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擬聘教師公示“處長之子”,有何用意?
guancha
近日,一則高校教師招聘公示引發關注。
據多家媒體報道,1月18日到1月24日,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水資源與環境學院就8名2024年教師崗招聘初試通過人員予以公示。公示信息顯示,其中有3名人員的備註信息中加入了其親屬師生關係:張某某,男,博士研究生,擬聘為教師(事業編),他的父親是學校發展規劃與學科建設處處長。姬某某的博士後合作導師是水資源與環境學院副院長,邢某某的博士生導師為水資源與環境學院院長。

2024年教師崗招聘初試通過人員公示。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水資源與環境學院網站 圖
據頂端新聞報道,1月26日,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學校有相關規定,整個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所以才會主動公開這些信息。”但後續是否也會公示類似信息,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據媒體此前報道,因為公示期滿,上述公示已從該學院官網撤下。
根據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人事處早前發佈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24年度教師等崗位招聘啓事》,2024年度招聘人員包括教師、實驗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應聘人員須選擇崗位進行申請,每人只能申請1個崗位,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以及與本校教職工的近親屬關係、師生關係,如與本校教職工未有近親屬關係或師生關係須填“無”。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只要是按規定招聘公開關係,接受監督沒有什麼不妥。

近年來,我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公開工作持續推進。在招聘公示中亮明應聘人員與領導幹部的親屬關係,中國地質大學並非第一例。
2023年2月,一家國有企業發佈一則擬聘人員信息公示,一名擬聘人員因系“領導之女”而引發輿論關注。公示顯示,該集團國際公司一擬聘人員為集團黨羣部主任之女。隨後,該企業在該擬聘人員公示信息備註欄中補充瞭如下內容,“根據集團《新員工招聘管理辦法》規定:擬聘人員為集團領導、總師、副總工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配偶、子女,應將相關信息一併公示,故此説明。”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顯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係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崗位,包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關係、其他親屬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明確,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據中國新聞網,對於事業編招聘公示親屬師生關係,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向記者表示,備註親屬師生關係,説明高校更加註重近親屬迴避、利益迴避和公平招聘,避免親屬師生關係干擾影響選人用人。
“高校比較容易發生‘近親繁殖’現象,採取此類公示方式,有利於防止‘近親繁殖’,推動風清氣正的聘用制度。”馬亮指出。
一些輿論認為,招聘只要程序合法合規即可,還有輿論認為事業編招聘應迴避親屬關係。對此,馬亮表示,事業單位招聘原則上應迴避近親屬和師生關係,但是高校的規模較大,也有不同院系機構,“一刀切”迴避可能難以實施。他認為,高校規定二級單位(院系、職能部門)招聘時迴避近親屬和師生關係,可能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