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已經等了26年,香港等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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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特區政府從今日(30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
綜合香港“點新聞”等港媒30日報道,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已經等了26年,不應該再等,香港“等不及”也“等不起”,現在正是儘快“補短板”的好時機,讓香港可以儘早全神貫注,聚焦拼經濟、拼發展。同時他強調,立法不是針對個別國家,香港只是為了“保護自己”。
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特首李家超 圖自港媒
據報道,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共同出席記者會介紹相關工作。李家超表示,立法公眾諮詢期截至2月28日,今日下午將在立法會詳細介紹相關工作。
李家超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必須做”且要“儘快做”的工作,這是香港迴歸祖國26年多來,仍未履行的憲制責任。他形容這份工作不應該再等,更等不及、等不起。
被問及為何現在是立法好時機,李家超回答道,經歷過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香港社會深受折磨、非常心碎,眾人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意識到國家安全風險是“嚴重、真實、突如其來”的;與此同時,地緣政治緊張局勢日益複雜,國安威脅日漸增加,特區政府必須儘快修補這一塊短板,確保能應對新的威脅。他亦反問道,香港政府是否不應保護無辜的市民和商人,強調“早一日,風險少一日”。
在被問到有否明確時間表,是否希望可以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時,李家超認為諮詢期是“非常合適”的。他説,社會普遍對二十三條有共識,重申需要“早一日,得一日”。
被問到立法是否針對美英等西方國家時,李家超對此予以否認,強調此舉只為“保護香港”,其他國家不針對香港固然好,但若發生了需要有相應的法律進行處理。
李家超表示,可能有持不良動機的外國人,不希望香港能夠好好保護自己,試圖削弱和找出本港法律的漏洞去攻擊,相信政治攻擊會繼續,特區政府會全力大聲、清晰、自信、正確解説,立法只是保護香港免受外國攻擊。
談及香港面臨哪些國家安全問題,李家超表示,現在香港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分境外、境內兩部分。他稱,包括美國中情局和英國的情報單位已針對內地和香港特區進行大量的情報工作,香港經歷過2019年的“黑暴”,外國代理人以及“港獨”思想還潛伏在香港社會。

李家超介紹稱,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原則包括:第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第二,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第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應當按法治原則,堅持積極預防和依法懲治。
立法方式方面,李家超表示將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以全面應對香港特區現在或未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以及全面落實全國人大和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義務。
李家超表示,此次立法綜合考慮香港實制情況及國際情況。他舉例指,美國至少有21部,英國最少14部,加拿大最少5部,新加坡最少6部,澳大利亞最少4部,新西蘭最少2部維護國安的法律。特區政府在這次立法工作中,會參考及借鑑其他國家的法律。
至於文件內容,李家超説,除憲制責任、立法原則、立法方式以外,有關立法建議還將包括修改一些現行法例,將一些普通法罪行轉為新成文法條例;同時建議文件羅列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幫助市民作參考及比較,並介紹現行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的短板和不足。
李家超最後説,希望可以儘快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將這個一直纏繞香港26年的問題寫上句號,讓香港可以儘早全神貫注,聚焦拼經濟、拼發展,讓市民分享更多經濟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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