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指令河北遷西老幹部被捕案撤回起訴,當地檢察院回應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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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河北省遷西縣人民檢察院撤回對馬樹山的起訴”。1月18日晚,最高檢針對此事作出批示: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並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退休幹部舉報在職官員,被追究刑事責任
據此前媒體報道,遷西縣退休幹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幹部,被遷西縣人民檢察院向遷西縣法院提起公訴,以誣告陷害罪、誹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3年12月6日,遷西縣委辦公室報警稱收到多封掛號信件,信件裏舉報當地幹部在人事任用上不正常、不正當,遷西縣委辦公室稱這些信件反映的問題“無事實依據”並且報警。
12月8日中午,年逾75歲的遷西縣農業農村局正科級退休幹部馬樹山,在其家中被遷西縣公安局帶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
12月20日,遷西縣檢察院對馬樹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遷西縣公安局對此案偵查終結,以馬樹山涉嫌誣告陷害罪,向遷西縣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24年1月2日,遷西縣檢察院向遷西縣法院提起公訴。此時,遷西縣檢察院指控馬樹山的罪名已增加到兩項:其一,誣告陷害罪;其二,誹謗罪。
據媒體報道,1月12日媒體披露此事後,當晚河北省數個省級部門派員來到遷西縣。1月13日上午,上述河北省級部門及對應的唐山市市級部門,在遷西縣看守所會見了馬樹山。
1月15日,遷西縣法院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書》,准許馬樹山取保候審。當日17時許,他在當地社區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
曾被評為“遷西好人”

圖源網絡
馬樹山生於1948年6月,今年76歲,曾在遷西縣農業農村局工作,退休多年。河北省市縣三級媒體曾大力宣傳其先進事蹟,馬樹山在2019年被評為“五星級離退休幹部黨員”,同年被縣文明辦評為“遷西好人”。
據瞭解,在馬樹山被羈押期間,他的律師曾向遷西縣檢察院提起“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對馬樹山取保候審。不過在2023年12月29日,這一申請被遷西縣檢察院拒絕,理由是“(馬樹山)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有社會危險性”。
對此,正觀新聞記者向遷西縣人民檢察院詢問“是否會對馬樹山本人進行賠償”一問題,值班人員回覆稱,“案件還在繼續跟進中,我們並不清楚”。
此外,關於馬樹山舉報事件中的當地幹部李貴富和鄭豔華,記者從遷西縣人民政府網檢索發現,他們分別於1月11日和1月8日出席相關活動。
1月18日晚,最高檢就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幹部被逮捕、起訴作出回應:近期河北省遷西縣老幹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幹部被逮捕、起訴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高度重視,專門派出院領導前往河北指導案件辦理;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並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履職辦案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決不能出現沒有犯罪事實予以逮捕、起訴的案件。對檢察機關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要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此案教訓深刻,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都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防止此類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