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後男生拒服兵役被罰3.1萬,2年內不得出境升學
guancha
據微信公眾號“安徽警方”1月3日消息,2023年12月20日,安徽省蕭縣徵兵領導小組發佈關於青年董科君拒服兵役行為處罰決定的通報。通報內容顯示,董科君自願報名應徵入伍後不久不願繼續服役,徵兵工作人員及家長反覆教育引導,並告知其拒服兵役的嚴重後果後,其仍然堅決拒服兵役,最終被部隊按照拒服兵役規定作除名處理,並因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受到作出兩年內不得出境、不得升學等7項處罰,並處罰款3.1萬元。
全文如下:
董科君,男,身份證號34132220******17,非全日制專科畢業,蕭縣杜樓鎮人。該青年自願報名應徵,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合格後,自願簽訂了《入伍承諾書》,符合服役各項條件,9月1日再次被蕭縣徵兵辦批准入伍。
入伍後不久,董科君不能接受二次入伍新兵同樣需要經歷義務兵階段才能轉為軍士的現實,不願繼續服役,提出離隊申請。所在部隊和縣、鎮兩級徵兵工作人員及家長反覆教育引導,並告知其拒服兵役的嚴重後果,其仍然堅決拒服兵役,最終被部隊按照拒服兵役規定作除名處理。
董科君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蕭縣徵兵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董科君實施如下懲戒措施:
1.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2.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户籍信息“兵役狀況”欄註明“拒服兵役”字樣;
3.兩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入(升)學手續;
4.不得為其辦理兵役相關優撫優待及信貸等優惠業務;
5.兩年內不得錄用其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錄(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國有企業工作人員;
6.取消其義務兵相關優待,並處以不低於蕭縣2023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優待金15338元/年)2倍的罰款3.1萬元;
7.將董科君處罰結果,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

微信公眾號“安徽警方”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