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獲取境外身份,中國工商銀行原紀委書記劉立憲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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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19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立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規獲取境外身份並長期隱瞞不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清廉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嚴重損害紀檢監察干部形象,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立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立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截圖
根據公開資料,劉立憲於1954年出生,畢業於吉林大學。他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貪污賄賂檢察廳副廳長、反貪污賄賂總局副局長、檢察技術局局長、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等職,2003年9月起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2005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紀委書記。
2014年6月,工商銀行曾召開2014年上半年巡視工作彙報會。彼時,劉立憲提到,巡視辦和巡視組要“及時向被巡視單位進行反饋,指出問題要觀點明確、態度鮮明,不要講情面”。2014年離開中國工商銀行後,劉立憲出任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副組長。
十八大以來十二輪中央巡視中,劉立憲一共擔任了9次副組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信息顯示,作為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副組長,劉立憲於2014年至2017年期間,曾參與巡視了華電集團、國電集團、哈爾濱電氣集團、中國第一重型機械集團、中國人保集團等央企和國家體育總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等國家部委。
2023年9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佈消息稱,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劉立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工行系統已有多人落馬。2023年以來,工行系統已超過10人被查或被開除黨籍,包括中國工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張紅力,中國工商銀行投資銀行部原副總經理安麗,中國工商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曉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