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碭山先進工作者舉報局長後被判刑?官方: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guancha
微信公眾號“碭山發佈”24日消息,安徽省宿州市碭山縣聯合調查組當天通報:
近日,有媒體發佈“安徽碭山先進工作者舉報局長後被判刑”新聞。碭山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由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委組織部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迅即開展調查工作,將在全面查清事實基礎上,依法依紀依規處置。

據赤焰新聞此前報道,7年前,安徽宿州市碭山縣農機局退休職工李平實名舉報該局局長王超的經濟問題,16個月後,李平夫婦及其親屬等三人突然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刑事拘留,2018年7月5日分別被判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李平及其家人對判決結果不服,經過不懈維權,檢察院最終撤回起訴。隨後,李平及其家人共計獲得約75萬元的國家賠償。蹊蹺的是被舉報人王超仍於去年按照正常程序辦理了退休手續(待遇被提半級,即享受正科待遇退休)。碭山縣紀委監委回應稱,對王超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舉報人李平
據瞭解,1960年出生的李平於1979年參軍入伍,服役期間,被評為地雷、爆破二級能手,轉業到碭山縣農機局後,又連年被評為“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14年初,縣紀委駐農業局紀檢組長王超到縣農機局出任局長。從2016年3月起,他開始向紀檢部門舉報王超的經濟問題,但舉報材料大多都石沉大海。
2017年7月17日,李平和妻子、弟弟突然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當地警方刑拘,8月22日被執行逮捕。2018年7月5日,碭山縣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分別判處3人一年三個月至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三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9年1月17日,宿州中院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重審期間,碭山縣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回起訴。2021年11月25日,宿州中院賠償委下達國家賠償決定書,分別對三人進行了國家賠償,其中李平獲賠償金170506.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1000元。
1月22日下午,赤焰新聞撥通了碭山縣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黃某的電話。黃某回應稱,根據李平的舉報,王超已於2020年因公款旅遊問題被縣紀委監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於李平舉報的其他問題,目前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