東也要面試房客。她這樣的人家一看就不可能通過面試……
七,陸陸續續找了很長時間,還是搬不走,我最後放棄了,決定把這個房子賣了。結果……就在我們簽了賣房合同,還有幾天就要過户的時候,這個租客突發急病,死了……我的中介非常擔心下家會因為這個事解除合同,在中間來回奔走,協調各方關係,最終好歹安撫了各方,把房子賣掉了,甩掉了我的一大塊心病。
所以不要小看美國的底層人民,他們有很多的政府和社會資源為他們兜底。如果他們配合和上進一點的話,生活怎麼也過得下去。問題就是很多人就是因為不配合不上進,才成為社會的底層,扶都扶不起來的阿斗。我不是説文中這位老人的悲劇一定是她自己的問題,但是美國社會的另外一面,大量社會資源投入在那些在我看來不值得救助的人身上,可能同時也會導致應該得到救助的人得不到應有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