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人敢於“創造性執行”?
guancha
如果問歲末年初哪個行業最火,很多人的答案會是“文旅”。今年上海兩會會場裏,許多代表委員熱議各地文旅部門整“花活”引流的現象。藉着這股熱潮,大家紛紛給上海支招,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沒點與眾不同的新玩法怎麼行?
同樣是發展文旅,為何各地玩出了這麼多不同的花樣?這讓筆者想起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裏的一句話。在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部分,報告提到,要“着力提高創造性執行能力”。
講執行工作,一般都強調要“不折不扣”。執行工作當然不能偏離原則,但在方法上,也要因地制宜、講究靈活——“創造性執行”與“不折不扣抓落實”,兩者並不矛盾。
由於地區、信息、資源差異等因素,很多時候,適用於一地的方法,未必適用於另一地;適用於一項工作的方法,未必適用於另一項工作;適用於過去的方法,未必適用於今天。但現實中,一些照本宣科式、教條主義式、“一刀切”式等非科學化的執行現象卻時有發生。看似一絲不苟地按上級要求完成了工作,實際上反而產生了反面效果。
今年兩會的會場內,一位從事科研工作的委員就向筆者“吐槽”了一個現象:一些科研人才計劃和項目,申報時均有“一刀切”的年齡限制,並未考慮大齡博士研究人員的實際情況,畢竟,有人可能讀書晚,有人可能從業界重回學界,也有人可能因其他原因中斷過科研生涯。但由此帶來的後果則是,很多本可能做出成果的人才失去了進一步探索的機會。
國外有些地方對年齡的限制就比較靈活。比如以博士畢業的日期為起始年計算年限,如果碰上因病中斷科研,或者女性科研工作者懷孕生產的情況等,就可以扣除相應時間或者適當延長年限要求。在筆者看來,這就是一種“創造性執行”——既不違背拔尖選優的原則精神,又考慮了實際情況。
之所以有那麼多“機械執行”的情況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處理問題的專業能力欠缺、對上級政策的理解不夠透徹、為圖輕省不願多花精力處理棘手問題等。但筆者認為,其中更重要的一個原因還是體制機制對“創造性執行”缺乏正向激勵,甚至還有很多負向問責,很多基層幹部因此產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幹事少出事”的心理,根本不敢“創造性執行”。
毋庸諱言,“創造性執行”是要承擔風險的,尺度掌握不好,很可能讓動作變了形、變了味,正如各地文旅部門的各種“花活”,一旦過了頭,也可能引起意想不到的爭議和質疑。但這不是不幹事、不擔當的理由。“身段”靈活一些,在暴露問題的過程中解決問題,同樣是一種智慧。
“創造性執行”,歸根到底是要求執行者“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能夠以實事求是的精神,靈活處理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所謂的“靈活”不是毫無原則的變通,更不是“任性”,而是能夠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這其實對執行者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開放40多年來,很多寶貴經驗的積累,很多事後看效果很好的良策,就是來自一次次的“創造性執行”,來自對基層首創精神的尊重。與此相匹配的,社會各界都應為“創造性執行”營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從評價機制、激勵機制等制度層面予以更好保障。正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的,要“為擔當者撐腰、為實幹者鼓勁”,意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